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李峰琦03  

【圍港大校委案】涉阻載紀文鳳救護車離開 港大生李峰琦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
香港明報即時新聞  2016年8月10日
http://news.mingpao.com/ins/%E5%8D%B3%E6%99%82%E6%96%B0%E8%81%9E/web_tc/main

警方周二落控告香港大學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指他在今年1月底在港大新任校委會主席李國章首次主持會議期間,企圖阻止載着校委紀文鳳的救護車離開,涉嫌觸犯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案件將於下周二(1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於上月20日拘捕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時,曾到李峰琦寓所調查,惟當時李不在港。李峰琦回應本報表示,當時正身處台灣作為期兩個月的實習,回港後即聯絡律師安排,周二早在律師陪同下到西區警署。李覆述過程指在4名重案組警員見證下,他只簽收傳票便可離開,目前未知詳細案情。

9月將升讀港大政治及法律雙學位課程4年級的李峰琦,是繼馮敬恩後第二名因圍堵校委會事件被捕人士,警方正調查馮敬恩是否涉及刑事恐嚇、刑事毀壞及強行闖入等三宗罪。

警方表示,今次是徵詢法律意見後作檢控,重申市民應以守法及和平理性方式表達意見,如有人作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不論任何背景,警方定果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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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救護車所載何人, 無論以什麼理由企圖阻止救護車把病患者送院, 是絕對不能接受的行為, 這是人命關天的問題, 阻止救護車把病患者送院人士, 是否了解病患者的情況是否危急? 是否需要接受緊急治療? 病患者可能並未陷入昏迷狀態, 表面上看來並不嚴重, 但一些可能迅速惡化的症狀(例如過敏症, 血栓塞初步表徵, 高血壓等), 需要儘快送院治理, 一旦延誤後果可大可小,

所以無論以什麼理由企圖阻止救護車把病患者送院, 是絕對不能接受的行為, 亦涉及不人道及違反倫理道德, 社會應對此種行為作出嚴厲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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