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良善的港人要受懲罰到幾時?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1月6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106/18993100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說:「良善的人若對政治冷漠,就要給比自己差的人管治,作為懲罰。」一直承受這種懲罰的香港人,終於爆發了雨傘運動,關心香港政治、關心香港前途的市民多了,特別是年輕人多了。
但遺憾的是,市民總體的政治熱情仍不高,雨傘運動因此不能如台灣太陽花學運一樣獲得有力支持、取得成效。更遺憾的是,面對梁振英政府開始秋後算賬、約見及準備拘捕佔領人士,市民的政治冷漠又讓梁振英有了「依法行政」的藉口,讓佔領運動的初衷再度被扭曲。良善的港人,究竟要受懲罰到幾時?
在梁振英政府啟動第二輪政改諮詢之際,「白票守尾門」論甚囂塵上,獲得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等人的大力推薦或支持,甚至有泛民名人參與修訂方案,搶盡政改諮詢的風頭。雖然泛民、學聯和學民思潮多表示不接受「白票守尾門」,但必須指出的是,即使北京接受這個方案,這也不是甚麼令港人委屈求全的普選方案,而是懲罰政治冷漠的港人的方案。
以港人的政治慣性,屆時哪怕對政改方案再不滿、對提委會通過的特首候選人再不滿,多數人仍只會選擇漠然處之,不去投票,而不會去投白票。白票過半可能性微乎其微,反而有助中共欽點的特首候選人低票當選,讓中共可以在國際上吹噓自己實現了香港的普選。
如果說含糊以對「白票守尾門」論是梁振英推動假普選的軟的一手,旨在誘導市民參與諮詢,那麼,警方昨日開始約見佔領人士,甚至表明會於當日採取拘捕行動,就是其硬的一手,旨在阻嚇曾參與佔領運動的人士提出激進的方案或行動。
兩者的共同之處,就是欺負政治冷漠的港人。有些市民跟着梁振英的論調起舞,只說佔領運動作為公民抗命的違法的一面,只強調佔領人士要承擔法律責任,全然不提抗命的起因是梁振英與中共剝奪港人真普選的權利,全然不提抗命的初衷。
香港一直有政治冷感的問題,大型選舉的投票率遠不及台灣、美國。從香港回歸後五次立法會選舉來看,投票率最低的2000年只有43.57%,最高的2004年也只達到55.64%。而台灣近兩屆總統選舉,2008年、2012年的投票率分別為76.33%、74.38%;美國近兩屆總統選舉,2008年、2012年的投票率分別為61.6%、58.2%。
投票率高低與選舉時的政治爭議程度有關,也與選民的政治熱情有關。港人多缺乏政治熱情,一方面有歷史原因,既受英國長期殖民統治影響,又受回歸後北京「殺局」(廢除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影響,令市民覺得在現有政治制度下,投票改變不了政治;
另一方面,香港原本享有的法治、自由和經濟環境,也令港人可以把追求個人財富的增長作為主要目標,不必擔心政治的困擾,在都市忙碌工作,抱持的卻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何有於我哉」的心態。
在去年雨傘運動爆發後,有大專生發表致市民的公開信,指出政治冷感的可怕之處在於「令你沉溺於自己的世界,看不到其實你有擁有的,都在一點一點消失」。
對中共蠶食香港核心價值的溫水煮蛙的警覺是令人欣慰的,年輕一代的覺醒是令人欣慰的,但總體上市民對政治冷漠的趨勢並未改變,過往可以坐視梁振英和中共打着法治旗號閹割《基本法》,為特首普選設限,如今又可以坐視梁振英拘捕爭取真普選的人士,為偽普選鳴鑼開道。港人為甚麼還要如此接受行騙長官的管治?還要接受如此的懲罰?難道犧牲了我們這一代,還要犧牲下一代?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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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報寫手這篇撰文開章明義就指 " 市民總體政治熱情不高, 雨傘運動因此不能如台灣太陽花學運一樣獲得有力支持、取得成效 ", 然後就帶到 " 梁振英政府開始秋後算賬、約見及準備拘捕佔領人士, 市民的政治冷漠又讓梁振英有了「依法行政」的藉口, 讓佔領運動的初衷再度被扭曲 ", 引申到 " 良善的港人, 究竟要受懲罰到幾時?"
