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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記者日前在記者會問及有關內地援港醫護,聚焦於投訴機制,無視廣大港人對內地援港醫護的感恩,在特區疫情嚴峻的情況下,馳援支援特區瀕臨崩潰的醫療系統,冒著接觸重病患者有染疫的危險,投入特區的抗疫戰線中,站在廣大市民前面,與特區醫護一同拯救病患,

 


可惜還未正式開展工作,就被now 新聞台記者在疫情簡報會上當頭一棒,追問如內地醫護犯錯的投訴機制如何?誠然是預設內地醫護有犯錯的前提,這提問一石激起千重浪,甚至有人質疑是意欲挑起兩地醫護甚至社會的矛盾,事後網絡上的評論像炸了鍋似的,千手所指都指向now 新聞台提問的記者,


當然,對於此事媒體輿論衹輕輕帶過,行家嘛,不好說些什麼,筆者質疑在此事上,媒體(輿論) 與網絡(輿論) ,究竟那方面才是貼地代表真正的輿論,


在眾怒難犯的情況下,now新聞台事後急發聲明道歉,不過記協卻對now新聞台的道歉不以為然,發聲明指從新聞學而言,記者的提問及報道並無問題,記協對有記者在履行職務時遭受抨擊,既表遺憾,亦感憂慮,


並指 " 記協希望公眾理解,記者提問的方向,是基於公眾知情權及公眾利益 " , 更指now新聞台就事件致歉將會加劇編採人員自我審查,並促勿追究涉事記者云云,


不過筆者就摸不著頭腦,如記協認為now 記者既無犯錯,那又何須 " 促" now 新聞台不要追究記者,這就有如前此警方要求記協提供所需資料,如記協行得正企得正,又何懼交出去,坦然面對警方的調查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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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此事,令筆者又憶起一件類似事件,亦是出自now, 不過這次是財經台,話說當年六四當日,有財經主持人在節目中以出頭句形式砌出 " 毋忘六四 " 4個字,以打擦邊球方式表達個人政治立場,

 

亦引起社會關注及爭議,怎地有等媒體人把媒體當作是自家的,想做就去做,真不知他們的專業資格是如何得來的,老師是怎樣教導他們的。


筆者下面亦與網友分享當年港大因申請禁制令,禁制有媒體發放偷錄校委會會議內容,卻被記協上崗上線狙擊抹黑,又是打壓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剝削公眾知情權,就這事我們在下面可看看資深傳媒人屈穎妍女士如何評論。


而另一宗亦是媒體違反傳媒道德操守觸犯眾怒,可卻有同行力撐,指 " 不能道歉 " 事件,


事緣2006年有女藝人在大馬被媒體記者偷拍更衣照,媒體在社會反應激烈中更加印促銷, 引起藝能界莫大震撼, 更上街遊行抗議媒體侵犯藝人私隱, 而竟有資深傳媒人在同系媒體力撐 " 偷拍 " 是屬 " 公眾知情權 " 範疇, 涉事媒體 " 不能道歉! " ,

 

更有傳媒前輩為她 " 喝采 ", 令人感到震撼, 一件明顯是違法兼侵犯個人私隱的行為, 竟可扭曲為公眾有知情權, 令人感到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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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這世上最大的權叫做知情權 [ 屈穎妍 ]
堅料網 2015年11月7日


有一種職業, 人工很少,力量很大,它的名字叫——記者。


有一種權力,界限很闊,上窮碧落,下至黃泉,誰都管不了,甚麼都禁不絕,它的名字叫——知情權。


最近,這雙劍合璧,操上大學,挑戰法庭,要港大撤回對偷錄校委會內容發放行為之臨時禁制令,並抗議此禁制令打壓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剝削公眾知情權。


記協指,披露內部資料以揭露不公義、維護公眾利益,是每一個新聞工作者及新聞機構的天職。
以此為尺,我敢代表公眾,要求記協的記者們,請先為香港市民揭露佔中的捐款何來?議員收受了黎智英的捐款何去?戴耀廷的神秘捐款人又是誰?我想,這是大眾最想有的知情權,也是跟公眾利益最有密切關係的新聞,而不是一間大學一次會議裡一個人的發言內容。


79日佔領,牽連帶來一整年的社會騷動,全港市民利益受損,就算你不是身處佔領區,但政府為平亂而耗費的公帑,讓全港納稅人都成了苦主,這裡只算到荷包白交了的稅,還未計因社會撕裂造成親友反目的無價情。


如果要算,這是本年度最大的公眾利益事件,偉大的記協朋友們,你們可曾關注過?報道過?
我跟許多朋友一樣,愈來愈疑惑,到底記者眼中的知情權,尺度是在哪裡?


