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偉俊動議彈劾鄭松泰 交委員會查倒轉區旗
東方日報即時新聞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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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c東網專訊】 熱血公民鄭松泰早前在立法會會議上,兩度把建制派議員座位上的五星旗和區旗倒插。獨立議員謝偉俊今午提出譴責動議,指鄭的行為違反宣誓就任議員的誓詞。他更批評和質疑鄭是否借有關行為,以表達藐視中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旗幟、甚至一國兩制的概念。
議員陳志全其後動議不得就譴責議案採取任何行動,但在分組點票下動議遭否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遂宣布,將譴責議案交付調查委員會跟進,大會收到報告後將再表決是否通過譴責,若獲三分之二出席議員支持通過,立法會主席需宣布鄭松泰喪失議員資格。會議約於晚上7時45分結束,明早9時繼續。
謝偉俊今午重申,是次動議並非與政治鬥爭有關,而是質疑議員是否可隨意違反誓言,保護公眾利益和議員尊嚴。
人民力量陳志全及後提出反對議案,他批評謝偉俊小題大做、上綱上線、甚至假大空。他指出鄭松泰曾簽署確認書、在宣誓時未有加料、甚至在政綱上表示永續《基本法》,以示他忠於《基本法》。他希望議員支持其議案,讓議會重回正軌。
謝偉俊表示,提出議案是經過審慎考慮,希望提供平台予議員辯論鄭的行為是否純粹惡搞。陳志全則指,他提出的反對議案獲通過,謝的譴責動議便不需要處理,否則便要交由調查委員會調查,並待相關報告出爐後,再就動議表決。
民建聯議員蔣麗芸表示,鄭松泰並非3歲、13歲、23歲,而是33歲的大學講師,批評鄭為人師表,但作如此幼稚、不尊重同事的行為,難辭其咎。她又指,鄭當時的行為有電視直播,亦令市民嘩然,若不執行「家規」,會讓市民認為立法會議員互相包庇,樹立壞榜樣。
她表示,若有鄭松泰祖先的「神主牌」,反問鄭有冇膽量把它倒插。她又稱,若大家認為鄭的行為沒問題,為何又怕成立調查委員會。議員劉國勳則認為,把事件交予警方處理,和譴責動議是沒衝突。
公民黨議員郭家麒表示,雖然不同意鄭松泰碰別人的東西,認為大家可指他不禮貌,但不應動用「尚方寶劍」作調查。民主黨議員尹兆堅亦指,有關動議機制不能隨便使用,應在牽涉公眾利益才使用,而非與私人操守有關。他亦指五星旗有分五種尺寸,當日建制派席上的旗幟非與該五種尺寸相乎。
尹兆堅又質疑建制派議員是否尊重五星旗,質問他們現時把聲稱「珍而重之」的五星旗存放在哪裏。民建聯周浩鼎表示,他們有保存該五星旗,其黨友劉國勳更隨即拿出旗幟。對於陳志全提出反對議案,周浩鼎批評「我摑你一巴,再當冇事發生過,咁又得唔得?」他甚至表示,「我透過打你一巴去侮辱你阿爸,咁又講唔講得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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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辯昨日辯論謝偉俊對鄭松泰早前在立法會會議上, 兩度把建制派議員座位上的五星旗和區旗倒插, 涉及違反議員就職宣誓的誓詞, 提出譴責動議,
這誠然是除梁游事件外, 最為社會關注的立法會事件, 相信直播會議進行的香港電台數碼32台, 收視率比的上梁游事件的立法會會議直播,
立法會會議直播, 令議會中的牛鬼蛇神無所遁形, 以往市民要從文字媒體(擇錄)及港台的聲音廣播(直播), 才能得悉會議的過程, 但如今電子媒體的現場直播, 才能原汁原味, 除了聲音外, 還可以看到辯論中議員的身體語言(反映議員的內心世界), 間中更有驚喜, 是有另類政治黨團議員來一個 " 十月圍城 " 圍主席台, " 保護自己友" 不被驅遂, 擲物, 搶嘢, 被主席驅逐賴死唔走等, 誠然 " 好睇過 " 長隆大馬戲團,
日昨的焦點人物莫過於 " 不得就譴責議案採取任何行動 " 動議的陳志全, 陳志全發言時七情上面, 瞪眉突眼, 希望能把反對動議的 " 強烈 " 訊息傳遞出去, 可惜的是言中無物, 顛倒是非黑白, 撐鄭松泰的論據不符現實, 陳志全為鄭松泰的辯護無助於否決謝偉俊的譴責動議,
陳志全聚焦於建制派議員當時早已拉隊離去製造流會, 不再回到會議廳, 那放置在建制派議員枱頭的物品是屬棄置物品, 而鄭松泰的行為何能上出崗上線, 無限擴大到未得物主同意, 移動派議員枱頭的物品, 以及行為不檢, 違反議員就任宣誓的誓詞的地步, 而要提出譴責呢?
