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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驅離13  

議規大戰:立會修改《議事規則》議案獲通過
東方日報即時新聞 2017年12月15日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1215/bkn-20171215154837906-1215_00822_001.html?eventid=4028812546381ceb014642c511c1158e&eventsection=hk_news

立法會今日(15日)繼續審議修改《議事規則》,非建制派議員作出衝擊行為令會議再度暫停。在商界議員廖長江及議員謝偉俊作最後發言後,議程進入表決階段時。最終修改《議事規則》議案以37票贊成、12票反對、1票棄權獲得通過。

議員林卓廷於表決修正案時,突然高喊「反對修改議事規則」,他與尹兆堅不斷將大批文件四撒,其他反對派議員包括陳淑莊及楊岳橋等亦站立抗議,主席梁君彥要求他們停止叫囂,否則不處理其修正案,惟不獲理會,梁君彥遂決定正式表決廖長江的擬議決議案。

表決完成後,梁君彥不理會泛民議員的抗議,宣布議案獲得通過。投棄權票的為醫學界議員陳沛然。另外,廖長江的擬議決議案表決時一度出現小插曲,陳克勤指投票系統出現問題,其贊成票變為反對票,而廖長江則抗議指他多次按掣,卻未能投下贊成票,他們站立抗議,但梁君彥指,有關議案已獲得通過,未來會處理二人的情況。

立法會完會後,民主黨3名議員林卓廷、尹兆堅及胡志偉趁梁君彥離開時,向他大撒《議事規則》文件,已被趕出會議廳的陳志全及朱凱廸則衝入議會內叫囂抗議,而建制派議員則列隊離開。

立法會下午表決前,泛民不斷拉布,先後多名泛民被逐離場,先是工黨張超雄及福界邵家臻離開座位,舉起示威標語,高叫口號,步向主席台,主席梁君彥叫二人返回坐位無效,最終勒令他們離開會議廳。二人由保安帶走期間,邵家臻疑似跌低。梁君彥宣布暫停會議。

議會回復後,議員毛孟靜手持「大聲公」離開座位及走向主席位,保安驅走毛孟靜。鄺俊宇、涂謹申及梁耀忠,三人站立手持議事規則並撕毀,梁君彥多次警告不果,三人被保安驅離現場。議會在三人被趕後,會議正就11項沒有修正案的擬議決議案進行表決。

民主派議員提出的10項擬議決議案全數被否決,或因有關議員已被逐離場而不處理。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修改《議事規則》當中字眼「擧」為「舉」的擬議決議案,則以40票贊成、13票反對、1票棄權獲得通過。

而廖長江的擬議決議案涉多項民主派提出的修正案,於表決公民黨議員楊岳橋的修正案後,建制派民建聯議員李慧琼動議把表決修正案鐘響時間由5分鐘改至1分鐘。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有關動議只可辯論約1小時,下午6時30分將停止辯論並進行表決。

辯論期間,議員郭家麒及譚文豪衝上主席台,並高叫口號,代主席李慧琼勸阻無效,郭家麒及譚文豪被逐離議事廳。

總計共有11名議員被逐,包括許智峯、朱凱廸、陳志全、邵家臻、張超雄、毛孟靜、涂謹申、鄺俊宇、梁耀忠、郭家麒及譚文豪等。被逐離場的議員在議事廳外示威,他們手持標語「立法會不是人大,保皇黨走狗,香港不會放棄」,被保安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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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驅離12  

修改議事規則塵埃落定, 希望未來的立法會會議能比較順利的進行, 雖然修改後的議事規則仍有灰色地帶可以讓反對派拉布, 阻延法案的辯論通過, 但反對派在今次的反修改議事規則行動, 在社會引起不少反響, 著實是做的太過份, 太難看了, 簡直不是辯論而是潑婦罵街般的行徑, 連屈人性騷擾也幹的出(也不自己照照鏡), 曾受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士, 作出這等行為, 令人嘆息,

昨日會議主席一反過去多日來的忍讓, 雷厲風行的驅逐了11名行為不檢, 破壞議會秩序的議員離場(全部都是反對派議員),

但令筆者關注的, 是昨日的驅逐行動, 並未如以往般在反對派議員的 " 保護 " 下, 立法會職員未能執行主席的驅逐命令, 導致會議中斷甚至須要休會,

為什麼會是這樣呢? 似乎在日前立法會行管會向民主黨議員許智峯發出警告信事件上可見端倪,

在行管會就許智峯事件的討論中, 多名行管會成員的民主派議員沒有反對向許發出警告信, 還感謝受襲的保安員沒有報警處理, 否則或會觸犯普通襲擊罪, 以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有關「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的條文,

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就表示, 由於事件中沒有保安人員受傷, 沒打算報警,

這就透露出一個重要的訊息, 行管會中無論建制派與民主派, 對立法會內激進議員的暴力行為感到憂慮, 已達至不能不管的地步, 所以才聯手向許智峯發出警告信, 而梁君彥表示 由於事件中沒有保安人員受傷, 沒打算報警, 背後的訊息是 " 如果有保安人員受傷, 會打算報警 ", 這是很嚴重的警告,

因為如果議員的行為令致保安人員受傷, 除了是觸犯刑事襲擊罪行, 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外, 受傷的保安人員亦可以循民事程序起訴立法會這僱主要求賠償, 如果傳揚開去, 立法會連自己僱員的人身安全也保護不了, 還立什麼法? 顏面何存?

