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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縱火04  

圖燒水貨倉 3青年被捕
太陽報   2015年2月3日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50203/00407_055.html

水貨客攻陷北區,對居民造成困擾之際,有反北區水貨客的青年疑採取違法激烈手段,在網上號召「進攻」區內水貨倉,並以「攻略」放火燒倉,有人更成立行動組付諸實行,疑於十日前到區內一個水貨集散地的貨倉縱火燒鐵閘,拍下過程放上網。警方在網上社交平台及討論區留意到有關相片流傳及有關煽動後,於前日在上水拘捕三名青年,在他們身上搜出打火石、火柴、口罩、摺刀及地圖,懷疑他們響應號召,擬前往目標水貨倉企圖縱火,正進一步追查網上號召「進攻」水貨倉人士。

被捕三名青年分別姓區(十九歲)、姓鄭(十九歲)及姓李(十八歲),涉藏有攻擊性武器、串謀縱火及遊蕩被扣查,初步相信三人互不相識。區居於筲箕灣耀東邨,曾任維修學徒,現時失業,其社交網站以「V煞」面具為頭像,經常轉載有關北區水貨客問題的文章。據悉,區曾有兩宗盜竊及一宗與「佔中」有關的刑事毀壞案底。鄭則居於沙田美田邨,剛於中華廚藝學院修讀完西廚課程,現時無業,據其社交網頁顯示他經常參與社會運動,曾在「佔中」期間到「命運自主」台前留影,更曾與「學民女神」周庭合照。李則居於華富邨,任職餐廳侍應。

倡堵閘鎖港鐵出入口

警方最近發現網上流傳多種對付水貨客的暴力手段,包括以異物堵塞水貨店舖鐵閘、用鐵鏈鎖住港鐵站部分出入口及以暴力襲擊水貨客等。另外,警方亦從網上流傳的照片發現,上月二十四日上水新運路劍橋廣場一間水貨倉被人縱火。另外,更有激進分子在網上號召他人,於上周六及本周日,到上水新運路劍橋廣場一間水貨貨倉縱火。

因事態嚴重,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並在區內加強巡查。前日凌晨二時許,警員在石湖墟截查一名形迹可疑青年,在其身上檢獲多把摺刀、萬用刀、火柴、口罩、勞工手套及地圖等物品,於是將他拘捕。同日晚上十一時許,警員發現兩名青年,在劍橋廣場附近一間水貨倉前企圖點火及拍下照片,立即上前制止,在其身上檢獲剪鉗、火機、勞工手套、地圖及面罩等,遂將他們拘捕。

警方其後將三名青年分別押返住所搜屋,再搜出鐵筆、斧頭等武器,其中一名青年藏有一幅地圖,圖上於上水一間水貨倉的位置上劃上「X」標記,警方檢走他們的手提電腦作進一步調查,包括三人是否與上月二十四日上水縱火案有關,同時追查網上發放相關言論的人士。警方相信三人是響應網上號召自發性行動,並不涉及團體或黑社會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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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水貨店接連遭縱火, 無疑是與反北區水貨客的激進人士有關, 而這等激進人士與鼓吹港獨團體組織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與水貨客在上水火車站曾引起不少衝突, 凡本來衹是 " 圍堵 " 水貨客, 但發展至今, 已上升至在網上號召, " 進攻 " 區內水貨倉, " 放火燒倉 " , 更有人成立行動組 " 付諸實行 ",

警方前日凌晨在上水拘捕三名青年, 在他們身上搜出縱火用具, 上水昨晚又發生縱火事件, 向警方挑戰, 縱火是嚴重罪行, 如罪名成立, 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 火焰無情, 火勢一旦漫延開去, 可導致人命損失, 過去多宗縱火案都涉及人命傷亡, 被捕人士亦被法庭重判,

今次的縱火事件, 源於部份人士不滿水貨客影響到北區環境, 但不排除與反自由行有關, 但用如此欠缺理性激烈的違法手段去 " 表達不滿 " 誠屬不智, 如罪名成立, 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

這等人士與水貨客並非有不共戴天之仇, 採取如此激烈手段, 可見已失卻理性, 對水貨客影響到北區環境行為自行執法, 以非常手段取締, 如果說不涉及政治狂熱心態, 由反共延伸到反內地人, 實難令人置信會用到如此激烈手段,

事件反映出香港的法治已陷於困難局面, 自法庭頒令禁制佔領人士堵塞鬧市道路後, 有政治人物和具有法律資格者公然鼓吹違反法庭命令, 令法庭賴以維護法治精神的權力受到挑戰, 一些人士受到這等歪理的誤導, 認為佔領行動可凌駕於法治之上, " 違法行為衹要事後自首便不算違法 ",

在禁制令事件上, 令香港的法治精神受到極大損害, 法庭對違法事件判刑的阻嚇力量難以有效維護社會治安, 自佔領行動被取締後, 社會上零星的佔領行動後續罪行不斷, 在公眾地方違法懸掛橫額直幡, 塗污公眾地方寫上政治標語, 非法聚集的" 鳩嗚 " 人士公然滋擾區內商戶, 現今更發展到縱火, 這一切都是無視法治精神, 無懼法庭對違法事件判刑的阻嚇力量,

大律師公會在禁制令事件上說的對, " 公然鼓吹和集體認同違反法庭命令, 無可否認地是侵蝕法治, 造成極壞先例 ", 現今這等後遺症逐漸浮現出來, 令 " 法治危如累卵, 破在旦夕 ",

對於社會上這等打著 " 政治訴求 " 幌子破壞法紀, 甚致危及市民生命財產的違法行為, 執法者不能包容, 司法者更不能手軟, 在佔領行動後重建法治社會, 彰顯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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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大律師公會轟鼓吹違禁令 法治危如累卵
信報  2014年10月28日
http://www2.hkej.com/instantnews/current/article/924416/%E5%A4%A7%E5%BE%8B%E5%B8%AB%E5%85%AC%E6%9C%83%E8%BD%9F%E9%BC%93%E5%90%B9%E9%81%95%E7%A6%81%E4%BB%A4+%E6%B3%95%E6%B2%BB%E5%8D%B1%E5%A6%82%E7%B4%AF%E5%8D%B5

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表示極度憂慮有人呼籲違抗高等法院禁制令,在撤銷前必須遵守法庭命令,形容公然鼓吹和集體認同違反法庭命令,無可否認地是侵蝕法治,造成極壞先例。

公會又指,法治不接納「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策略,即使包括大律師公會在內認為人大常委施加不合理限制,不等於市民有權走向另一極端,違抗司法機構有效命令,無異於擅自執法,令社會逐漸陷入無法狀態。

公會引用案例表示,已理解公民抗命的辯論空間,並無單純因可能違法作出譴責;然而,「政治問題、政治解決」避過法治客觀考慮是歪理。公會續指,法庭就公共空間頒布法律,本質上不能被視為惡法,即使採取對法治和公民抗命採取相對寬容態度,目前已經超出合理容忍限度。

公會在聲明中表示,「法治對香港來說,肯定是一隻不能摔破的蛋」,並反問:「今法治危如累卵,破在旦夕,倘或失陷,運動初衷,如之奈何?」

大律師公會已是佔領運動後第二度發表聲明,是次不點名指,完全不認同有著名政治人物和具有法律資格者無視違反法庭命令,深明批評他們需要道德勇氣和承擔,過去也反對「以法管治」,但此時此刻,仍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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