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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嶺大02  

嶺大學生會:粗口歌帶冒犯 有言論自由
香港明報  2015年5月2日
http://news.mingpao.com/pns/%E5%B6%BA%E5%A4%A7%E5%AD%B8%E7%94%9F%E6%9C%83%EF%BC%9A%E7%B2%97%E5%8F%A3%E6%AD%8C%E5%B8%B6%E5%86%92%E7%8A%AF%20%20%E6%9C%89%E8%A8%80%E8%AB%96%E8%87%AA%E7%94%B1/web_tc/article/20150502/s00002/1430502532543

【明報專訊】嶺南大學學生會舉辦音樂會,表演樂隊唱粗口歌辱罵警察。嶺大校長鄭國漢發信警告,指學生會日後再犯會紀律處分。嶺大學生會外務秘書李德雄同意歌曲有冒犯性,願為心靈受傷害的人道歉,然而大學是有言論自由的地方,與活動主題有關的歌不應阻止。嶺大校董黃均瑜稱,事件不涉政治立場,而是人品問題,若學生會繼續有意冒犯及侮辱人,會被處分。

李德雄昨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音樂會是配合校內舉辦「亞洲民主之路」一系列活動,活動還包括邀請社運人士陶君行、政治評論員王岸然演講等。李說,由於演唱社運歌的樂隊不多,所以邀請「血汗攻闖」樂隊演出。

願向心靈受傷的人致歉

李說,該樂隊演出前,他已知道歌曲內容,亦有少許同意歌曲有冒犯性,但無預計到演出引來那麼大迴響。他認為大學是有言論自由的地方,而且每人的說話都有可能得罪人,不能完全避免。對於心靈受傷害的人,他願意道歉,但認為與活動主題有關的歌不應阻止,若再來多次仍會讓樂隊唱粗口歌。

黃均瑜:無關政治 是人品問題

本身亦是教聯會會長的嶺大校董黃均瑜在同一節目表示,嶺大校董會的看法比較一致,認為粗口歌冒犯及侮辱人,不可接受。他又指事件不關政治立場,而是人品問題,若學生會繼續有意冒犯及侮辱人,會被處分。他指最低處分是發警告信,最高處分是趕出校,但他理解校長鄭國漢不想多談處分,仍然想勸服學生,嶺大提倡的是「博雅教育」而非「不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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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嶺大學生會辱警音樂會事件, 本來打算就此擱筆, 但看了嶺大學生會外務秘書李德雄出席電台的言論, 忍不住又多說兩句,

李德雄在樂隊演出前已知悉歌曲內容, 亦有 " 少許同意 " 歌曲有冒犯性, 願為心靈受傷害的人道歉, 然而大學是 " 有言論自由的地方 " , 與活動主題有關的歌不應阻止, 若再來多次仍會讓樂隊唱粗口歌,

這究竟是什麼的邏輯? 既然知道歌曲 " 有冒犯性 ", 會令人心靈受傷害, 願向受影響人士道歉, 說明讓樂隊唱辱警歌會影響到別人, 為什麼仍讓樂隊演唱? 這不是言論自由與否的問題, 而是 " 言論自由 " 不能凌駕於他人的尊嚴之上, 並不是 " 有言論自由 " , 就可以肆意侮辱他人, 甚至侮辱整個群體, 而事後就向受影響人士致歉了事,

其實如果願意向受影響人士道歉, 已是承認樂隊唱辱警歌有問題, 否則何需道歉, 但卻又思覺失調的指大學是 " 有言論自由的地方 " , 若再來多次仍會讓樂隊唱粗口歌, 那是否又再 " 承認 " 樂隊唱辱警歌有問題, 再向向受影響人士道歉, 然後又再指 " 若再來多次仍會讓樂隊唱粗口歌 " , 說這樣的話, 引這樣邏輯的人, 當真令人感到是否腦袋有毛病,