由於立法會是一個超然的機構, 對執法人員的介入有絕對的敏感性, 所以法例就授予立法會人員有警察的權力, 以維持立法會的秩序, 毋庸執法人員的介入,

但由於立法會人員雖擁有警察的權力, 但並未如警察般配有專業的配備, 所以在必要時, 經立相關管理部門及主席批准下, 仍可要求警方介入協助維持秩序,

多年來顯示, 立法會人員難以處理的是主席的驅離命令, 如果被逐議員不合作自行離開會議廳, 而立法會人員又未能強制執行, 可令致會議無法進行而中止,

筆者質疑這是否立法會主席及相關管理部門, 對立法會人員雖擁有警察的權力, 但是否可以使用適當武力驅離被逐議員有所保留, 可能是恐防令致議員受傷要 " 揹鑊 ", 但近年來部份激進議員的激烈行動不斷升級, 令致立法會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受傷時有所聞,

問題已不是 " 恐防令致議員受傷 " , 而是如何保障立法會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的人身安全,

立法會人員擁有警察的權力, 應當在執行職務時, 遇到激烈反抗時可使用適當的武力, 這並無違法,

在昨日的立法會會議上, 就彰顯了立法會人員使用適當武力執行主席命令, 抬離被逐議員, 令會議能恢復秩序, 繼續辯論議案,

但筆者在觀看昨日的會議直播時, 發覺有部份被逐議員作出激烈反抗, 極有可能傷及執行主席命令的立法會人員, 在這種情況下, 是否應賦予立法會人員必要時使用手扣的權力, 把激烈反抗的被逐議員扣上送離會場, 這是保障了被逐議員不能作出激烈反抗令致自己受傷, 亦保障了執行主席命令, 驅離被逐議員的立法會人員不致在被逐議員的激烈反抗下受傷,

相信立法會人員的手扣衹是聊備一格, 備而不用居多, 相信大部份議員都難以接受被扣著雙手, 由立法會人員押離會議廳的形態出現在媒體鏡頭上, 這對使用激烈手段擾亂會議秩序, 甚至意圖襲擊主席的激進議員具有一定的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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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仗義執言:為拉布可以幾無品
東方日報專欄 2017年12月16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71216/00184_006.html

上周立法會,民主黨議員黃碧雲在眾目睽睽下衝撞騷擾別人卻「屈」謝偉俊性騷擾,黃碧雲惡人先告狀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事緣反對派為阻攔修訂《議事規則》搗亂立法會,筆者於休會期間用社交網絡直播會內情況,黃碧雲就做「攝鏡人」,舉紙牌干擾筆者拍攝。謝偉俊議員看不過眼,上前試圖阻止,黃碧雲就大叫:「性騷擾啊!性騷擾啊!」事件引起社會嘩然,不少市民批評:「黃碧雲無聊無禮無賴,話人性騷擾更加係無恥!」「咁係對被真正性騷擾的女士一個莫大的侮辱!」

事後公民黨議員譚文豪竟然在立法會顛倒黑白炒作事件,還添加情節提到謝偉俊「用身軀壓住」黃碧雲。譚文豪聲稱:「發現一啲議員唔係平時咁樣,顯現出『內在性格』、『原始』嘅一面,即係你睇佢平時謙謙君子,好尊重女性。哇!我一見到謝偉俊議員咁兇猛嘅!」譚文豪竟然生安白造稱謝偉俊「嗰日又用身軀壓住,即係逼近黃碧雲啦……你着住西裝,我估唔到係咁嘛!」筆者隨即批評譚文豪就上星期情況的描述不是事實,又指出他說謝偉俊「用身軀壓住」黃碧雲具冒犯性;謝偉俊亦批評譚文豪借題發揮。

近年泛民已經演變成為反對派,因為經常為反而反,如今為拉布、為阻修改《議事規則》,竟可去到如此無品的地步!黃碧雲衝撞騷擾別人卻「屈」別人性騷擾已經好離譜,之後陳志全利用南京大屠殺八十周年拉布很可恥,沒想到,譚文豪竟然顛倒黑白再次炒作,真是低處未算低。

立法會議員 葛珮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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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收立會警告信 否認有襲擊保安員企圖
無線新聞 2017年12月12日
http://news.tvb.com/local/5a2fe4cee60383f94f81f26a/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向民主黨議員許智峯發出警告信,指他在上星期的大會妨礙保安人員執行職務,許智峯否認有襲擊保安員的企圖。

