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蔡子強03  

揭開選舉捐贈的面紗/文﹕蔡子強
明報  2014年7月31日
http://news.mingpao.com/20140731/msa1.htm

【明報專訊】上星期,有自稱「壹傳媒股民」的人向傳媒發電郵,指稱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過去兩年向泛民捐款4000萬元,而當中有約千萬元的捐款單據。據報道,該電郵披露,除了陳日君、陳方安生等人之外,現任立法會議員中,李卓人取得150萬、梁國雄100萬、涂謹申50萬、毛孟靜50萬、陳淑莊50萬、梁家傑30萬;泛民政黨中,民主黨1000萬、公民黨600萬。

稍後,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在旗下網上節目中承認,網上流傳的文件屬實,自己有向民主派捐款,指自己是本能力去做對社會有益的事。節目主持李慧玲追問,2012年是否曾分別各捐50萬元予民主黨涂謹申、公民黨陳淑莊和毛孟靜,說:「當時是2012年,我估是捐給選舉。」黎智英回應一句︰「選舉囉。」但之後3人接受記者追問時,均表示從無收過該筆捐款。

事實上,在3人選後向選舉管理委員會作出的捐贈申報中,亦沒有相關的申報。法律規定,如果超過1000元,立法會參選人必須申報有關的選舉捐贈,否則即屬違法。

至於梁家傑,他表示所收的錢是捐給真普聯,款項已全數轉到真普聯的帳戶;而李卓人和梁國雄,亦說分別是代表工黨和社民連收取款項。

於是,香港政圈為此捲起一場風波,有傳媒順勢炒作,說黎智英是泛民的「金主」,背後操控泛民;也有民建聯區議員陳雲生到廉署舉報5名立法會議員,收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捐款未有申報,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違反《選舉條例》。但當陳被記者問及民建聯有否出現類似情,他也承認「有可能發生」,但未有證據。

究竟3人有否收過黎智英的選舉捐款,我作為外人,當然不得而知,但過去這麼多年來,我都有蒐集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的開支數據,包括他們申報獲得捐贈的金額。透過公開、檢視、分析這些數據,或許能讓讀者進一步思考事情的真象。

選舉捐款分析

附表列出幾個主要泛民和建制派政黨的直選以及區議會第二功能組別(即俗稱超級議席)參選人,他們獲得所屬政黨捐贈的金額(包括現金和服務)。

附表只列出了民主黨、公民黨、民建聯、自由黨、新民黨5個政黨的有關數字,但這並不是說只有這5個政黨才有捐贈其參選人,只列出5個黨是因為篇幅關係,可以告訴讀者的是,表中沒有列出的工黨、民協、人民/選民力量、社民連、普羅政治學苑、新民主同盟、經濟動力,它們的參選人一樣有從所屬政團中拿到捐贈,甚至有高達選舉總開支九成以上的捐贈。

唯獨沒有從所屬政團中獲得絲毫捐贈的,是街工和工聯會的參選人,但這反而惹人疑惑,兩個政團的參選人都不是大富大貴,但他們不單沒有從所屬政團中獲得絲毫捐贈,基本上,所獲的整體選舉捐贈幾乎是零,那麼他們是如何負擔巨額的選舉經費的呢?尤其是工聯會,它共派出5張名單參選直選和超級議席,為何5張名單會如此巧合和統一﹖且,以超級議席為例,陳婉嫻花的選舉總開支,是高達443萬元。

4點值得注意

如果進一步檢視這些數字,會發現有4點值得注意:

◆絕大多數政黨參選人,都有從其所屬政黨獲得捐贈,當然,多寡不一。

◆巧合的是,涂謹申、陳淑莊(即陳家洛名單)、毛孟靜3張名單所獲所屬的政黨捐款,都超過50萬。

◆民建聯的參選人從所屬政黨中所獲得的捐贈,基本上都是選舉開支的全額,無論絕對數額或所佔開支比例,都要比絕大多數的泛民政黨參選人為高;

◆一些縱然是有「家底」的參選人,如田家兄弟、葉劉淑儀、蔣麗芸等,都有從所屬政黨中拿得捐贈。

看完這些數據和分析後,基本上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在選舉中獲得捐贈,基本上是香港政圈中的常態,而且這些捐贈往往是透過政黨這個渠道進行。在現行法例之下,捐贈超過1000元,捐贈者姓名便需要公開,但法律的漏洞是,如果把款項先捐贈給政黨,再由政黨把款項轉交或分配給參選人,捐贈者姓名便不需要公開,因此,我們便難知這些參選人背後的選舉資金來源,又或者有沒有所謂「金主」。

