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點評——外國在香港「代理人」成為支聯會首針對焦點 [ 李彤 ]
頭條日報專欄 2021年8月26日
警方發信予包括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等十名支聯會董事,指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要求他們提交資料。支聯會表示會要開會討論應對。
近日支聯會「聞到燶味」,察覺到警方國安處的追究行動逼在眉睫,最近召開常委會決定解散支聯會,稍後將由會員大會決定。
與此同時,警方的追責行動急速展開。焦點主要有兩個: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違反了《香港國安法》和支聯會本身和其骨幹成員涉嫌擔任外國和外地在香港的代理人,涉嫌收受黑金資助,在香港進行政治任務。
有關支聯會的綱領問題,坊間過去講得比較多,而支聯會作為外地的在港代理人的問題討論比較少。從警方行動可見,後者才是首要的針對重點。今次警方的行動有兩大重點:
首次運用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五的權力,針對境外代理人。附表五第三條列明警務處處長可向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作出書面通知,規定該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向警務處處長提供資料。
對於何謂外國政治性組織代理人的法律定義,附件五第二條有明確定義,
(一)受外國政府或政治性組織直接或間接指使、監督、控制、僱用、補貼或資助,或收受外國政府或外國政治性組織金錢或非金錢報酬;
(二)為外國政府或外國政治性組織的利益而進行其全部或部份活動。而台灣代理人自然是指台灣當局和台灣政治性組織。
據悉,警方認為支聯會的骨幹成員符合「外國或台灣代理人」的法律定義。包括一、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於二○一二年至二○一八年出任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的執委和公司董事,而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被指與美國政府屬下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關係密切。
鄒幸彤於二○一六年四月獲安排到印度出席受NED資助、由美國反華組織「公民力量」舉辦的第十一屆「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並與支持藏獨的達賴喇嘛會面。另外,鄒幸彤亦在二○一七年四月和周永康、梁頌恆、游蕙禎等到台灣出席由台獨和藏獨組織舉辦的「西藏台灣人權連線活動」。
二、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是華人民主書院的創會董事,華人民主書院多年以來依靠NED的資助運作,亦與台灣民進黨、台獨和海外的反華份子有緊密聯繫。支聯會多年串連華人民主書院舉辦多項反中活動,兩者關係十分密切。
三、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在二○一九年網上洩露的文件中,爆出他擔任秘書長的職工盟,自一九九四年開始,每年均向NED旗下的「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申請資助,涉及的金額總共一千三百萬港元,
李卓人在《香港國安法》頒佈實施翌日,以視像方式參與美國國會聽證會,要求美國干預香港事務。該聽政會是由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召開,目的是審議美國的《香港自治法》。
另外,與支聯會關係密切的組織,亦符合外國代理人的定義。包括一、華人民主書院,這書院於二○一一年五月在台北創立。創辦人是王丹,何俊仁、陶君行和鄭宇碩等是書院的董事。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華人民主書院董事王興中發電郵給何俊仁、陶君行和鄭宇碩等一眾董事,告知書院向NED的撥款申請已獲批准,金額四萬五千美元,使用要符合NED提出的規定,換言之,華人民主書院直接受NED的控制。
二、「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這組織於二○○七年一月成立,董事是何俊仁、劉慧卿和關尚義。關尚義是一個美籍律師。二○一六年八月,「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向NED申請資助的電郵曝光。
這個組織以在內地建立維權組織為名,向NED申請資助包括直接聯絡維權律師、培訓學生領導人,製造更多上訪事件等;
三、「香港民主中國陣線」。「民主中國陣線」於一九八九年在巴黎成立,多年以來是海外的反中組織。「香港民主中國陣線」是「民主中國陣線」其中的一個支部。
消息指警方要求「香港民主中國陣線」的負責人黃元璋提供資金流動的資料,以調查有否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詳細分析警方向支聯會等人發出的通知書,就知道是針對支聯會關鍵人物作為外國或台灣代理人的問題。涉及的組織亦有很多,而這些組織長期接收外地政治組織,例如NED的資助,組織反華或反特區政府的活動。
支聯會等有關組織及人士的行為並非一般國際交流,而是與外部及境外政治性組織的勾結,涉及金錢或物質等經濟上的資助,為該外部勢力在港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在去年六月三十日《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仍沒有停手。
警方現時要求相關人等提供資料,主要是要確認他們是否外國或台灣在香港的代理人以及他們與那些代理人組織的聯繫。相信警方追究支聯會的行動,只是剛剛開始。
編者按:盧永雄先生因個人事務,請假個多月,期間由《巴士的報》總編輯李彤撰寫《巴士的點評》。
「巴士的報」是一份網上報紙,讓網民隨時隨地拿着手機或平板電腦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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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部門卒之向支聯會採取行動了,根據國安條例,要求支聯會負責人提供列出的有關的資料,隨之而來的不言而喻,
但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否認支聯會是屬外國代理人身份,指該會1989年成立,沒受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指使,批評指控荒謬絕倫及警方濫用國安法打壓民間組織,
鄒幸彤是大律師身份,不可能不知道執法部門的執法行動,都要有法律依據,否則便可能受到質疑甚至法律挑戰,
鄒幸彤不承認支聯會被定性為外國在香港的代理人身份,更批評警方的指控荒謬絕倫,以及警方濫用國安法打壓民間組織的言論,似乎已偏離了她作為法律界人士的專業認知,
執法部門衹是依法行事,有堅實的法理依據支持,沒有所謂濫用國安法及打壓民間組織的情況,反而鄒幸彤的指責卻是欠缺法理依據支持,衹是感性上的發泄而已,