市民總體政治熱情不高, 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亦造就了香港回歸前的繁榮, 沒有了政治爭拗, 社會專注經濟發展, 才能擠身亞洲四小龍行列, 不要忘記, 香港衹是一個地區而不是政治實體, 比諸其他亞洲三小龍, 香港的崛起是異數,
回歸後市民總體政治熱情不高, 這是事實, 沉默的港人佔大多數, 7百萬市民衹有三百多萬登記了做選民, 而投票率更一直徘徊在50-60%之間, 換言之衹有百多萬市民在選舉中投票, 佔全港人口百分之二十左右,
對政治熱情不高, 保持沉默是市民自己的選擇, 如果以 " 良善的人若對政治冷漠, 就要給比自己差的人管治, 作為懲罰 ", 將市民的選擇扭曲為 " 受懲罰 ", 更上升到 " " 良善的港人, 究竟要受懲罰到幾時?" 的層次, 更有激進的人士形容沉默的一群市民, 不對他們認為是不仁不義的政權作出反抗, 是助紂為虐, 亦是一種罪惡, 怎地原來市民安份守己, 不沾政治都會被扣上大帽子, 被形容為受到懲罰,
上文作者以 " 市民的政治冷漠 " 引伸到 " 梁振英政府有了「依法行政」的藉口, 開始秋後算賬、約見及準備拘捕佔領人士 ", " 讓佔領運動的初衷再度被扭曲 ",
首先, 「依法行政」是有法律授權基礎, 受到司法監管, 這不是政府的 " 籍口 ", 對政府的行政措施如有不滿, 可向司法機構提出申訴, 至於執法部門約見及準備拘捕佔領人士, 是一貫的執法程序, 佔領人士有義務律師團在背後氖法律支援, 還怕什麼 " 秋後算賬 ",
不過, 上文作者這" 讓佔領運動的初衷再度被扭曲 ", 就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扭曲佔領運動初衷的似乎是佔領人士, 戴耀廷及學聯發起的是 " 佔領中環 ", " 公民抗命 ", 但後來 " 佔領中環 " 卻發展到遍地開花, 堵塞多處旺區鬧市,
而" 公民抗命 " 不是集體 " 瞓馬路 ", 不加反抗讓警方拘捕以 " 表達訴求 ", 卻是以大量 " 收集得來 " 的物品堵塞馬路, 似乎 " 抗命 " 的主體是堵塞馬路的物品而不是公民抗命人士,
上文作者指警方約見佔領人士, 甚至表明會於當日採取拘捕行動(這是民主媒體放的風, 警方從未表明會即時採取拘捕行動), 就是其硬的一手, 旨在阻嚇曾參與佔領運動的人士提出激進的方案或行動,
警方進行執法與阻嚇曾參與佔領運動的人士提出激進的方案或行動, 根本是兩碼子事, 如果佔領行動的初衷是 " 公民抗命 " 的話, 參與人士已預備了會被警方拘捕, 警方進行執法又何懼之有, 能阻嚇他們提出激進的方案(提出激進的方案並無違法)或作進一步行動嗎(如屬違法行為當然要承擔法律責任),
上文作者引雨傘運動爆發後, 有大專生發表致市民的公開信, 指出政治冷感的可怕之處在於「令你沉溺於自己的世界, 看不到其實你有擁有的, 都在一點一點消失」,
政治冷感並不是罪過, 沉默的市民有其不表態的權利, 如果政府真的影響到大多數市民的權利, 相信沉默的市民不會啞忍, 亦會站出來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
可惜在佔領行動中我們看不到受到市民的支持, 反而大多數民調都顯示受訪市民都要求佔領人士 " 還路於民 ", 顯示以這種損害市民利益的方式去 " 表達訴求 " 是得不到市民的支持, 佔領人士無視法庭禁制令, 以各種手法拖延挑戰法庭命令, 更令香港核心價值的法治精神受損, 社會要求警方嚴正執法的呼聲不絕於耳,
筆者對大專生發表致市民的公開信作一新的釋義 : 「某些人沉溺於自己世界對民主的詮釋, 看不到其實你有擁有的法治精神, 都在一點一點地被消失」, 佔領行動過後, " 鳩烏團 ", " 過馬路團 ", " 路中央執錢團 ", " 報佳音團 ", 甚至 " 借廁所團 ", 都是遊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 挑戰法治精神, 影響社會的秩序,
這等行為直接影響到區內市民及商鋪的日常生活與商業運作, 激起民憤, 要求警方嚴加取締, 爭取 " 真普選 " 是個人自由, 但不能打著 " 爭取真普選 " 的幌子就好像有 " 免死金牌 " 般可以不受法律規管, 胡作非為的去 " 表達訴求 " ,
" 表達訴求 " 應在合法的框架下進行, 以不影響社會秩序, 不影響市民權利的情況下進行, 否則可能失卻市民的支持,
上文作者把警方拘捕違法佔領鬧市道路人士扭曲為 " 梁振英拘捕爭取真普選的人士 ", 這是偷換概念, 意圖誤導受眾, 爭取真普選並不違法, 違法的是佔領鬧市道路, 警方亦不可能以爭取真普選罪名作出拘捕及起訴行動, 這是兩碼子事, 不能混為一談, 爭取真普選人士如果涉及違法行為便要承擔法律責任, 不能拉扯上政治範疇就免於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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