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清明節,本港六大宗教都製作影片悼念因新冠疫情亡故的市民,佛教界更舉行線上清明法會超渡亡靈,
但令人疑惑的,卻是由管浩鳴牧師發起 " 香港社福界聯合抗疫大行動 ",組織六個宗教舉行線上宗教儀式,希望令染疫的離世者安息,同時亦 " 祝福及鼓勵病患和廣大市民 " ( 為何不同時呼籲社福界人士支持抗疫盡快去打針 ) ,
管浩鳴是牧師,照理基督教組織已有悼念行動,管浩鳴卻另樹一幟,打著 " 香港社福界聯合抗疫大行動 " 名義,組織跨宗教界舉行線上宗教儀式,希望 " 令染疫的離世者安息,同時亦祝福及鼓勵病患和廣大市民 " ,
這 " 行動 " 令筆者甚感疑惑,六大宗教的祝禱都有本身的儀式,為何管浩鳴卻要來一個 " 聯合行動 " , 以宗教儀式進行聚集,牌頭卻是 " 香港社福界聯合抗疫大行動 " ,
首先,這個 " 大行動 " 是否屬正統的宗教儀式成疑,如果打著 XXXX 大行動,便可以宗教理由 ( ? ) 公然違反限聚令,這又是否在鑽法例的空子?
何況這 " 香港社福界聯合抗疫大行動 " 的名稱,怎地與多年來社會動亂期間的 " 召集口號 " 何其類似,令人有黑暴重來之感,
更有甚者,在防疫抗疫行動中,社褔界打針的比率最低,打了第一針的衹有3成多,已引起社會關注,
社褔界的服務對象大多是弱勢社群,老弱婦孺,偏偏就是這類人對病毒欠缺足夠抵抗力,在疫情亡故的長者當中,就有不少是八九十歲的老人,活了八九十年甚至是過百歲的,在疫情中亦難逃一劫,
試問提供服務的社褔界人士如大部份都未打針 ( 打了第一針的衹有3成多 ) ,又是否對服務對象不負責任?
那還會有什麼 " 熱情 " 打著 " 香港社福界聯合抗疫大行動 " 來抗疫,這不是攪笑嗎?
著實令人疑惑這衹是打著宗教名義鑽法例空子的集會,何況在 " 那個時期 " , 社福界可是響噹噹的名字,
說到管浩鳴牧師,在陳同佳回台自首一事上著實出了不少力,但在事件上明顯是為台灣製造機會,在事件上攪小動作,要求與特區相關部門直接商討並要求 " 提供 " 陳同佳案的資料,陳同佳案在台發生,所有資料都掌握在台灣相關部門手上,台灣反向特區相關部門索取案件資料,這明顯是在玩弄花招,
及後更拒絕向陳同佳發出入台證,令陳同佳上不了機,回不了台灣自首,卻反誣指香港不合作,不放人,管浩鳴牧師卻一而再再而三的指會繼續努力讓陳同佳回台自首,讓事件繼續發酵,
陳同佳是香港居民,亦具備中國公民身份(因陳同佳前此赴台必須有特區護照才獲發入台證) ,中國公民如在境外犯上嚴重罪行,內地有權予以拘留進行審訊,陳同佳在台灣地區殺人,顯然是屬嚴重罪行,符合可在內地拘留審訊條件 ( 如同張子強案 ),
雖然特區與內地雖無司法互助條例,但如果陳同佳自行回內地自首接受法律制裁,亦可如他心願,不明管浩明為何著意要陳同佳回台,而不另闢途徑建議陳同佳回內地自首,還女死者及家人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