上面轉載了李彤為盧永雄代筆的評論文章,兩者的風格截然不同,盧永雄除評論外還有個人的感言,而李彤可能是傳媒記者出身,則較多資料上的搜集與分析,兩者各有千秋,今日轉載李彤的撰文,對支聯會多年來由支援學生運動的民間組織,轉化為外國代理人的政治組織過程,都甚具可讀性,
當然,專欄文字由於篇幅所限,難與愛國報張的詳盡專題報導相比擬,但亦可以令網友了解到支聯會轉化為外國在香港代理人的歷程,
筆者同時亦轉載了鄒幸彤在日月神報反駁警方行動的撰文 ( 反應可真迅速 ) ,網友亦可了解一下她反駁警方行動的理據,真理是越辯越明的嘛。
支聯會成立時是一個民間組織沒錯,但時至今日,無論左看右看,都不能視為民間組織,而是一個打著民間組織幌子的政治性組織,
支聯會多年來的行動,與支援學生 " 愛國民主運動 " 完全脫軌,變成 " 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 " 的政治性組織,更變成外國在香港代理人身份,鼓吹煽動結束一黨專政,與學生 " 愛國 " 的初心背道而馳,學生的初心是要求政府改革而不是要推翻政府及結束一黨專政,這是很清晰的。
後記 :
支聯會成立32年來,在64遊行及晚會上籌得的款項數以億元計,64前港人籌得的的2千多萬亦落在支聯會手中,但絕大部份都花在以 " 平反六四,打倒一黨專政 " 的綱領上,偏離了學生發起 " 愛國民主運動 " 的初心,更與支聯會的 "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 名稱格格不入,
更有甚者,當年31/5支聯會代表岑建勳抵達北京,與學生組織及中國紅十字會接觸,討論籌到的千多萬捐款之用途,希望其中部份款項,用作因絕食引致器官受損,而需長期治療的學生醫療之用,
但32年來支聯會都沒有交代,是否有撥款照顧在廣場絕食而引致器官受損,需長期治療的學生,而支聯會的公開帳目上亦沒有這項支出,照理這等支出是否有需要保密成疑?
當年的支聯會代表岑建勳如今仍然健在,他是否應該出來交代當年的擬議是否得到落實,而32年來,支聯會又是否做到照顧因絕食而器官受損學生長期醫療費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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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指支聯「外國代理人」 索歷來成員資料 促交帳目及「與境外組織活動內容」 鄒幸彤:指控荒謬
明報 2021年8月26日
【明報專訊】支聯會常委周一議決通過解散,尚待會員大會通過之際,警方國安處昨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附表5,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
去信常委要求兩周內提交多項資料,包括自成立以來的成員及職員資料、2014年至今收支及與多個組織的活動及通訊內容,牽涉美國民主基金會(NED)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等,不交資料即屬犯罪。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鄭重否認「外國代理人」指控,稱該會1989年由港人自發成立,沒受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指使,批評指控「荒謬絕倫」及警方濫用國安法打壓民間組織。
警方昨證實國安處引用上述條文要求有關人士提供資料,不會提供進一步細節,重申必積極處理涉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及調查其他組織。消息稱這是國安處首次引用此條例。律政司長鄭若驊稱,知道支聯會案件正調查,現階段不適宜回應。
首引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附表5
鄒:開會商應對
鄒幸彤表示,支聯會7名常委均收到信件,至於會否交資料,她說常委將開會討論如何應對。其餘常委包括在囚的主席李卓人及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徐漢光、梁錦威、陳多偉及鄧岳君。梁錦威稱不評論。
信件提到,基於警方調查資料,處長「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附表5指的「外國代理人」,引用「關於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因涉港活動提供資料的細則」,
要求兩周內提供多項資料,包括組織成立以來在港職員及成員個人資料、2014年至今在港資產、收支及會議紀錄等,其中指稱鄒幸彤今年2月4日收取Asia Democracy Network共3000元,查問原因及用途。
5美國組織Mark Simon涉事
查2014年起聯繫紀錄活動資金
國安處亦要求提供支聯會2014年至今與多個組織及人的活動資料,包括活動資金來源、雙方聯繫紀錄,包括華人民主書院、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民主中國陣線、Asia Democracy Network、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及5個美國組織包括NED、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等。
消息稱,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社民連前主席陶君行、美籍人權律師關尚義亦收信。劉慧卿稱今次牽涉組織,需與他人討論,不會回應。
被點名的華人民主書院由八九學運領袖王丹與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2011年成立,現址於台灣,何俊仁及陶君行有份創會;何俊仁、劉慧卿、關尚義亦有份創立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維權律師關注組華人民主書院在列
劉慧卿陶君行關尚義收信
上述條文將「外國代理人」定義為在香港活動並符合兩條件:一、受外國政府或外國政治組織直接或間接指示、監督、控制、僱用、補貼或資助,或收取其金錢或非金錢報酬;二、為外國政府或外國政治組織利益進行全部或部分活動。
鄒幸彤鄭重否認指控並形容「荒謬絕倫」,稱支聯會是港人在1989年民主運動自發成立,支援中國民主運動,沒受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指使,非為外國利益,只為香港及中國民主理念而成立。
鄒:支聯港人自發成立 警無限上綱
鄒幸彤批評警方以此指控無限上綱上線,濫用國安法打壓民間組織,是對公民社會的恐嚇。被問支聯會擬解散,她說解散與否是全體會員決定,不可代所有人答,但只要支聯會仍在,自己會堅持五大綱領。
消息:解散仍須交 拒從可囚
常委須最遲於9月7日向警務處長交資料。消息稱,即使支聯會解散仍須交資料。若沒依時提交,最高可罰10萬元及監禁半年;如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最高可罰10萬元及監禁兩年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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