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錘】之鋒被打 梁振英關唔關事?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6月30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630/19203488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與女友錢詩文,昨日凌晨散步時突然遭人襲擊,兇徒事後逃去。《壹錘定音》主持李慧玲慨嘆,這種事以往難以想像會在香港發生,但今時今日確實發生了;公眾要留意的是特區政府並無任何一人為此發聲,特首梁振英卻曾高調支持受網上言論攻擊的親政府人士,質疑梁雙重標準,縱容暴行。
慧玲強調並非寄望梁振英支持黃之鋒,而是認為特首有責任走出來譴責社會上發生的任何暴力行為,否則客觀效果便是縱容這些暴行。她強調作為特首,不可能只在支持政府人士有事才發聲,而對政府持不同意見人士有事,就視若無睹,怠於回應。早前立場親政府的專欄作家屈穎妍被人在網絡上以言語攻擊,梁振英在立法會答問大會公開為她發聲;然而昨日黃之鋒被人打至流血,梁振英跟整個政府都一言不發,慧玲批評當局太雙重標準。
香港當下街頭暴力與日俱增,慧玲坦言自己不想針對某種政治立場的人士,因不無論「黃絲」或「藍絲」,都可能有害群之馬,暴力並非某種政治傾向的人獨有。然而她指出:「但喺梁振英未上場之前,香港唔係咁㗎。香港今日搞成咁,梁振英有幾大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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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首有責任走出來譴責社會上發生的任何暴力行為 " -----
" 被炒烈士 " 這 " 特首有責任走出來譴責社會上發生的任何暴力行為 " 根本是欲加之罪, 欠缺常識的扣帽子行為,
香港每日都會發生不少涉及暴力的事件, 因為傳媒篇幅有限, 所以報導的, 都是經過篩選, 認為有新聞價值的才 " 出街 " 甚或更作出追蹤報導, 如果特首對社會上發生的任何暴力行為都走出來譴責的話, 那市民每日都可以聽到及看到特首譴責暴力行為的報導, 這合理嗎?
負責特區治安的有保安局局長黎棟國, 有警務處處長為盧偉聰, 如果 " " 特首有責任走出來譴責社會上發生的任何暴力行為 " , 那黎棟國與盧偉聰是幹啥的? 當然, 遇著重大的暴力行為或涉及新聞傳媒與政治人物的暴力行為(無論是語言暴力或行為暴力), 特首有責任作出關注, 但追緝暴徒的責任是在警方, 特首不能干預警方的職權與行動, 否則便涉及妨礙司法公正,
黃之峰是否屬政治人物見仁見智, 他所屬的組織團體不是政黨, 亦沒有作社團註冊, 與真正的政治人物有一段距離, 頂多衹是在民主媒體 " 封神榜 " 上佔一席位而已, 如果黃之峰遇襲都要特首走出來譴責, 那劉進圖遇襲又應上升到怎樣的層次? 何俊仁鄭經翰遇襲又應上升到怎樣的層次? 應全港實施戒嚴, 逐家搜索去追緝暴徒嗎?
香港是法治之區, 任何涉及違法的事件, 執法部門都要經既定程序作出調查取證, 對市民一視同仁, 並無身份之分, 而特首的譴責衹是一個政治表態, 並不影響到執法部門的獨立性,
" 被炒烈士 " 質疑梁振英雙重標準, 縱容暴行, 原來特首不對社會上發生的 " 任何 " 暴力行為作出譴責就是縱容暴行, 這張網又是否拉的太大了點呢? " 被炒烈士 " 這是欲加之罪的把黑鍋扣到梁振英頭上, 相信稍有智商, 有分析能力的市民都不能認同 " 被炒烈士 " 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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