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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傅03  

堅哥與台灣:Comment is free, but facts are sacred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2月16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1216/18552932

台灣《蘋果》一篇題為「太魯閣蓋劇場有沒搞錯」的社論,被花蓮縣長傅崐萁告我加重誹謗罪。

我們法務部責任所在,當然是千方百計,免我山長水遠,長途跋涉去花蓮受審。一下說社論是主筆寫的,一下說我跟社論沒有直接關係,一下說我急事回了香港。

事隔一年後,法務部的哥哥仔忐忑不安的來說:「堅哥,我們盡力了,法官堅持你要到花蓮法庭。」

我說:「好呀,想去台灣這個後花園很久了。我們以公費旅行的心情去吧!」

上周一,台北天氣灰灰濛濛的,令人渾身不舒服。但坐半小時飛機後,花蓮卻是天朗氣清,萬里無雲。

花蓮地方法院是一座日本統治時期的建築物,有七、八十年歷史了。看得出經過好多次維修工程,但蓋不住古意盎然。

想必花蓮治安很好,偌大法院,門可羅雀。其實,我覺得好似這天只有我一個被告。

在庭上,縣長大人的律師,六十開外,西裝筆挺。一頭銀髮,兩眼有神,高手無疑。

《蘋果》的律師,三十開外,西裝好皺。一頭黑髮,而且有些亂,大黑框眼鏡。一看便知:「咦……咦!經濟實惠型喎!」心裏已打個突!
法官出場,起立鞠躬。

一位長髮披肩美女法官,三、四十歲左右。濃妝,但不失法官應有威嚴及莊重。

她問完來者何人,認不認罪,「不認」。花蓮世紀大案──縣長vs《蘋果》誹謗案正式開始。(作大啫!我估花蓮似沙頭角咋!來來去去不就是三嬸拜神唔見雞,警方懷疑張伯偷咗。大波蓮在溪邊沖涼,阿輝伯經過撞到正,算不算偷窺?諸如此類的小案。)

縣長律師聲音沒如洪鐘,但字字鏗鏘。

他說,辯方一定辯稱自己是行政總裁,只管業務、發行、人事等等。然後他會向法庭說,文章不是他寫的,事前他毫不知情,刊登之前也完全沒有看過。其目的只有一個,但求脫罪。但該篇社論並沒有署名,辯方又一定不肯供出社論作者。既然他是負責人,理所當然就應該為該篇社論負責,成為被告。況且,他是負責人,很難否定他曾同意、授權或者指示該社論的刊出。(頂你個肺!我有冇咁卸膊呀?)

不知是不是美女法官發覺,我這個遠從香港來的老頭子,已被嚇得面青唇白,牙關打顫。

她好溫柔的說:「被告有想要自辯嗎?」

我拔身而起,正要發言,她又說:「你可以坐下來呀!」

我一直以為自己國語不差。誰知一開口,美女法官皺眉。今次是既溫柔而又帶鼓勵的聲音,一字一字的說:「你可以慢慢的說,不要緊的!」

我說,我完全同意控方律師所說,社論是代表《蘋果》,而在沒有署名之情況下,他是應該選擇告我的。但事前我真的沒有指示及參與該篇社論。社論是我們總主筆卜大中先生寫的(大中兄,對不起。在法庭及美女面前,我選擇了tell the truth,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在我們公司架構中,他要寫甚麼都可以,更毋須向我報告。這就是我們這行常說的編輯獨立,我不但不適宜干預,更應該加以捍衞。

我看見法官在淺笑。然後說:「我明白你意思,你說的編輯獨立,就像我們的司法獨立一樣,是嗎?」嘩!𦧲飯應:「是是是,法官大人。」

好了,既然我不反對告錯人,正式審理文章到底有沒有誹謗縣長大人了。

故事很簡單,花蓮縣政府擬在著名自然風景區太魯閣,起一個劇場。卜大中認為破壞自然,萬萬不可。他在社論說:「當一個地方首長胸無點墨,不學無術,就會想要興建政治符號式的高大建物,反映他的好大喜功及愚蠢落後。」「在太魯閣建劇院要砸三十億,不知又肥了多少官商。」

