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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摸面03    

初夜留丈夫少女男友非禮罪成 哭聲向律師求救 辯方求判罰款:應以最有利案情裁決
明報即時新聞  2016年8月22日
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822/s00001/1471837848410

自言要把初夜留給丈夫的女生,聲稱被留學英國的男友在時鐘酒店非禮及強姦。陪審團退庭商議17小時,以6比1裁定被告一項非禮罪成立。上周三被告鄺善麒生日開始還押至今,他由犯人欄進入法庭時表現痛苦,以哭聲多次向其資深大律師王正宇說「救我呀師傅」,其父母及祖母見狀甚為傷心,散庭後被告離開犯人欄前叮囑其祖母「頂住呀」。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沒有刑事紀錄,家庭背景良好,在國際學校讀至11年級後往英國升學校,下個月將在英國的大學讀一年級。他案發後患上抑鬱,有自殺傾向,治療後暫時康復,但案件開審前他需要再見心理醫生。

被告自上周三其21歲生日開始還押至今,辯方指,根據上訴庭指引,由於陪審圑不會就被告哪一種非禮事主X的行為作出裁決,法庭應以對被告最有利的案情裁決、即向X摸胸,請求法庭判處罰款。

辯方又指,陪審團裁定被告2014年6月3日強姦罪不成立,但非禮罪成,認為裁決難以理解。不過法官彭寶琴指,陪審團根據呈堂的影片有膜胸口交等行為,但沒有涉嫌強姦的片段。彭又表示,上訴庭多次指出,發生性侵犯時強行拍攝對方,乃判刑時要考慮的因素,而根據陪審團裁決,事主X於2014年4月17日並非自願被拍攝。

辯方回應指,拍攝並非控罪的一部分,而被告拍攝只為日後返英國時自用,沒有公開的意圖。案件押後至本周四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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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時鐘酒店非禮 被告囚28日
香港東方日報  2016年8月26日
http://www.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0826/00176_090.html

【本報訊】廿一歲英國留學生鄺善麒涉於兩年前,在時鐘酒店內強姦及非禮女友,早前在高院被裁定僅一項非禮罪成,法官昨判他入獄廿八天。預計他出獄後,將趕及在十月赴英升讀大學。雖然法官表明以本案案情而論,如此判刑已屬最寬鬆,惟被告家人對判刑仍然不滿,並在庭內庭外一直為被告呼冤。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有把非禮過程攝錄,但強姦過程則無片,兩罪的證據亦有差別,故外界不應猜測陪審團的裁決原因。法官指,從片段所見,被告不但未有理會女事主X(現廿歲)不斷啜泣,還將鏡頭集中她胸部,並把頭「哄」到她胸前入鏡。

法官表示,雖然被告與X是情侶,過往有親密性接觸,但不足以成為減輕罪責的理由,更可理解成被告破壞了事主對他的信任。此外,因被告不認罪,令X要出庭,更要把有關片段公諸於陪審團面前,加重了X的困擾。最終法官只以嚴重性最低、對被告最有利的行為,亦即以摸胸來量刑。

散庭後家屬衝前抱被告頭

被告聞判期間一直緊皺眉頭,顯得非常緊張,直至聽到囚刑不足一個月才稍為放鬆,並向律師團隊說「多謝」。而他的外婆及多名女親友則較為激動,散庭後馬上衝到犯人欄前抱住被告的頭,安慰他「乖啲喇」,因為雙方不願放手,最後懲教人員硬將被告押走。

案件編號:HCCC 25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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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傳媒就此案的報導, 令筆者甚感疑惑, 辯護律師為被告求情時指 " 被告沒有刑事紀錄,家庭背景良好,在國際學校讀至11年級後往英國升學校,下個月將在英國的大學讀一年級。他案發後患上抑鬱,有自殺傾向,治療後暫時康復,但案件開審前他需要再見心理醫生。"

筆者左看右看, 前看後看, 上看下看, 都看不到辯護律師所舉理由的正當性,

----- " 被告沒有刑事紀錄 "-----

守法是良好公民的責任, 沒有刑事紀錄衹能要求法庭判刑時作為減刑考慮, 但不能認為輕判有其必然性,

------ "  家庭背景良好 " -----

原來家庭背景良好 都可以作為要求輕判的理由, 那家庭背景不良好的豈不是要加刑? 這是對幪上眼晴司法女神的諷刺

----- " 在國際學校讀至11年級後往英國升學校, 下個月將在英國的大學讀一年級 "-----

" 讀國際學校 ", 是否顯示被告人身份與別不同? 而 " 往英國大學升學 " 又是否求情策略? 海外的野雞大學多的是,  前此亦有被法庭 " 認可 " 的民主運動領袖以此理由獲得輕判, 辯護律師又是否 " 有樣學樣 " 呢?

----- " 案發後患上抑鬱, 有自殺傾向, 治療後暫時康復, 但案件開審前他需要再見心理醫生"-----

這等辯護理由令人失笑, 好像被告人才是受害者, 被受害人人強姦非禮似的, 如果施暴者都如是, 那被強姦非禮的受害人豈非更為嚴重?

辯護律師的求情理由令人想到 " 我爸是李剛 " 的特殊階級, " 讀國際學校 ",  " 往英國大學升學 " 的被告人, 犯了事有良好的家庭背景 " 照住 ", " 嗱嗱臨 " 把兒子送到外國讀書(是否野雞大學成疑)又成為求情理由(沒有錢送被告到外國讀書的話又如何?) ",   " 案發後患上抑鬱, 有自殺傾向 " ( 精神傷害比受害人更為嚴重, 是被告人 " 被 " 非禮強姦嗎?)

筆者疑惑, 原來非禮行為沒有輕重之分的, " 摸胸 " 算是輕微罪行, 可以要求法庭輕判罰款了事, 衹要家中有錢, 派上專人陪伴, 就可以隨街向女士們 "派錢摸胸 " , 即席賠償, 反正上到法庭都是罰款了事, 此例一開, 誠然是色情狂一大喜訊,

被告自上周三其21歲生日開始還押至今,辯方指,根據上訴庭指引,由於陪審圑不會就被告哪一種非禮事主X的行為作出裁決,法庭應以對被告最有利的案情裁決、即向X摸胸,請求法庭判處罰款。筆者對上訴庭的指引甚感疑惑, 非禮行為誠然是有所區別, 觸摸女士們不同部位那能沒有輕重之分, 嚴格來說, 未得女士同意, 摸面亦屬非禮, 那如果色情狂在犯案時先摸面, 再大肆撫摸其他敏感部位, 那是否又以摸面的 " 最有利案情 "裁決? 這樣的法律還算是公正嗎?

而呈堂由被告拍攝的影片顯示有 " 摸胸 " " 口交 " 等行為, 辯方指, 拍攝並非控罪的一部分, 而被告拍攝只為日後返英國時自用, 沒有公開的意圖。

當然, 控方呈堂的影片是屬證據的一部份, 並非控罪的一部分, 不過未經受害人同意拍攝這等影片, 無論是自用或公開, 都會對受害人造成極大精神創傷, 因為影片的拍攝, 是把受害人被施暴的情況留下紀錄, 令受害人心理上留下不能磨滅的陰影, 這是對受害人施暴行為的延續, 比向受害人施暴更為嚴重, 法庭更應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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