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8立法會大樓04  

上載大樓各入口位置圖 網民廣傳衝立會戰術
香港頭條日報  2014年6月16日
http://news.stheadline.com/dailynews/content_hk/2014/06/16/289613.asp

上周五衝擊立法會的幾個組織昨天堅拒承認犯錯,並要求政府撤回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否則號召市民本周五再到立法會示威。昨天有人以「推倒政府」為號召,在網上鼓動網民本周五再衝入立法會大樓,並上載大樓通道平面圖,以供商討「有效衝入」的計劃,引來熱烈議論,有網民建議到時帶武器。有執業大律師指,有關網民的言論,可能已經觸犯《刑事罪行條例》。

本報記者發現,有人在網上發表「集思廣益,點樣有效衝入立法會」為題的帖子,以「推倒政府」為號召,從戰術、裝備、指揮及後援四方面,詳列各項建議給有意參與行動的人士。在裝備方面,建議示威者可戴上面具或面罩,以防備警方施放胡椒噴霧;戰術安排上,呼籲示威者可在社交網站發佈立法會平面圖,以便參與人士衝擊立法會之用。

截至昨日,網上回應和討論這帖子的留言,排山倒海般出現。上周五示威者衝擊立會行動期間,保安員鎖上立法會大門,有網民因此附上立法會的大門結構圖及平面圖,討論應以哪種途徑進入大樓。有網民揚言當天「帶武器」,另有人提議帶螺絲批,以擊碎大門玻璃。

涉不誠實用電腦可監禁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上述網民的言論,已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二百章第一百六十一條的「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五年。

有人鼓吹「推倒政府」,陸偉雄表示,現在《基本法》二十三條仍未立法,政府不能以顛覆罪名處理有關言論。

有示威者投訴警方的驅散行動,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示威行動於多個電視台直播,市民可親眼看見事件發生過程,如有人對警方做法不滿,可按程序作投訴,警方會公平公正處理。

行管會今商周五財會安排

有被捕人士指控被警員毆打,黎棟國回應,指警方的部署不便透露,但事件過程眾所周知,又強調當局為確保公眾以和平有序方式表達意見,會作適當部署。

他形容過去兩個周五發生的衝擊事件非常暴力,警方不會容許持續發生,如立法會認為需要警方介入協助,絕對有足夠力量作支持及行動處理。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今日會與行管會開會商討,研究應對本周五財委會再審議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時的保安安排,避免再出現上兩次的混亂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些激烈言論在網上如此猖獗, 源自當年有網民在網上討論區揚言「我哋要學猶太人炸咗中聯辦#fire#」, 張貼者被告上法庭, 被裁定一項有違公德罪成判感化一年, 網民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就此案裁定上訴人上訴得直, 撤銷定罪, 判詞指出 " 該網民在網上煽動恐怖主義行為和發表帶歧視猶太人的訊息, 行為要作譴責, 但互聯網只是一種媒介, 並非公眾地方, 控方未能證明他在公眾地方犯案的元素, 五名終院法官因此一致裁定判他上訴得直, 撤銷定罪,

判案關鍵的地方在於互聯網只是一種媒介, 並非公眾地方, 控方未能證明他有在公眾地方犯案的元素, 換句話說, 案發地點要在公眾可以去到或見到的地方、而有關行為最少可被兩個人看到,方能入罪, 但互聯網只是一種媒介,並非一個實質地方,不算是罪行所指的公眾地方,

上訴人在家中網上貼訊息, 但案情無披露何人及在何地看到該訊息, 由於事件是《東方日報》記者報警揭發, 法庭可以合理地推斷記者及警方均看過該訊息, 但卻無法推斷在哪兒看, 而報館和警署不算公眾地方, 故陳的定罪應被撤銷,

此案帶出一個具爭議性的問題, 起訴被告所用的 " 有違公德罪 " 至今已有三百五十年歷史, 追不上互聯網時代,在一些地方發放相關訊息可以被定罪, 但在另一些地方發放相關訊息卻不算犯罪, 令人無所適從,

