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私留50萬捐款
新報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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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訊】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涉嫌收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捐款卻無申報一事,主角之一的工黨李卓人昨日承認,兩次收取黎智英捐款共150萬元,其中100萬元即收即轉帳給工黨,其餘50萬元則一直存放在其個人戶口逾9個月,事件日前曝光後,才轉帳到工黨戶口。有建制派議員認為李卓人的解釋予人感覺是「作故仔」,亦有政治學者認為,李卓人「唧牙膏式」解畫不理想。
採訪:政情組
涉及黎智英捐款事件的民主派議員,連日公開解畫,力陳清白。曾指自己代工黨暫收取捐款的李卓人昨日解釋,早前代工黨收取黎智英兩次捐款共150萬元捐款,其中50萬元捐款於去年10月收到,計劃全數撥給一間從事廚餘回收,名為「綠色工社」的社企作種子基金,當時工黨決定有關社企成立後才轉帳,而這是由工黨負責捐款的小組決定。
他批評,警察牌照課拖延社企註冊為社團的程序,在提出申請後半年才成功註冊,有別於一般只需要12個工作天,他才一直把50萬元捐款暫存在個人戶口逾9個月,這兩天事件曝光後已轉帳到工黨戶口,強調非「補救」。
他重申,事件不涉及個人利益,他無用過「一毫子」,故無向立法會申報,而他原本考慮在提交資料予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後,才一併公布轉帳的事,並表示未來不會再「代收」捐款。
王國興:解釋「作古仔」
至於另一筆來自黎智英的100萬元捐款,他指兩周前收到錢後,已即時轉帳到工黨戶口,主要用作備戰區議會選舉,又謂自己以前亦曾代工黨收取捐款,只是金額不如是次般大。
不過,曾聯署去信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要求跟進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質疑若事件沒有被披露,李卓人是否會一宣把捐款存放於個人戶口,又謂政團處理捐款方面不應存在灰色地帶,指若涉事議員真認為自己的行為無問題,「代收」後應按《議事規則》規定於14日內申報。
李彭廣:予人作假之嫌
嶺南大學公共管治研究主任李彭廣也說,事件遭人踢爆後,李卓人未有適時主動解釋,被傳媒追問才以「唧牙膏」方式回應事件,予人作假之嫌。
另外,早前曾到廉署總部舉報5名涉事民主派議員的民建聯屯門區議員陳雲生,昨日聯同6名市民,到陳方安生擔任召集人的「香港2020」辦公室,要求陳太交代過去8年收受黎智英捐款480萬元的指控。「香港2020」並無派人接收抗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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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收取肥佬黎50萬秘密政治獻金, 存入私人戶口逾9個月, 事件曝光後才轉回工黨戶口, 有記者質疑, 如果事件沒有曝光, 這般50萬是否會 " 一直 " 存放在李卓人戶口,
其實整個事件的問題是在於肥佬黎的秘密政治獻金為什麼不直接捐給黨團組織, 而是以黨團組織中的個人為收款人, 由他 " 代收暫存 ", 再在 " 認為 " 適當 " 的時候轉回黨團組織戶口(甚而至不轉回黨團戶口留為己用), 換言之以肥佬黎這等秘密金主的大額捐款, 以黨團組織中的個人為收款人, 可視為肥佬黎欽點的黨團組織 " 話事人 ", 因為他掌握著黨團組織的主要經費來源命脈,
這種手段就有如當年肥佬黎的傳媒集團向銀團貸款, 銀團開放出的條件是要求肥佬黎繼續擔任集團主席才批出貸款一樣(筆者質疑這是否銀團談判負責人飲大兩杯或是 " 其他 " 理由開出的條件, 竟會要求連年投資嚴重虧損的借貸方主席繼續留任), 這是以錢換權去支持肥佬黎繼續當他的集團主席, 與這次肥佬黎秘密政治獻金的手法何其相似,
以捐款變相欽點黨團組織 " 話事.人 ", 潛台詞是欽點的黨團組織 " 話事人 " 亦即是肥佬黎的代言人, 亦即是掌控著黨團秘密政治獻金的命脈, 地位不可取代, 所以秘密政治獻金捐款都以個人抬頭入帳, 彰顯欽點黨團組織 " 話事人 " 的地位,
當然, 還有其他黨團組織人士須要 " 照顧 ", 為肥佬黎在立法會發聲護航, 在社會製造輿論, 到外國去出席 " 聽證會 ", 但這屬 " 行動組 " 的任務, 與 " 行政組 " 黨團 " 話事人 " 的責任是不同的分工, 不過都是在肥佬黎的 " 金權交換 " 行動掌控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