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港獨03  

自決與港獨 24/05/2016  [ 屈穎妍 ]
香港晴報專欄  2016年5月24日
http://skypost.ulifestyle.com.hk/column/屈穎妍/007001004073/%E8%87%AA%E6%B1%BA%E8%88%87%E6%B8%AF%E7%8D%A8/217395

 【晴報專欄】那天在一個宴會上遇到人大代表范徐麗泰,她在台上發言時提到一個很值得大家深思的名詞,叫做「自決」。
范太說,「自決」二字,只是港獨的美化詞,希望大家小心這糖衣毒藥,還建議在座人士把這信息每人回去講給二十個人聽,一傳十,二十傳二百,用這種螞蟻搬家的方法,去揭破自決政客虛偽的面具。

於是,我立即行動,由這個小欄開始。我相信,這框框不止二十人看,看到的又傳開,很快大家都會明白,自決根本就是港獨。
證實兩者相同到底有幾重要呢?因為張德江說過,香港只是很少的一撮人在搞港獨,我要向他更正,這些人絕非少數。因為你只算了打正招牌的,但沒有算旁邊那些偽裝埋伏的。

公民黨最近的「十周年宣言」及黃之鋒新組政黨「香港眾志」,高調提到香港自決;民主黨亦正草擬決議文,談及2047後的自決問題。如果,明白「自決」只是「港獨」美麗的外衣,那麼,香港提倡港獨的人,絕對不是張委員長說的極少數了。

如果,「自決」是他們講得那麼理所當然,為甚麼泛民四子難得有機會跟領導人面談,卻不敢向中央直接提出自決要求?蘇州過後未必有艇搭啊,這是反對派歷史上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後一次見京官,為甚麼他們不抓緊機會爭取自決?原因很簡單,港獨本來就是中央的底綫,你玩甚麼都可以,玩火我就忍不了,你道泛民四子會傻成這樣,在領導人面前放火自焚?

所以,如范太所言,把信息傳開去吧,自甚麼決呢?根本就是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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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決是港獨人士意圖模糊港獨意識, 蒙蔽市民, 自決與港獨根本是兩碼子事, 但港獨人士卻將之視為港獨的另一 " 解釋 ",

自決是有限制的, 自決應是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可以決定的事, 但不包括自己能力範圍內不可能決定的事, 例如港獨人士的父母, 便不是港獨人士所能 " 自決選擇 " 的了, 當然, 在法律上港獨人士可以聲明脫離父(母)子關係, 但實質上港獨人士是父母所生所養, 供書教學的事實是無法改變的, 不能以 " 自決 " 就否定這事實,這就有如不承認香港是中國固有領土一樣,

這就有如港獨人士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 但他們是由中國人的父母所生所養, 出生所領取的是中國(或香港特區)的出生證明, 持有的身份證明文件是特區身份證, 持有的旅遊證件是中國特區護照, 可能有持BNO的, 但不是在特區出生的就不可能領取BNO(包括某些港獨頭頭在內),

在這樣的情況下, 持中國特區護照到外國去宣揚港獨, 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 這不是笑話嗎? 人家讓你入境, 就是基於你是中國特區居民的身份才讓你入境, 港獨人士 " 有本事 " 的就不要拿著中國特區護照到外國去宣揚港獨,

港獨人士憑什麼認為自決可以包含港獨在內? 憑什麼認為推行港獨可以成功? 以自決包裝港獨向港人推銷, 港獨人士把自決這美麗的口號遮蔽了背後的港獨思維, 直把港人當作傻瓜, 港獨可以自決的了嗎? 要以公投推行自決(港獨), 在法理上就行不通, 基本法沒有公投這一條, 要以武力推行港獨, 更是異想天開, 直當駐港解放軍是 " 流 " 的, 文不行, 武不得, 這自決(港獨)是註定以失敗告終的.

後記 :

向網友致歉

由於內地長者有要事召喚筆者回去協助處理, 日昨才能回港, 致令筆者博客 " 開天窗 " 多日, 如引致網友不便, 謹向支持筆者博客的網友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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