案件帶給某些網民一個錯誤的訊息, 以為在互聯網上發放一些出位的訊息不受檢控或難以檢控, 所以就肆無忌憚地在互聯網上 " 暢所欲言 ",

至於立法會大樓的保安措施, 在示威人士第一次佔領立法會大堂時, 立法會秘書處向傳媒指出, 立法會大堂是公眾地方, 可容公眾自由進出, 其後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會見傳媒時澄清, 立法會大樓屬於要獲得授權方能進入的地方, 讓公眾人士進入立法會大樓大堂, 是方便他們在地下大堂取得訪客證而已,

明顯地, 公眾人士須要在大堂接待處取得訪客證, 方能經大堂通道進入立法會大樓其他地方, 公眾人士前往大堂接待處取得訪客證前, 並不表示他已獲授權進入立法會大樓範圍, 其實, 讓市民到大堂接待處取得訪客證的做法, 對具敏感性的建築物而言, 這樣的安保措施並不理想,

在其他國家和地區, 敏感地點的接待處及安檢, 很多早已移出敏感地點主體大樓範圍外, 要取得訪客證方能進入大樓範圍, 香港的美國領事館便是一個例子, 公眾人士要在領事館主體建築物外的接待處接受安檢, 才能核發訪客證進入領事館主體建築物, 領事館主體建築物從來不屬公眾地方,

在經過衝擊事件後, 立法會大樓應考慮將接待處移出立法會大樓範圍外, 公眾人士要在立法會大樓外的接待處申請訪客證, 方能經過與接待處相連的通道進入立法會大樓, 這樣就可以封閉及強化立法會原有的進出門戶, 改為緊急通道, 對加強立法會大樓的保安是有效的安排, 佔領及衝擊立法會人士難以衝過立法會大樓範圍外接待處的通道進入立法會大樓,

其實公眾人士進入立法會大樓的程序亦沒有改變, 衹不過是前此要進入立法會大樓地下大堂, 在接待處取得訪客證方能進入立法會大樓範圍, 而改變後程序一樣, 衹不過是接待處移出立法會大樓主體建築物範圍外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延伸閱讀 :

社論 - 「暴」風升級 社會無寧日
香港頭條日報  2014年6月16日
http://news.stheadline.com/dailynews/headline_news_detail_columnist.asp?id=289657&section_name=wtt&kw=5

上周五晚,一批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組織,以武力衝擊立法會,觸發警民衝突,引起社會關注,他們既不承認有錯,也沒打算收手,昨天聲稱會於本周五再到立法會示威,持續抗爭。本報今天頭版新聞報道,有網民廣傳「有效衝入立法會」的戰術,反映暴力之風正進一步蔓延,令人深以為憂。

立法會財委會上周五討論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土地正義聯盟、左翼21、青年重奪未來、香港人優先、古洞北發展及學聯等多個組織,圖以暴力闖入立法會,警方最後清場,帶走一百九十多人。衝擊者之中,新界東北居民只佔極少數,發起行動的多個激進團體成員,提出新界東北「不遷不拆」,並為一少撮寮屋居民爭取賠償,他們採取的抗爭手法粗暴,社會不會認同,而叫價之高,政府亦不可能接受。

由這些組織一直以來的表現可見,他們發起示威,並非以和平手法表達意見,而是尋找發難機會,藉社會爭論議題,挑戰政府。今次事件看來只是他們進一步以暴力抗爭的第一波。

昨天網上有人提出「集思廣益」,分享「有效衝入立法會」的戰術,不排除有思想激進人士「有樣學樣」,鼓動更多人參與暴力行動,癱瘓立法會運作。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在網上鼓動他人使用武力,已經觸犯刑事罪行,有可能被判入獄。

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爭議不斷擴大,佔領中環運動如箭在弦,部份網民更蠢蠢欲動,社會秩序正面臨考驗。港人必須保持警惕,向暴力行為說不,才可以阻止社會走向動盪。

李一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普通人語 的頭像
    普通人語

    普通人語 - 肥貓有話說

    普通人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