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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外長論失蹤事件中方促外國勿干預
香港星島日報  2016年1月6日
http://std.stheadline.com/yesterday/loc/0106ao02.html

(星島日報報道)銅鑼灣書店五名人士連環失蹤事件,已提升至國際層面。針對英國外交部日前指失蹤的李波可能持有英國護照,英方「深切關注」事件;中國外長王毅昨天會見到訪的英國外相夏文達時表示,李波屬中國公民,要求各方無必要作無謂猜測。海外媒體博聞社昨天引述消息指,李波在事件中並非主要角色,他只是作為旁證協助調查拍檔桂民海;報道更引述李波給妻子的信中指,有關部門「甚至連我每天要喝的番茄汁也買來了。」

博聞社昨天引述消息指,銅鑼灣書店事件的確與內地某些部門有關,但在內地有關當局對銅鑼灣書店的處理過程中,李波本來並非主要角色,有關部門本來也沒有把精力放在他的身上,整個事件的核心是書店另一股東、在泰國失蹤的瑞典籍桂民海。

據報道,本身是前北大學生的桂民海,其作品和出版物,對當局構成了殺傷力,使他成為追究的目標。李波只是作為桂民海的合夥人,有必要作為旁證「配合調查」。

報道又指,內地有關部門萬料不到,事件的主角桂民海落網沒有引起香港社會特別關注,反而配角李波卻成了漩渦的中心,小角色成了大角色,令內地有關部門大出意外。消息形容「李波本人其實問題不大,是香港輿論把事件搞大了」。

報道透露,李波除了給書店職員寫了「平安信」外,還給太太寫了一封親筆信,並導致李太向警方銷案的重要原因。

據了解,在給妻子的信中,李波稱有關部門「甚至連我每天要喝的番茄汁也買來了,我只說了一句而已,連我也感意外」,同時又較詳細地交代妻子,先行處理公司四件比較緊急的事情,涉及貨物收取、支票入帳等等,並列舉了事件、地點等細節。從信件看李波顯得很掛心公司的生意。李波還在信中對太太提到「稍後會將簽好名的書店支票寄來給你」。

今次事件提升至國際層面。英國外交部前日向BBC中文網發聲明表示,英方「深切關注」香港的有關報道,並正與有關當局抓緊調查其中一名失蹤者可能持有英國護照一事。不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昨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針對英方表態說,香港事務全屬中國內政,任何外國都無權干涉。

她還說,根據香港《基本法》和中國《國籍法》凡是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身在中國領土包括香港的人,以及其他符合中國《國籍法》規定而具有中國國籍條件的人,都是中國公民。

外長王毅會見到訪的英國外相夏文達,亦有談及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李波失蹤的事件。王毅指出,根據《基本法》,李波屬中國公民,在中央及特區政府未就事件作出評論前,各方無必要作出無謂猜測。他重申,中央會落實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方針。

另外,內地《環球時報》昨天指,李波的信讓「越境執法」和「綁架」謠言不攻自破,認為「中央和內地社會對堅持『一國兩制』的誠意和決心再次經受了檢驗」。

社評又說,李波很清楚這次配合調查所涉及的不是小事,「銅鑼灣書店長期出版、銷售針對內地的政治書籍,大量編造虛假內容,惡毒攻擊國家政治制度,造成了惡劣影響。銅鑼灣書店雖開在香港,但它對國家造成的損害卻早已『越境』進入內地,李波對此心知肚明」。

社評稱,李波大概很願意這次配合調查「低調進行」,強調港媒大事炒作對李波本人、對書店的生意都不是甚麼好事,「這種炒作對李波和家人所帶來的傷害,反對派是不會彌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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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書店五名人士連環失蹤事件, 在某些傳媒及組織團體大肆炒作下, 將之推向國際, 其實五名人士分別在中港泰出事, 在泰國及內地失蹤的4人已是月前的事, 香港某些傳媒及組織團體卻炒不起, 今次的李波事件, 就被乘時綁上其他4人的失縱, 把矛頭指向內地一鍋端,

現時更有人把事件捅上白宮網頁, 要求奧巴馬 " 關注 " 事件, 更有消息指李波 " 可能 " 持有英國護照, 連英國外交部聲明也說其中一名失蹤者 " 可能 " 持有英國護照, 這 " 可能 " 嘛, 當真是可圈可點, 這是什麼樣的外交規矩? 未經證實的事項也來 " 外交 " 一番, 

中國外長王毅會見到訪的英國外相夏文達時, (夏文達)亦有談及李波失蹤的事件, 但李波屬中國公民, 香港事務屬中國內政, 任何外國都無權干涉, 就算李波持有(未經官方確認的)英國護照, 而在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下, 李波持有特區身份證及回鄉證(具有中國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方獲發回鄉證), 已被視為中國公民, 無論在內地或特區, 都要遵守兩地的法律法規, 對於李波(可能)持有英國護照, 中國亦不能接受英國對李波的領事保護權, 否則便變相承認李波可擁有雙重國籍, 這不符中國籍法的有關規定,

而就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昨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中的說明,  根據香港《基本法》和中國《國籍法》, 凡是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包括香港)的人士, 都是中國公民, 換言之, 李波衹能以中國公民身份協助當局調查.

後記 :

對於港人的身份, 在李波事件中就很清晰的了,  " 凡是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包括香港)的人士, 都是中國公民 ", 這是與生俱來的身份, 除非你不領取出生證明書, 衹要你在香港出生並領取出生證明書, 便被視為中國公民, 當然, 由於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那些在香港出生但父母雙方或一方擁有外國國籍的人士, 可以跟隨父母申請外國國籍, 但在香港出生獲得的中國公民身份便會被褫奪失效.

在回歸前英國政府曾向港人發出不具居英權的英國海外國民護照, 甚至入境英國也成問題, 如果有人就據此以英國人自居的話, 無疑是自欺欺人, 當然, 港人持有英國海外國民護照的不在少數, 但在持有英國海外國民護照人士沒有申報, 中國有關部門沒有紀錄下, 一樣可以申請回鄉證甚至特區護照, 但這並不表示就可以擁有雙重國籍身份, 中國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 當港人持回鄉證返內地, 便被視為中國公民, 要遵守內地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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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申請回鄉證條件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香港居民可以在香港申請回鄉證:
(一)在香港出生,具有中國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二)內地居民經批准赴香港定居,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
(三)在香港以外出生的中國籍居民,已確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
(四)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國籍或者無國籍人士,經批准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
(五)香港居民所持回鄉證有效期不足六個月或者已過期、損毀、持證人身份信息變更、電子芯片失效或
者持用舊版回鄉證需要換領新版回鄉證的,可申請換發新的回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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