制定《政黨法》增加政黨財政透明度

若然要打開這個黑箱,方法之一是制定《政黨法》,要求政黨公開捐贈來源,增加其財政透明度。

但無論如何,順媒體炒作,以為只有幾名涉事議員有所謂「金主」問題,並不公平,這很大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很多議員都有透過所屬政黨/政團取得選舉捐贈,只不過沒有「神通廣大」的爆料者,而讓捐贈人的真正身分不得而知。而民建聯在該黨今年4月中冠蓋雲集的籌款晚會中,一晚便籌得近7000萬元,所以要說「金主」,要說「人情債」,我相信每個政黨都難以避免,問題是,我們會否建議制定《政黨法》,增加有關的透明度而已。

蔡子強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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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佬黎秘密政治獻金發展到現在, 卒之有 " 寫手 " 撰文絕地反擊, 蔡子強指 " 過去這麼多年來,我都有蒐集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的開支數據,包括他們申報獲得捐贈的金額。透過公開、檢視、分析這些數據,或許能讓讀者進一步思考事情的真象 ",

蔡子強巧妙地將肥佬黎秘密政治獻金事件由點而擴展至面, 綁上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的開支數據, " 如果把款項先捐贈給黨團組織, 再由黨團組織把款項轉交或分配給參選人, 捐贈者姓名便不需要公開 " ,  " 因此, 我們便難知這些參選人背後的選舉資金來源, 又或者有沒有所謂「金主」", 結論是 " 在選舉中獲得捐贈, 基本上是香港政圈中的常態, 而且這些捐贈往往是透過黨團組織這個渠道進行 ",

但問題是, 如果肥佬黎直接將政治獻金捐給黨團組織, 便無法揪著他和受捐人的小辮子, 但現實是肥佬黎是將捐款交到指定受捐人手上而不是交與黨團組織, 這便有問題,

就算受捐人辯稱是代黨團組織收受捐款, 日後會轉交黨團組織, 但肥佬黎清楚在大氣電波中說明是捐款給受捐人而不是捐給政治黨團(雖然事後他否認), 這受捐人為何不退回捐款, 要求肥佬黎以黨團組織名義為抬頭捐款, 令人疑惑,

至於涉及在選舉中接受肥佬黎秘密政治獻金的涂謹申、陳淑莊和毛孟靜, 三人都否認收過肥佬黎秘密政治獻金,  肥佬黎親口承認, 錢是捐了出去, 但流向如何? 是直接交到三人手上, 抑或是如蔡子強所指, 是先交到舉黨團組織(指定是用作三人競選經費), 再由黨團組織把款項轉交三人, 以繞過法例的規定, 這有待立法會甚或廉署的跟進,

但如果肥佬黎秘密政治獻金就算是透過向黨團組織捐款, 但指定是用作三人競選經費的話, 這又是否涉及有條件的捐款, 違反了相關黨團組織聲稱不接受有條件捐款的原則呢,

但無意論是透過黨團組織接受(有條件)捐款, 或是以個人名義接受捐款, 甚至以個人名義代黨團組織接受捐款, 日後轉交黨團組織, 在選舉中進行或涉及公職人員的議員, 都屬令人關注, 是否有違法違規的情形存在,


蔡子強結語指 " 順著媒體炒作, 以為只有幾名涉事議員有所謂「金主」問題, 並不公平 " , 這是沒有根據的 " 傳媒炒作 " 嗎? 蔡子強是否在質疑傳媒的 " 弱智 ", 挑戰傳媒的專業素質, 連日月神報也一鍋端,

以往「神通廣大」的爆料者, 不知多少次針對於梁振英及他的管治團隊向媒體 " 爆料 ", 可蔡子強亦屢次隨之而起舞, 又不見他定性為 " 媒體炒作 ", 為梁振英及他的管治團隊抱不平,

蔡子強更以 " 民建聯在該黨今年4月中冠蓋雲集的籌款晚會中, 一晚便籌得近7000萬元, 所以要說「金主」, 要說「人情債」, 我相信每個政黨都難以避免 ", 人家民建聯在黨慶籌款晚會籌得近 7 千萬元, 是在傳媒鏡頭下進行, 不同於肥佬黎的秘密政治獻金, 那能混為一談,

似乎蔡子強是認同政治黨團及其黨團議員 " 出得嚟行, 預咗要還 " 的文化, 但 " 還 " 的對象不是支持他們及選他們成員出任議員的市民, 而是秘密捐錢給這等政治黨團及其黨團議員的金主, 

這是意圖將曾接受肥佬黎秘密政治獻金的泛民黨團議員, 在立法會會議上為肥佬黎媒體保駕護航還 " 人情債 " , 為肥佬黎秘密政治獻金的" 延後利益 " 合法化作辯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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