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復會, 面對港獨勢力日益囂張, 甚至有港獨人士被選為議員, 可見形勢不容樂觀, 在經歷初一暴亂後, 警方亦已向立法會申請撥款, 採購防暴裝備, 加強警方對大型暴亂事件的應對能力,
但政府及立法會亦應支援警方, 提出禁幪面法, 以遏止在大型暴亂事件中, 暴徒幪面令警方搜證及緝捕有一定困難, 就算政府不提出, 議員亦應提出私人法案(上屆議會已有議員倡議), 盡民意代表的責任,
上屆社會上已有聲音要求制訂禁幪面法, 但有上屆某些議員每以莫明其妙的理由反對, 民主黨涂謹申指參加者都有不同原因戴口罩, 可能擔心被點相、或不想被人笑、怕被報復等, 而工黨何秀蘭則表示, 對有建制派議員提出立法禁止戴口罩參與示威集會的說法,她感到荒謬, 因為可能導致病疫傳播云云,
特區回歸前後數十年, 市民上街遊行表達訴求都是和平進行, 幾曾見到有遊行人士幪面參與, 但近年來遊行集會的質變, 不少激進政治黨團人士在遊行集會中或在集會後暴力衝擊警察防線, 甚致升級為暴亂行為,
參與暴亂行為的暴徒絕大多數幪面, 令搜證及緝捕有一定困難, 幪面更令參與暴亂的暴徒認為可以肆無忌憚的做出擾亂社會秩序, 甚至攻擊警察的行為而不會被認出身份, 如果禁止幪面, 對那些意圖擾亂社會秩序, 甚至攻擊警察的人士會有一定的阻嚇作用,
何況市民正常的和平表達訴求是理直氣壯的, 又何懼以而真面目見人, 特區回歸前後數十年, 似乎未嘗聽聞有上街和平表達訴求的市民擔心被點相、不想被人笑、甚至怕被報復,
至於工黨何秀蘭的禁止戴口罩(幪面) " 可能導致病疫傳播 " 論, 無疑是質疑市民的智慧與智商, 如果上街和平表達訴求禁止戴口罩(幪面)可能導致病疫傳播, 相信上街的市民比何秀蘭更重視自已的健康, 那為什麼上街和平表達訴求的市民都未見戴上口罩(幪面), 反而擾亂社會秩序, 參與暴亂的人士絕大部份都幪面遮蓋本來面目, 他們真的是為了自己健康著想而幪面嗎?工黨何秀蘭的禁止戴口罩(幪面) " 可能導致病疫傳播 " 論, 無疑是質疑市民的智慧與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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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建制派力推《禁蒙面法》
香港星島日報 2016年2月18日
http://std.stheadline.com/yesterday/loc/0218ao01.html
(星島日報報道)年初二的旺角暴亂事件中,不少蒙面激進分子向警員投擲磚頭。立法會建制派,近日力推本港盡快設立《禁蒙面法》。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經民聯議員林健鋒表示,已向政府提出建議,政府亦認為可以探討,他相信執法機構更會歡迎。他指,西方不少國家都有《禁蒙面法》,以方便警察執法,懲治不負責任的暴力行徑,香港有需要仿效。民建聯葛珮帆更考慮就此提出私人條例草案。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表示,在周一的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中已經提出設立《禁蒙面法》,並已就此事研究了一些外國法例。他亦詢問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的意見,黃繼兒回應指,《私隱條例》在保障個人私隱同時,也有包括公共秩序、防止罪案、維護社會秩序,以及與安全有關的豁免,如果某些人的資料涉及公共秩序、防止罪案發生,就可免受條例規管。
他表示,現時警察裝備不足,如果可以在事件發生後更容易捉到犯罪者,市民都會認同,因為暴民的行為影響社會秩序,故應為禁止蒙面立法,以儆效尤,且德國、法國、美國的西方國家也有設立《禁蒙面法》。他認為,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做法,強調並不會因為市民感冒戴口罩,而剝奪他去遊行的權利,又指即使立法,都是懲治一些「敢做不敢認」的人,「如果光明磊落地參與遊行示威,又怕咩立法?」