第一家庭的母女糾紛,出動了幾十記者半夜三點通街跑去做直播,不知就裡還以為發生了甚麼命案,原來只為兩巴掌。如果這就是記者以為香港人想知道的知情權,對不起,我們沒你們想像得那麼膚淺。


記協愛管天下事,第一件該管的,就是那些圍在病人身邊挖新聞的記者,蹲在台下拍明星裙底春光的攝記……你們說偉大理論,做丟人新聞,讓無冕皇帝,變成無良皇帝。


有位讀者給我寫出對記者的感想,非常形象,卻也非常可悲:
「記者是無冕皇帝,皇帝大晒,所以能操生殺大權,朕要影你,追到你仆出馬路都要影;你要遮臉,朕就由下抄上,私隱是朕專有的,你無資格講,你的私隱是用來給朕揭的。朕如有事,朕之工會頭領就撲出來,睜眉怒目,以後有誰膽敢冒犯龍顏!」


如果,今時今日有個最不可信職業問卷調查,我絕對相信,排首位是政客,第二必定是記者無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筆者當日之評論 :


某些媒體及傳媒人的淪落不自今日始, 雖然大部份的傳媒工作者都堅守傳媒人應有的信念與道德操守, 但一粒老鼠糞攪壞一鍋粥, 市民對媒體的誠信與信任度不斷下滑這是事實, 網媒的出現更對傳統的紙媒及電子媒體造成衝擊,

 

紙媒及電子媒體須有龐大人力物力資源作支援, 但網媒所需的資源, 相對比起紙媒及電子媒體可謂少之又少, 但自由度卻更大,


網媒的人才的要求不高, 通常衹要 " 志同道合 " 的便可加入, 而有等網媒記者往往身兼多職, 是某些議員助理, 又是網媒記者, 更是(間唔中加入)的示威者, 這在違法的佔領行動中屢見不鮮, 雙重身份的 " 記者 " 對警方執法造成困擾, 但在新聞自由, 採訪自由的大旗下顯得無可奈何,


自違法的佔領行動被取締後, 一些 " 另類 " 傳媒與傳媒人陷入歇斯底里狀態, 不斷的找話題攻擊政府, 撕裂社會, 但愈來愈多的同業看清他們的面目, 不願被這等 " 另類 " 傳媒牽著鼻子走, 在新聞編輯的取態上便突顯了這現象,


" 新聞自由, 編輯自主, 言論自由, 公眾知情權 " , 這種種的 " 辯解 ", 往往出現在具爭議性的報導上, 一些很明顯侵犯市民個人私隱的行為, 都被這等" 辯解 " 所凌駕, 褫奪了市民應有, 受基本法保障的私隱權,

 

但這等 " 新聞自由, 編輯自主, 言論自由, 公眾知情權 " 的定義, 究竟由誰說了算? 又由誰去監管呢? 沒有, 都是由媒體自己說了算, 一些媒體組織及媒體人組織根本不具備監管懲罰的權力,

 

於是監察衹是擺設而已, 就造成一些 " 另類 " 媒體 " 及 " 媒體人 " 海闊天空任鳥飛 ", 管他什麼傳媒道德與操守,


其中的表表者莫如2006年女藝人在大馬被偷拍更衣照事件, 引起藝能界莫大震撼, 更上街遊行抗議媒體侵犯藝人私隱,

 

而竟有資深傳媒人在同系媒體力撐 " 偷拍 " 是屬 " 公眾知情權 " 範疇, 涉事媒體 " 不能道歉! " , 更有傳媒前輩為她 " 喝采 ", 令人感到震撼, 一件明顯是違法兼侵犯個人私隱的行為, 竟可扭曲為公眾有知情權, 令人感到憤怒,


