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票九成 戴耀廷:公提法律上非無可能
明報即時新聞 2014年6月30日
http://inews.mingpao.com/htm/Inews/20140630/gb10927y.htm
戴耀廷今早在電台節目上稱,3個方案加起來的得票佔總票數九成,顯示民意強烈支持公民提名,亦反映政府強調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的說法,不足以令市民接受,若政府堅持不接受公民提名,就應提出道理,又或提出更令市民接受的方案。
他認為,公民提名在法律上並非無可能,仍有討論空間,希望在下階段諮詢時繼續討論。他表示,無論真普聯未來是否繼續存在,佔中行動都會繼續推動這方案,他們會繼續與真普聯包含的團體和個人保持溝通,希望他們即使不再參與真普聯,仍會努力推動方案。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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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連日來都在玩模糊遊戲, " 3個方案加起來的得票佔總票數九成, 顯示民意強烈支持公民提名 " , " 亦反映政府強調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的說法, 不足以令市民接受 ", 市民支持公民提名是一回事, 政府強調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又是另一回事, 不能將之綑綁在一起,
市民支持公民提名並不表示公民提名就可以符合基本法, 這是兩碼子事, 就有如如果全港社團發起 " 全民投票 ", 訴求是支持黃賭毒合法化, 政府不能褫奪市民應有的嫖妓權利, 尋求賭博刺激的權利, 享受毒品帶來快感的權利,
相信全港社團份子都出來投贊成票支持的話, 數目與今次民間公投不遑多讓, 那政府是否又要 " 尊重 " 投票人士的意願 " 繞過法律 " 開放黃賭毒, 戴耀廷這樣的邏輯令人驚訝, 出自法律學者口中更令人詫異,
戴耀廷扭曲了法治精神, 架空了法治而另以 " 市民意願 " 凌駕於法治之上, 衹要在民間公投上獲得(未經驗證)一定數量的支持, 政府就要不理會投票人士的意願是否合法, 就要 " 順應民情 ",
所謂 " 民間公投 " 沒有法律基礎, 對投票人士亦無法核實身份, 亦沒有法定機構或人士監察整個投票過程, 如果說這就是符合國際標準的 " 公投 " 請不要說笑了,
如果以這樣的一個所謂 " 民間公投 " 得出來的結果脅迫要求政府接受一個違反基本法方案的話, 其實這是很危險的, 相對而言, 如果有政治黨團組織人士, 就23條 " 照辦煮碗 ", 又來一個 " 民間公投 " , 得出來的結果亦是大多數投票人士都贊成23條立法有其必要性, 而投票總數亦接近一百萬(彼此彼此), 那政府是否又可以援引今次的例子, 不理會既定法律程序, 不理會是否違反基本法, 就此順應 " 民意 ", 開關放水為23條立法呢? 有民意支持嘛!
而戴耀廷指公民提名在法律上並非無可能, 亦不能說是錯, 問題是要修改基本法, 令公民提名合法化, 期間要經過多重的程序, 由香港全國人大代表三分之二多數、香港特區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 以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同意後, 再交由香港特區出席全國人大的代表團向全國人大提出, 而提出修改的議案在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議程前, 先由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研究並提出意見。
看看這些程序, 在2017年前可以完成的了嗎? 就算走完了所有程序, 人大修改了基本法, 特區重新啟動含有公提成份的普選方案進行諮詢, 再進行立法, 在立法過程中就沒有爭拗了嗎? 這要到猴年馬月才能落含有公提成份的普選方案,
戴耀廷這 " 公民提名在法律上並非無可能 " 是否遠水不能救近火" , 志在營造一個美麗的幻想, 蒙騙支持者今次抗爭是有機會成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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