控方律師用嚴厲而有感染力的語調說,整篇文章充滿貶抑、貶低、諷刺、指摘、謾罵、嘲笑、恥笑。(總之世上所有負面詞給他用光了。)
法官再一次溫柔及鼓勵的問:「被告你要自辯嗎?」

我仲唔嚟料!我說,我又一次完全同意控方律師所說的。文章充滿貶抑、嘲笑、諷刺……但法官大人,傳媒的天職不就是要針砭時弊?不就是要監察政府及民意代表?難道傳媒是要來對官員及民意代表等達官貴人,歌功頌德,塗脂抹粉?況且,這是一篇評論,所謂comment is free,評論是自由的呀!

我看見美女法官又在偷笑。她說,此案將在兩周內判決。被告可以選擇不到庭聽取判決結果。我差點想說,法官大人,我想親自再嚟呀!

後記:Comment is free,but facts are sacred。可惜當日忘了第二句。以上法庭對白,靠記憶寫成,未必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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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壹傳媒平面媒體行政總裁葉一堅的撰文, 近日在民主報頻頻出現, 文章說到 " 編輯獨立",  " 擲地有聲 ", 人家 " 假假地 " 也是平面媒體行政總裁, 肥佬黎一人之下的重臣, 水準 " 梗係有番咁上下 " 啦 ,

這次以 " Comment is free, but facts are sacred " 為題, 談台蘋一篇「太魯閣蓋劇場有沒搞錯」的社論被花蓮縣長傅崐萁告以加重誹謗罪, 葉一堅在文中叙述了到花蓮上庭應訊的經過, 筆者不明, 葉一堅代表台蘋到花蓮上庭應訊與香港何干, 葉一堅在港蘋並無專欄, 平白的跑出這麼一篇與香港無涉的案件應訊 " 叙述 ", 真令人摸不著頭腦, 但葉一堅的撰文卻透露出很多訊息,

台蘋被花蓮縣長傅崐萁告以加重誹謗罪, 法庭傳召台蘋負責人到花蓮應訊, 案件是在花蓮入稟, 當然是在花蓮法庭提審, 這是正常程序, 但台蘋法務部以各種理由推搪拒不到庭, " 一下說社論是主筆寫的, 一下說我跟社論沒有直接關係, 一下說我急事回了香港 ", 在事隔一年後葉一堅才代表台蘋到花蓮法庭應訊, 如果是理直氣壯, 真理在我的話, 又何須攪這等小動作拖足一年呢?

葉一堅同意控方律師所指, 社論是代表了傳媒, 在事件中, 撰寫與傳播都要負上責任, 社論在沒有署名的情況下被控誹謗, 就衹好單單起訴傳媒, 因為傳媒將這等訊息傳播出去, 雖然傳媒或許沒有指示及參與該篇社論的撰寫, 但傳播出去一樣要負上法律責任,

葉一堅在法庭指出, 沒有署名的該篇社論是由總主筆卜大中寫的, 無疑提供控方證據, 將卜大中列入被起訴之列, 在中外傳媒被控誹謗的歷史上, 未經法庭要求及頒令透露隱名的撰稿人, 傳媒自動向法庭提供, 這是罕見的, 更多的是傳媒負責人抗拒法庭命令, 為保護撰稿人而入獄的例子(葉一堅就似乎沒有這麼偉大與堅持了), 社論或報導隱去撰寫人的名字, 就是要讓撰寫人能暢所欲言, 有如立會議員在議會的免責條款一樣, 不過傳媒一樣會被起訴, 但撰寫人的責任就由傳媒扛起了,

其實傳媒有社論, 其本意是社會上的評論能透過傳媒傳達出去, 最初是由傳媒邀請一些具代表性的社會人士執筆, 是真正反映出社會的聲音, 但後來由於聯絡這等社會人士不易, 要能執筆的更不易, 慢慢的就偏向於由學術文化界人士撰寫, 再後來就發展到由傳媒內部人士撰寫, 甚至有所謂 " 主筆 " 的出現,

