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終審法院03  

中環High Tea - 香港有否被寵壞了?  [ 黃麗君 ]
香港頭條日報專欄   2016年11月22日
http://news.stheadline.com/dailynews/headline_news_detail_columnist.asp?id=392102&section_name=wtt&kw=26

九七前,北京領導層為了減低對香港的震盪,承諾一國兩制,對香港採納了一系列特別措施,包括讓香港的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保留了不少英式文化和制度,甚至是國籍規定上的寬鬆政策,凡此種種,都是站在一個護港的前提上作出安排。

接近二十年過後的今天,很多香港人,尤其是年輕的一代,用了另一面去看北京對港的政策,大家眼中看到的是北京嚴格操控香港的一面,而不是寬鬆體恤的一面。歷史背景消失於無形,是大家不知道?或是不想知道?或是善忘?但忘記,不等如歷史可以被抹走,中港用不同面去看香港的歷史發展,結果便是今天我們面對有人煽動香港分裂的危機的徵結。

部份法律界人士是善忘的

樂於遺忘、善忘的是香港部份法律界人士,他們大聲疾呼,動轍反對北京干預香港司法獨立,這些人,尤其是九七前貴為英國御用大律師,今日在香港特區改名為資深大律師的一些大狀們,他們深知歷史,但完全隻字不提九七前香港的終審權不在香港,而在英國的樞密院。

對於我們年輕一代,可能完全不知樞密院為何物,大家看看樞密院的背景,便可知其組成和運作,樞密院的司法委員會是英國海外屬地的終審法院,九七前便為香港的終審法院,它這種與香港法院的關係,在九七前香港的憲政制度上確立,直至九七回歸才告終。

北京在九七回歸後予以香港終審權,是因應香港奉行普通法而作出的安排,北京甚至容許終審法院可有海外法官代表,一切旨在確保香港制度不變,順利過渡,這種由香港本位為出發點的安排,當年被視為北京對香港的一大讓步,但今天一些香港的法律界人士,忘記了這段歷史,只聚焦北京釋法,甚至說成無理釋法,對北京而言,這些人絕對忘記北京的初衷,大家立場南轅北轍,結果挑戰北京的一方,是不會成功,因為對中央而言,當年給予香港的一切特別措施和安排,已屬破格,不會再有任何後退的空間。

挑戰北京權利或適得其反

辱華宣誓,引發再一次的釋法,到今天,更因此而引起法官國籍問題的討論,有些人樂此不疲地去炒熱這些課題,結果是可以向北京施壓,還是令北京重新思考,是否需要改變初衷?普通市民沒有背景,不懂如何有理有據地去討論,但法律界有背景而繼續善忘,繼續挑戰北京的應有權利,結果有很大機會是適得其反,香港過去享有的寬鬆措施和政策,有機會進一步收窄,這難道是港人所樂見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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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辱華事件引致人大釋法後, 特區一些法律界人士又起暗湧, 質疑終審法院可有海外法官, 議會可有外籍議員, 挑戰人大釋法中的宣誓效忠條文,

其實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但亦有許多國家及地區容許國雙重國籍, 在一國兩制下, 容許終審法院可有海外法官, 及議會可有外籍議員, 是在特區兩制下的特別處理, 回歸前有人對回歸後特區司法獨立沒有信心, 所以基本法就賦予終審法院可有海外法官, 作獨立的司法考量,

有人認為臨時議會中有議員仍有不少持外籍甚或居英權, 這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所以基本法就容許議會可以有一定比例的外籍甚或持有居英權的議員, 這完全是為減少港人的顧慮而設,

現今可好了, 為著人大釋法, 有法律界人士不惜翻舊帳, 把宣誓效忠問題提到容許海外法官有國籍上的雙重效忠問題, 提到容許議會可以有一定比例的外籍甚或持有居英權的議員亦有雙重效忠的問題, 意圖把水攪渾, 把基本法相關條文攪的天翻地覆,

誠然, 如果雙重效忠的問題是屬違憲, 那終審法院的海外法官便須離任, 議會的外籍甚或持有居英權的現任議員亦要辭職,

但議會的外籍甚或持有居英權的現任議員可以放棄外籍或居英權保留議席, 但終審法院的海外法官是否願意放棄本身國籍為特區法院效勞成疑, 終審法院沒有海外法官, 對終審法院的權威與信心構成打擊, 兩者誰重誰輕, 對特區影響最大, 相信市民心中有數,

那些挑起雙重效忠問題的法律界人士, 無疑是搬石頭砸自己腳, 令終審法院法官特區化, 與他們前此認為終審法院有海外法官的存在才能令市民對司法有信心的說法背道而馳,

一旦再引致人大在雙重效忠問題上再行釋法, 後果難料, 始作俑者便是這等挑起雙重效忠問題的法律界人士, 甚至可能成為特區的千古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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