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的終結 :救扶死傷俠義精神 [ 微塵 ]
hkgpao 專欄 2021年8月23日
人生不如意總比遂順多,而且經常變生肘腋。不過,在大埔墟的一宗交通意外中,就見證了俠義的精神及市民可貴的情操。暫不探討責任層次,即使交通意外都是意外,究竟是交通事故抑或是刑事責任,自然有警務人員跟進。
這刻探討是後繼的拯救工作,這才是急市民所急,是義本無言又自然的反應 。現在的視頻無遠弗屆,不到兩小時已經流傳甚廣,而且涉及由不同車Cam及途人拍攝的視頻。生命的流失令人嘆息,旦夕間,比翼雙飛的夫婦也陰陽相隔!令人唏噓!
目擊意外的途人在回神過後立即投入拯救工作就是我們的人文素質,雖然七手八腳也合作救人,即使並不專業但總比袖手旁觀好得多。打傘的打傘,報警的報警,最令人感動是二十多位途人合力抬的士救出車下的一名孕婦,是適時的拯救,假如受壓就不能自主呼吸引致窒息致死。鏡頭下,途人終於救出一名孕婦,令人感動。
全程么喝不斷,亦有哭聲,但市民自發的拯救行動就證明了真正的香港精神,互助無私亦無畏無懼!
只可惜參與救援都是成熟的市民,難道年輕人只懂拍照?
回想兩年前暴動中的所謂「義務急救員」,就令人髮指。在黑暴,所謂的「急救員」全身暴動及急救裝備,但他們只會
選擇性地進行急救,而且動作粗糙不堪,所以,他們跟本就是從犯,與黑媒原出一轍!
暴動後,我們終於見到人性的光輝!對比暴動中的所謂義務急救員,這些較為年長的市民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漢!
人生轉折多,我們衷心希望逝者安息,而所有傷者都可以復原!特別是孕婦及小朋友,善頌善禱!
原圖:巴士的報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906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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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事件突顯廣東人 " 有前冇後,打死罷就 " 堅持正義的精神,亦造就了民國多次革命都源於廣東,黄花崗之役,七十二烈士壯烈犧牲,惠州起義,亦以失敗告終,可惜由於時代的轉變,教育的偏差失誤,這種精神逐漸在下一代中消失,
街坊抬車救人的新聞以往每有發生,但由於現今車CAM 裝置普遍,能把現場情況呈現市民眼前,
車禍發生後,街坊從四方八面湧至,自發抬車救人,人性的表現在此表露無遺,沒人會考慮到自己是否會登上傳媒頭條,這才是真正的英雄 ( 這與港獨黑暴肆虐期間被黄媒加封的所謂 " 英雄 " 有天壤之別 ),
就如上文作者所言,抬車救人的多是較為年長的市民,見到有傷者被壓在車底,就意識到有窒息並加重傷勢的危險,於是沒有多加考慮,紛紛撲上前抬車救人,
這是年長者人生經驗積聚的結果,第一時間就意識到傷者有生命危險,要儘快把壓在車底的傷者拯救出來,而年輕的人往往被嚇呆了 ( 或忙於 " 打卡 " ) ,沒有加入救人行列,這就是人生經驗的分別,
年紀大了,每被年輕人視為行動緩慢,反應遲鈍一族,更與社會脫節,但人生經驗告訴年紀大的人士,每事要三思,要分輕重,
他們並非反應遲鈍,亦非與社會脫節 ( 第一時間拿手機出來 " 打卡 " 放上網 ), 這在抬車救人事件上便反映出來,當年輕人忙於 " 打卡 " 時,傷者已從車底被救出,你說救人的年長市民是行動緩慢,反應遲鈍,與社會脫節嗎?
後記 :
其實像前此港獨黑暴肆虐,年長的人便不會參與,因為人生經驗告訴他們,儘管說的如何公義,但違法就是違法,沒有所謂違法達義之說,而公民抗命的前提是要坦然承受法律責任,這是公民抗命的基礎,
不願承受法律責任,不肯接受法律制裁的,便是打著公民抗命的幌子去蠱惑人心,擾亂社會秩序,去 " 私了 " , 去 " 裝修 " , 去縱火傷人,擲磚殺人,去起底欺凌警察家人,這不是真正的公民抗命爭取公義的行為,與上一代父執輩的精神相違背,為社會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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