而筆者在年前一宗媒體員工在6.4當日, 擅用媒體資源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事件中, 曾撰文指出 " 香港部份媒體與傳媒人的操守令人扼腕, 令業界蒙羞 ", 兩宗事件都涉及傳媒工作者的道德與操守,


慨嘆有些傳媒人的激烈政治心態已超越了傳媒人應有的身份, 有意無意的, 將政治觀念混和在新聞之中, 這次now財經台互動民調事件雖然不涉新聞範疇, 但將個人政治觀念混和在節目之中, 都是殊途同歸,


令人擔心的, 是這種情況已從新聞及公共事務範疇漫延到娛樂新聞, 前此民主報記者更迫藝人就政治議題表態, 在藝能界製造白色恐怖, 如今更出現財經節目傳媒人亦捲入公器私用,


利用媒體資源表達自己"意念"的風波, 香港傳播界究竟還有多少這等無視傳媒專業操守, 濫用媒體資源表達自己"理念", 令業界蒙羞的傳媒人? 特區傳媒人操守的劣質化著實令人擔憂, 近年來媒體的公信力下跌不為無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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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回放 :


《壹本便利》不能道歉
香港蘋果日報 2006年9月2日

蔣芸 作家


在各界一片一面倒的譴責,大陣仗的遊行抗議聲中,我最害怕的是《壹本便利》受不了如此巨大的輿論壓力而屈服道歉了。一旦道歉,後果不堪設想。


照現在的走勢看來,混水摸魚的藝人乘機以被害人姿態出現,一些被爆料的走出來也說自己被屈,被害,也加入譴責行列。


傳媒的監察力量,實在不容輕忽。有時,你不得不佩服那些傳媒機構動用了龐大的人力物力,天涯海角的去追蹤,幾經辛苦,可以拍到名人外埠偷情、大陸叫雞,原來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事情竟可以圖文並茂呈現在你面前,你以為這是簡單的事嗎?
名流紳士人人自危


如最新見光的超人與紅顏知己羅馬街頭拖手仔的照片,你敢說你沒興趣見到如此溫馨的黃昏之戀情景嗎?你敢說寧為人知莫為人見的名流紳士不人人自危嗎?而他們的正印夫人不芳心竊喜,居然不花一文私家偵探費而有人替她們監察另一半嗎?


有一個很好的例子,名人寶哥哥正是因為曾被爆料,一雙有名字縮寫的鞋子,在巴黎某大酒店出現,如今公眾場合與夫人有影皆雙,成了叫人艷羨的璧人,這又怎麼說?


發揮一定監察作用


凡事不能一面倒,影藝界的人譴責傳媒之時,應該省視自己有多少見不得光的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還要看自己有沒有市場價值。


匙孔文字的興起,實在是順應市場的需要,公眾對名人的好奇心無限的大,八卦雜誌滿足了人們的好奇心,誰不愛看?不看,怎麼能存在這麼久?這麼火?


不可否認的是它也發揮了監察的作用,帶給公眾人物壓力,令到他們的行為受到檢視。公眾人物,尤其影視界人士,應該先問問自己,太陽底下,有多少男盜女娼的真人真事還沒有曝光!而不是一味去譴責。等到有一天,你當街跳脫衣舞沒有人看,沒有人追,沒有人報道,你的市場價值也就完蛋了。


被拍到後台換衣服的照片,阿嬌哭訴說是怎麼見人,怎麼對人解釋?其實大可不必為這事憂心,一個藝人尤其不應該以自己的身體為恥。我甚至不相信這樣的照片會影響她的生涯。從最近她這一拍引起的效應可見只有幫助,沒有害處。


藝人傳媒互相倚賴


一個藝人與傳媒的關係是相互的,我亦不相信一個有叫座力的傳媒,懶惰到只報道藝人們向你呈現的,希望你報道的事情,這樣一來,豈不悶死看官!


