加拿大倡議聯同57國家簽聯合宣言,譴責任意拘留他國公民國家
無線新聞 2021年2月16日
加拿大倡議,聯同其他57個國家簽署聯合宣言,譴責任意拘留他國公民的國家。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指,加方企圖向中方施壓,完全是徒勞。
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發言人周一表示,加拿大當局拉攏一些國家發表所謂「反對任意拘押宣言」,並刻意安排有關人員在儀式上誣稱中方「任意拘押」加拿大公民康明凱及邁克爾,這完全是混淆是非、別有用心。加方企圖在國際上拉幫結夥,向中方施壓完全是徒勞的,只能是死路一條。
發言人又指,加方在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未違反任何當地法律的情況下,將其拘押已逾兩年,才是不折不扣的任意拘押。
加拿大在周一連同57個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日本、澳洲及歐盟大部分成員國簽署聯合宣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拿大今次攪57國家聯合宣言,譴責任意拘留他國公民的國家,顯然是與中國在孟晚舟被加國拘留後,拘捕並起訴兩名加拿大人有關,
在事件上,加拿大雖聲稱司法獨立,但在孟晚舟的拘留上,顯然在執行上有許多不符法律程序令人質疑的地方,因而在引渡聆訊上呈膠著狀態,
但孟晚舟被加拿大拘留已逾兩年,她並無在加觸犯當地法例法規,衹為美國與加拿大的司法互助,就把一個外國公民在有疑點的引渡聆訊下,拘留在指定地點兩年(等同監禁),
而中國在其後拘捕了兩名加拿大人,其中一人是前外交官,經過調查後送交法院排期審訊,加拿大認為這是中國在報復孟晚舟被拘留,要求中國立即釋放兩人,
在事件上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備受國内壓力,要求就事件採取強硬態度接兩人回國,無疑是促成今次牽頭 多國的 " 譴責 " 行動,
但就如當年拘留孟晚舟一樣,加拿大對中國的關注要求放人,回應以加拿大司法獨不容干預,可就兩名加拿大人被中國依法拘捕起訴,卻又要求中國立即放人,這不是自打咀吧嗎?
原來涉及他國國民在加拿大被拘留的事件,就是堅持司法獨立不容干預,一旦自己國民被外國拘捕起訴時,就要求外國立即放人,視人家的司法獨立如無物,
今次加拿大發起57國簽聯合宣言,譴責任意拘留他國公民國家,目標顯然是與兩名加拿大人在中國被拘留起訴有關,但卻藏頭露尾,猶抱琵琶半遮面的不敢直指中國,
這也是的,一旦說白了,人家(中國) 循正當法律程序依法拘捕起訴身在在中國的兩名加拿大人,而加拿大在拘留孟晚舟事件上,美國衹憑國內法例法規,就向加拿大發出拘留並引渡(身在加拿大) 孟晚舟的司法互助要求,更被加拿大接納執行,
但司法互助的要求,是兩地都有相關法例法規才能啟動引渡程序,可加拿大並無相關的法例法規,衹憑美國國内法就啟動相關程序,這顯然不符引渡條款,在法律程序上引起爭拗,否則孟晚舟早已被引渡到美國去了,
所以今次加拿大發起57國簽聯合宣言,譴責任意拘留他國公民國家,無疑是摑自家的臉,這 " 任意 " 兩字可說是強加之罪,
人家(中國) 已走完調查搜證階段,把兩名涉案被捕加拿大人送交法院起訴,何來會是 " 任意 " , 反而孟晚舟事件還在拘留的 " 合法性 " 在法庭上辯論中,長達兩年之久,這 " 任意拘留他國公民 " 嘛..........?
加拿大今次發起譴責宣言,是外交史上最爛的決定,在兩加人在華被起訴,與孟晚舟事件相比對下,造成了反效果,無疑是重摑自家的臉,而又不敢於指名道姓劍指中國,誠屬賊喊捉賊,可真窩囊亦屬厚顏無恥。
後記 :
加拿大牽頭這麼大動作的所 " 譴責 " 宣言,極可能引起反效果,令中國人想起當年八國聯軍侵華事件,但中國已非當年腐敗無能的滿清,意圖以強權壓迫中國衹會徒勞無功,反會引起中國人民的反感,民間自發作出制裁不是沒有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