這時, 傳媒的社論就未必能真正反映出社會的聲音, 淪為傾向報館的立場甚或是老闆的長官意志, 社論本來的意義已蕩然無存, 不過, 有傳媒仍保留著邀請社會上具代表性人士執筆撰文的做法, 但衹是以特稿形式出現,

葉一堅在撰文中指 " 在我們公司架構中, 他(卜大中)要寫甚麼都可以, 更毋須向我報告, 這就是我們這行常說的編輯獨立, 我不但不適宜干預, 更應該加以捍衞), 筆者看來怎麼這麼別扭,

葉一堅的職位是台灣壹傳媒平面媒體行政總裁, 是屬行政部門, 卜大中是台蘋總主筆, 是屬編輯部, 葉一堅這 "(卜大中)要寫甚麼都可以, 更毋須向我報告 ", " 這就是我們這行常說的編輯獨立", " 我不但不適宜干預, 更應該加以捍衞 ", 這是應該的嘛, 行政部怎能把手伸到編輯部去呢? 葉一堅又是否自我感覺良好呢?

不過, 當年台灣蔡衍明旺旺集團旗下的中國時報併購中嘉的媒體併購, 被指為媒體壟斷與併購, 在短短幾個月內, 壹傳媒對旺中的 " 批評 " 及 " 新聞 " 不斷 , 更引起中國時報與台灣壹傳媒的罵戰, 台灣壹傳媒平面媒體暨印刷行政總裁葉一堅卻插手台蘋編輯部, 對旺中集團下達 " 必殺令 ",  這又是否與他聲稱 " 編輯獨立", " 我不但不適宜干預, 更應該加以捍衞 " 的言論背道而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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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壹傳媒內部反彈 葉一堅下達「必殺令」 狂轟旺中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8月17日
 
中國時報【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壹傳媒旗下各媒體持續以超乎常理的火力猛攻旺中集團,傳出在《蘋果日報》內部的「鋤報會」中,年過六十歲的平面媒體暨印刷行政總裁葉一堅,竟當場約談高級主管三次,質問蘋果記者為何不繼續打旺中,還稱讚《壹週刊》每周都有做,責怪若《蘋果》記者能力經驗不行,乾脆就炒掉(開除)吧!此舉除踢破《蘋果》對外的正義形象,也讓內部員工怨聲四起。

《蘋果日報》內部消息透露,雖然高層已把旺中妖魔化,但隨著《壹電視》、《壹週刊》加上報紙、網路整合,員工也知道自己已是個大集團,再去指責別人壟斷時,難免會有點站不住腳。且《蘋果日報》娛樂版長期強力推廣《壹電視》的內容、新聞,偶爾又有假偷拍,總覺得跟開報時講的理念不同。現在老闆下達「必殺令」,堅持要打旺中,讓人感覺不太舒服。

可笑的是,壹傳媒下令旗下媒體猛K旺中,宛如金庸小說《倚天屠龍記》中謝遜打出絕招「七傷拳」,先傷人也傷己。《蘋果》內部員工就說,最近退報率本來就高,每次花一大堆版面罵旺中,實銷率都不佳,「也許讀者也討厭看這些內鬥吧。每天跟讀者灌輸,說媒體巨獸多可怕多可怕,但讀者應該也知道我們壹傳媒也是媒體巨獸吧。」

除了以不合比例地版面狂攻旺中,《蘋果》內部也出現不能理解的聲音,包括派出A落、C落攝影記者、狗仔隊去盯每個旺旺中時集團旗下的單位,連飯店、食品廠房也不放過;有員工說,「主要就是想激怒旺中的主管吧,至少也可讓他們感覺好像鋪天蓋地被包圍,光是那種心理壓力就夠受了。」但他也說,相對人力浪費在此,真正在跑新聞、經營新聞的人也就少了。

圈內媒體人Kevin就認為,「大家忘了動新聞爭議開始時,很多社運、婦女團體也去抗議,但當時敵對的《自由》、《中時》、《聯合》都還算就事論事。」看看《蘋果》現在針對旺中的誇張報導,搞得內部有怨聲,外界也不甚認同,只剩下看不清狀況跟瞎起鬨的人會支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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