不要無限上綱,將這樣一件事看得太嚴重。劉德華說,如果你妹妹被人如此偷拍你會怎樣?我會回答:如果我妹妹、我女兒被人偷拍,我會說:阿女、阿妹,原來你真是走紅了。接下來,我會說,無論甚麼時候,都要保持優美儀態,因為你不知道甚麼地方有開麥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怡專欄:為蔣芸喝采
香港蘋果日報 2006年9月5日

作家蔣芸女士上周六在論壇版的文章,表現出她在群情洶湧中,一股逆潮流而動的勇氣。筆者讀後不得不暗自喝采,也感到自愧不如。同一天,還刊出古德明的文章,提到一個人的真正「污點」,是靈魂與良知的污點,至於被偷拍了三點不露、只露出小小背部的戲子,那算甚麼污點呢?縱有污點也屬於偷拍者。妓女出賣肉體,比之出賣靈魂的反覆小人,反倒更為淨。


《壹本便利》的偷拍事件,確實在演藝界人士的動員號召之下,挑起了洶湧的群情。然而,群情是怎麼煽動起來的?群情有沒有理?是不是對呢?意見的是非對錯畢竟不是靠人多勢眾來界定的。


一個流傳的故事是:愛因斯坦在創建相對論之後,科學界褒貶不一。一九三○年,德國出版了一本批判相對論的書,書名叫做《一百位授出面證明愛因斯坦錯了》。愛因斯坦知道後,哈哈大笑說:「一百位,幹嘛要這麼多人?只要能證明我真的錯了,哪怕一個人出面也足夠了。」


蔣芸的文章,最重要的意見是:《壹本便利》在如此巨大的輿論壓力下,絕不能道歉。「一旦道歉,後果不堪設想。」


為甚麼「後果不堪設想」呢?因為「道歉」就承認做錯了,也就是放棄了傳播媒介監察公眾人物的責任,放棄了傳媒要努力揭發公眾人物不願讓大眾看到的私密的責任。實際上是顛覆了傳媒與公眾人物的不同的角色關係,確實是「後果不堪設想」。


也許有人說,傳媒對公眾人物的監察,應以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為目的。阿嬌在大馬登台更衣,不涉重大公眾利益,採取偷拍的手段,實在是犯有窺人陰私的大錯。

 

然而,如果說阿嬌登台更衣不涉公眾利益,那麼超人與紅顏知己在羅馬街頭拖手仔是否也不涉公眾利益呢?曾蔭權在接任特首之前,輕佻地吹口哨走向政府總部是否也不涉公眾利益?黎明早前被阿嬌老闆楊受成旗下雜誌《東方新地》偷拍在寓所內與樂基兒纏綿的照片,又是不是公眾利益?

 

一件事是否涉公眾利益,不能由「正義人士」、評論家更不能由政府去界定。筆者從不看《壹本便利》,偶而翻閱也覺得其中不少詞語頗難忍受。但為甚麼它能暢銷?為甚麼街頭多的是這類八卦雜誌?應讀者的需求,一期《壹本便利》加印又有甚麼錯?

看看另一位偷拍的受害人黎明,怎樣評論阿嬌事件,他說:「不想說,但每樣東西應該都有存在的價值與意義。」


他因身份特殊,講得含蓄,但意思也相當清楚。公眾人物有他們存在的價值與意義,傳媒(包括八卦雜誌)也有它們存在的價值與意義。

 

公眾人物自然希望傳媒能全部報道他們要讓民眾知道的一面,但傳媒若只報道公眾人物想要報道的一面,用蔣芸的話,「豈不悶死看官」,因此傳媒就是要挖掘公眾人物不想被報道的一面。

 

兩者之間既相互依賴,又相互矛盾。倘若傳媒一旦報道了公眾人物不想讓人看到的一面,就立刻要道歉,那確實是「後果不堪設想」。


蔣芸等的意見當然不一定對,關於傳媒介入個人私隱的追訪界線,從來是可以爭論的話題,但她表現出知識分子不畏群情的勇氣,則是十分難能可貴的。輿論界有不畏強權的,有不顧廣告利益而獨立評論的,但鮮有不畏群情的。而只有不畏群情的討論,才能真正開拓社會的公共空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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