民建聯葛珮帆亦倡研究制訂《禁蒙面法》,認為法例主要是針對參與非法集會、暴力衝突的人士,並不包括參與合法集會的人士。她會繼續就《禁蒙面法》在立法會提出質詢,約見保安局局長商討,並考慮提出有關法例的私人條例草案。
不過,民主黨涂謹申認為,很多集會及遊行與政治及暴力無關,當局不應過分反應。他舉例指,當年雷曼示威、國泰勞資糾紛,甚至反圍標大遊行等,參加者都有不同原因戴口罩,可能擔心被點相、或不想被人笑、怕被報復等。他指,在今次事件中,警方根據閉路電視等抓到的涉事者不算少,而警方亦指往後會更多查問戴口罩的示威者,認為現時未有需要研究《禁蒙面法》。
此外,立法會昨日開始一連三日的《施政報告》致謝動議辯論。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發言時亦狠批旺角暴力事件,他指政治與經濟難以分割,今次破壞行為會影響旅客及投資者,令港人心中留下烙印,損害香港國際大都會及最安全城市形象。
曾俊華又提到,旺角暴力衝突是少量失去理性的人,以保本土特色為理據引發,但暴力不可解決問題,呼籲回歸理性化解矛盾。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昨日發言談《施政報告》的經濟問題時,亦先批評旺角事件是「真暴力」。她指,香港的暴力衝突發展已久,由立法會內第一次掟蕉,到提出佔中、鳩嗚、踢篋,到有人提到要自行建國,一脈相承,令暴力思潮蔓延。旺角事件更令本來已嚴冬的零售業雪上加霜,要求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下周的《預算案》,能支援中小企、中產及弱勢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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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反對設幪面法 涂謹申:事主申訴禁戴口罩 難道啞忍?
香港蘋果日報 2016年2月17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60217/54767045/
旺角年初一晚的警民衝突演變成騷亂,逾百人受傷,梁班子和建制派紛紛譴責「暴亂」,民建聯、經民聯及工聯會等更建議香港仿效西方國家,引入禁幪面法,禁止遊行示威時戴面具及口罩。民主黨涂謹申反指建議過敏,不應一竹篙打一船人,影響絕大多數和平集會的權利。
本身是執業律師的涂謹申說,過往有不少求助者,包括反圍標的業主,每每擔心被人威嚇及傷及家人,需要隱藏身份,「又如海難事件,家屬本身就是平民百姓,因為要控訴政府走出來,為亡人爭一口氣,難道他們又不能戴口罩以保護自己免受滋擾?雷曼呢?畀人地呃左幾十萬退休金仲要畀其他人指指點點?」
涂謹申又指在勞資爭議方面,事主亦害怕日後難找工作,被其他顧主列入黑名單,見記者時均戴上口罩,不被他人認出,「如果申訴不可戴口罩,難道要打工仔女啞忍?嫻姐都唔會啦!」
涂認為香港絕大多數的遊行請願均是在和平的環境中進行,建制黨派不應反應過敏,一竹篙打一船人,若日後遊行人士不得戴口罩,會影響和平集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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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議員倡禁戴口罩示威 何秀蘭指荒謬或致疾病傳播
香港電台新聞 2016年2月16日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242516-20160216.htm
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表示,對有建制派議員提出立法禁止戴口罩參與示威集會的說法,她感到荒謬,因為可能導致病疫傳播。
何秀蘭說,2003年沙士疫症期間,行政會議曾討論是否立法強制戴口罩防止病疫傳播,但基於可能導致呼吸系統疾病患者窒息而擱置。同樣地立法強制不戴口罩亦會造成病疫傳播,希望建制派議員請教有醫療背景的官員意見。