根本李德雄的邏輯是 " 濫用自由 ", 任何自由不能凌駕於他人尊嚴之上, 不能打著 " 自由 " 的幌子就可以肆意的侮辱他人X人家老母, 反過來, 撐警大聯盟又是否可以 " 撐警 " 為名, 反彈嶺南學生會, 大唱X嶺南學生會同人的歌曲, 而又可以為學生會接受, 認為這屬 " 言論自由 " 的一種? 不應受到社會干擾? 並大力支持撐警大聯盟的行為,  " 言論自由 " 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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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中環High Tea - 大學生講粗口   [ 黃麗君 ]
頭條日報專欄  2015年4月30日
http://news.stheadline.com/dailynews/headline_news_detail_columnist.asp?id=328337&section_name=wtt&kw=26

大學生係咪好鍾意講粗口呢?講粗口是否已變成在高等學府受教的學生們的生活常態?是因為他們覺得粗口並不粗俗,不過是一種情緒的表達,所以講粗口等如飲茶、食飯,是人人天天都可以做的事?

低俗文化愈來愈深入青年人當中,是社會風氣胡亂容忍,甚至吹捧低俗文化。嶺南大學以博雅教育為定位,也是香港八大院校唯一的一所以博雅教育為定位的大學。嶺大前校長陳坤耀教授曾解釋,博雅教育旨在要教導人「學識廣博,生活高雅」,但諷刺的是,近日大搞粗口音樂會的竟是嶺南大學。

行為低劣有失身份

嶺大的學生會在周前舉辦「黑暗時代抗爭音樂會」(見圖),請來粗口樂隊「血汗攻闖」在演唱會上大唱粗口歌辱警,事件和音樂會實況在網絡上瘋傳,學生會回應時沒有丁點兒悔意,以認同創作自由去認可在大學校園狂唱粗口歌的低劣行為,把博雅教育忘記得一乾二淨,請問這些學生有資格當大學生嗎?納稅人每年資助每一個大學生近二十萬元,便是要培訓將講粗口當吃家常便飯的所謂大學生?

從前,講粗口不會是高等學府學生生活的一部份,因為大家相信受過相當教育的人士,應該知書識禮,有所為而有所不為,粗口爛舌,有失身份、有失品味,與教育扯不上關係。然而,今天在大學校園裏一些男生女生經常把粗口掛在嘴邊,作為「潮」、「型」的象徵,他們以為講粗口夠爆,是顯示自己夠入世,很「落地」。

這一少撮愛講粗口的學生,不能代表全部的大學生,但他們以粗口出位取得傳媒曝光,予人表面印象覺得很多大學生都講粗口,是陷那些知書識禮、溫文爾雅的大學生於不義。自己不要臉是自找的,但殃及池魚,是否應有點歉意?

講粗口除了有「潮」、「型」的假象外,歸根究柢,可能只是部份男生、女生們用作遮掩自己學識不足、智慧欠奉的窮態。鬧人要被重視,當然要言之有物,要言之有物,當然要學識相當廣博,引經據典把論述說出來,要有智慧把邏輯用簡單易明的方法說服人,沒有學識、沒有智慧,不知如何有更好的方法去月旦他人,只好用最原始,不經大腦的聲音去宣泄,粗口有市原來價值在此!

博雅教育蒙上污點

嶺大學生會維護粗口音樂會,被挑戰時,竟然以捍缳學生會自主,對挑戰者絕不妥協的理由作辯解,而絲毫不反省容許博雅教育蒙上污點的劣行。這些同學們,基本自省能力也欠奉,根本不配做大學生,也令人要問他們何解要讀大學。

部份學生不濟,嶺大的領導層也不見得對學生劣行有切膚之痛。學生行為,有辱創校精神,替嶺大蒙上一大污點,怎能只說尊重參與校園活動人士表達意見的自由和權利了事?意見可以表達,但形式不能粗暴,掌管教育的人難道不明白這個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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