上星期四立法會大會期間,多名民主派議員衝到主席台前抗議,期間保安人員抬走人民力量的陳志全,許智峯嘗試阻止。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許智峯妨礙保安人員執行職務,行管會決定向他發警告信。

梁君彥稱:「行管會決定向許議員發信,提醒他可能作出傷害他人的行為,亦都有機會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19(b),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行管會作為秘書處職員的僱主,有責任為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

許智峯就否認有襲擊保安人員的行為或企圖。

民主黨香港島議員許智峯說:「當日我的行為,是阻擋保安將陳志全議員抬走。今次對我的警告或對我的指控,我感覺只是在一個在建制派提出修改《議事規則》這場鬥爭的其中一步,似乎我收到的信息,不是想警告我許智峯本人,而是想警告整個民主派,叫大家在接下來的立法會大會上不要抗爭。」

他強調自己是和平抗爭,梁君彥就表示,由於事件中沒有保安人員受傷,沒打算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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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涉襲立會保安 民主派不反對出警告信
東方日報即時新聞 2017年12月12日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1212/bkn-20171212201257912-1212_00822_001.html

立法會上周四(7日)審議修改《議事規則》期間,民主派議員一度衝到主席台前抗議,保安員遂把議員陳志全抬離,此時民主黨議員許智峯衝出阻撓,事後被指涉嫌襲擊保安員。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今日(12日)正式向許智峯發出警告信,但許回應指行管會的陳述並非事實,認為是含血噴人。據了解,行管會內沒有一名民主派議員反對出信警告許智峯,還感謝保安員沒有報警處理。

立法會行管會今早召開閉門會議討論許智峯涉嫌襲擊保安員一事。據了解,會議上翻看當日錄影片段,許智峯阻撓保安員抬走陳志全期間,曾經向保安員揮拳,據說學過功夫的保安員用手擋了這一拳才沒有受傷。

由於證據確鑿,多名身兼行管會成員的民主派議員亦沒有反對向許發出警告信,還感謝受襲的保安員沒有報警處理,否則或會觸犯普通襲擊罪,以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有關「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的條文。

消息指,原本行管會會議內容不會披露,但有人對許智峯「捩橫折曲」的回應看不過眼,故要說清楚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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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當日的評論 :

立法會行管會決定向民主黨議員許智峯發出警告信; 指他在上星期的大會妨礙保安人員執行職務, 許智峯卻否認有襲擊保安員的企圖,

這是典型的意圖轉移視線行為, 行管會的警告信; 白紙黑字寫明許智峯 " 妨礙 ( 立法會 ) 保安人員執行職務 " 是屬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但許智峰卻辯稱自己沒有襲擊( 立法會 ) 保安員的企圖,

市民大眾在傅媒鏡頭清晰看到, 許智峯阻撓 ( 立法會 ) 保安人員把陳志全抬回座位, 是鐵一般的事實, 至於是否有 " 襲擊保安員的企圖 ", 則是另一回事, 許智峯無法抵賴,

單是 " 妨礙 ( 立法會 ) 保安人員執行職務 " 已是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行管會可報警交警方調查處理, 毋須再生枝節加上襲擊 ( 立法會 ) 保安員的刑事罪行, 要注意的是, 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觸犯刑事罪行, 不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 豁免法律責任之列,

其實許智峯在會議中屢次妨礙 ( 立法會 ) 保安人員執行職務, 在立法會日前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期間, 許智峯離座衝擊主席時就令致立法會保安人員受傷, 須送院治理, 如果受傷保安人員報警的話, 許智峯誠然吃不了兜著走,

今次連行管會的反對派議員都不齒許智峯「捩橫折曲」的回應, 實行 " 爆料 " 指 " 沒有一名民主派議員反對出信警告許智峯, 還感謝保安員沒有報警處理 ",

說是不齒許智峯「捩橫折曲」的回應, 其實是與許智峯劃清界線, 以免影響反對派黨團來年3月的補選選情, 還有更絕的一招, 就是 " 感謝保安員沒有報警處理 ", 究竟是 " 感謝 " 還是 " 提醒 " 就天曉得,

不過反對派黨團議員已立此存照, 許智峯未來的日子如果再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妨礙(立法會)保安人員執行職務, 或甚至再襲擊(立法會)保安人員, 被彈劾或被追究法律責任, 是不會受到反對派黨團議員的支援, 這訊息十分清楚.

後記 :

說到許智峰, 可以用 " 無厘頭 " 三字形容, 但又被他以 " 無厘頭 " 策略上位進入立法會, 許智峰在競選立法會議席前, 任職區議員期間曾爆出 " 12萬公帑當花紅 " 的醜聞, 被民主黨下令回水道歉, 但民主黨仍把這等道德操守有虧的人推出參選, 在反對派的配票下, 又被送進立法會, 如司徒華在世, 民主黨這等離經叛道的競選策略可以獲得通過嗎? 不過, 民主黨已今非昔比, 不再是當年在司徒華領導下的民主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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