公民黨議員梁家傑則指,希望政府能用處理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誠意態度處理旺角騷亂,政府必須疏導民情。因此泛民才要求行政長官委任高等法院法官,主理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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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當日之評論:
在旺角暴亂事件中, 暴徒都是有備而來, 身穿遮蓋上身及頭部的衣服, 戴上口罩甚至眼罩遮蔽大部份面部, 難以辨認身份, 令警方事後追捕困難, 有立法會議員在周一的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提出仿效西方國家引入 " 禁幪面法 ", 禁止遊行示威時戴面具及口罩, 並徵詢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的意見,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指 "《私隱條例》在保障個人私隱同時, 也有包括公共秩序、防止罪案、維護社會秩序, 以及與安全有關的豁免, 如果某些人的資料涉及公共秩序、防止罪案發生, 就可免受條例規管 ",
最明顯的例子是執法機構竊聽行動的執行, 明顯是涉及侵犯個人私隱, 但在包括公共秩序、防止罪案、維護社會秩序, 以及與安全有關的情況下, 可在嚴格監管下獲得豁免,
在旺角暴亂事件發生後, 對於 " 冇面見人 " 的暴徒藉著戴面具及口罩遮蔽面目行事, 令他們認為 " 警方難以追捕 ", 因此作出暴力甚致失卻理智激烈攻擊警察的行為, 這等行為實際上是可以致命的, 說他們是 " 禽獸 " 實不為過,
有立法會議員出仿效西方國家引入 " 禁幪面法 ", 禁止遊行示威時戴面具及口罩, 是從基本方面遏止這等激烈進行暴力行動的暴徒, 其實這等禁止遊行示威時戴面具及口罩的 " 禁幪面法 ", 衹是針對違法的遊行示威, 對於和平的示威遊行集會是可獲轄豁免不受影響, 但如和平的示威遊行集會一旦失控, 警方取消示威遊行集會的許可, 並宣佈及後的遊行集會是屬違法時, " 禁幪面法 " 便隨即生效, 在違法的示威遊行集會中幪面的人士便可被拘捕起訴, 這對參與違法的示威遊行集會, 意圖採取暴力行為的人士有實質的阻嚇作用, 警方亦毋須待這等人士採取暴力行為後才能加以取締及拘捕,
有泛民議員反對訂立 " 禁幪面法 " , 指 " 有不少求助者, 包括反圍標的業主, 每每擔心被人威嚇及傷及家人, 需要隱藏身份 ", " 戴口罩以保護自己免受滋擾 ", 以及 " (唔想俾)其他人指指點點 ", " 立法強制不戴口罩會造成病疫傳播 " ,
問題是在豁免條款下, 和平的示威遊行集會是可獲轄豁免, 法例不會禁止合法且和平示威遊行集會人士戴上口罩的, 而在遊行集會一旦失控, 警方宣佈及後的遊行集會是屬違法時, 守法的參與遊行集會人士應該遵從警方呼籲離去, 如果仍留在違法集會現場的, 應該知道自己是幹著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在 " 禁幪面法 " 下亦不受 "《私隱條例》的保障,
除非他們意圖挑戰法治甚或企圖做出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否則一個守法的市民就應遵從警方呼籲立即離去, 至於有議員指 " 立法強制不戴口罩會造成病疫傳播 " , 就令人失笑, 如果參與示威遊行集會人士須要戴口罩會防止病疫傳播, 似乎身體健康有問題(病中), 在警方呼籲離去就應遵從, 否則以虛弱的身軀參與違反法律法規的集會, 冒著被警方拘捕的危險, 這不是把自己的健康拿來 " 較飛 " 嗎?
除非這等身體健康有問題(?)須要戴口罩人士想做 " 英雄烈士 ", 登上另類媒體頭版頭條的 " 英雄榜 ", 才會繼續留在已被警方宣佈為違法集會現場, 並堅持戴上口罩, 相信其他上街意圖和平表達訴求的守法市民都不會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