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高鐵11  

【一地兩檢】李柱銘指開壞先例 憂再有佔領港府租地予中央執法
明報即時新聞 2017年7月27日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727/s00001/1501123016700

政府日前公布高鐵「一地兩檢」方案,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直斥這是「最傷害特區的方案」,質疑一旦未來再發生佔領運動,中央也可運用此模式把特定區域租予內地,實施內地法以解決問題。

特區政府建議中央引用《基本法》第20條(特區可享中央授予的其他權力),授權特區在「內地口岸區」落實一地兩檢,實施內地法律。

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今早在台節目上質疑,若香港將來再發生佔領運動,中央會否同樣以第20條「授權」香港政府將被佔領地方租予中央一星期,以實施內地法律,「若有第二次佔中,無論在中環、旺角,佔了幾天,佢覺得唔對路,好容易透過20條,把被佔據區域短租給內地實施內地法」。

同場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反駁說,一地兩檢方案經過港府多年考慮才向中央提出,具穩固的法理基礎,又說這只是李柱銘的假設,市民不用憂慮。

李柱銘稱,基本法內多項條款給予香港高度自治,包括第20條。他說,一旦人大運用20條給予特區權力,自行放棄基本法的保障,「你(特區)可以不用」,又認為特區與中央「夾埋傷害香港人受法律保障的權力」。對於律政司長袁國強昨稱法律「要與時並進」,李柱銘反指是「與時並退」。

若當年起草基本法時有一地兩檢的問題出現,李柱銘認為一定不會用港府提出的方案解決,直言:「畀個膽你,(前港澳辦主任)魯平一定唔肯,因為會嚇驚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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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香港將來再發生佔領運動, 中央會否同樣以第20條「授權」香港政府將被佔領地方租予中央一星期, 以實施內地法律 " ------

李柱鉻是超級大狀, 在法律問題上, 他懂的普通人未必懂, 但 " 如果將來再發生佔領運動, 中央會否同樣以第20條「授權」香港政府將被佔領地方租予中央一星期, 以實施內地法律 ", 就連牛頭角順嫂也知道這不可能,

一旦再發生違法的佔領行動, 特區警察應付不來還有駐港解放軍, 何須勞動到 " 將被佔領地方租予中央一星期以實施內地法律 " 這麼勞師動眾, 李柱銘直當駐港解放軍是 " 流 " 的,

在違法的佔領行動與旺角暴亂中被捕人士, 部份經法庭審訊後重判, 已顯示特區的法例法規, 對擾亂社會秩序甚至暴亂的罪行, 已有足夠的阻嚇作用, 又何須動用到內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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