問題是當日建制派議員拉隊離場, 並未向主席及其他在座議員表示是屬離場抗議, 換言之有權在點算人數後回到會議廳繼續開會, 那放置在建制派議員枱頭之國旗區旗, 並非是棄置物品而是有主之個人物品, 鄭松泰何來可以有權在點人數程序未完結, 主席還未宣佈流會前, 就擅自移動是屬建制派議員之國旗區旗?
何況民建聯議員蔣麗芸在會議廳外知悉鄭松泰的行為, 立即回到會議廳斥責鄭松泰, 並把倒插的國旗區旗回復原來位置, 但蔣麗芸離去後, 鄭松泰又再一次把建制派議員枱頭之國旗區旗倒插, 可見鄭松泰是有意為之, 涉及擅自移動是屬建制派議員物品, 更是對國旗區旗的藐視甚至侮辱, 無疑屬於行為不檢, 並涉及違反議員就職宣誓的效忠誓詞,
陳志全在反對謝偉俊議案表決前作出最後陳詞, 批評謝偉俊小題大做、上綱上線、甚至假大空, 陳志全指出鄭松泰曾簽署確認書、在宣誓時未有加料、甚至在政綱上表示永續《基本法》, 以示他忠於《基本法》,
陳志全對鄭松泰的政綱表示永續《基本法》認為是忠於《基本法》, 這顯然是指鹿為馬的強辯, 《基本法》是香港實施一國兩制的基石, 是一部小憲法, 除了由立法的人大有權修改或廢除外, 並無什麼2047的憲法生效期限,
而所謂2047的期限, 是有等樣人創造出來的偽議題, 拿《基本法》第五條 " 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 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 五十年不變 " 來說事, 這 五十年不變, 是指保持特區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 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時限並不涉及基本法的存廢, 鄭松泰的政綱 "永續《基本法》", 就表示他忠於《基本法》, 這根本是廢話.
昨日的立法會會議有如一面照妖鏡, 把牛鬼蛇神都照出來, 一些非建制黨團議員極力淡化事件 " 攬 " 鄭松泰, 筆者質疑, 如果下月再來一次立法會選舉, 這等非建制黨團議員是否仍敢於公開力撐鄭松泰侮辱國旗區旗的行為,
不過 " 出得嚟行, 遲早要還 ", 那些力撐鄭松泰的非建制黨團議員, 在日昨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原形畢露, 並非以市民的意願為依歸, 追究鄭松泰侮辱國旗區旗的行為, 將來立法會的補選上, 市民會將這筆帳算在他們黨團的參選人身上.
後記 :
有撐鄭松泰的非建制黨團議員指國旗及區旗有法定的呎吋, 建制派議員置於枱頭之國旗區旗並不屬於法定呎吋之內, 所以不能視為為有效的國旗及區旗作為辯護理由,
無疑, 根據國旗及區旗條例衹分別列出5種(國旗)及8種(區旗)通用呎吋(注意: 不是法定而是通用), 因國旗及區旗的設計及規格已有嚴格的規定, 所以對於國旗及區旗的呎吋, 衹要符合規定設計規格及尺寸比例, 就可以通用, 就被視為是屬國旗或區旗,
所以國旗及國徽條例 ( 香港法例A401國旗及國徽條例 ) 有 " 如有國旗或國徽的複製本並非與國旗或國徽完全相同, 但其相似程度足以使人相信它就是國旗或國徽, 則就本條例而言, 該複製本被視為是國旗或國徽 " ,
而區旗及區徽條例 ( 香港法例A602區旗及區徽條例 ) 亦有 " 因特殊需要製作不同尺寸區旗時, 均按通用尺寸成比例地放大或縮小 ".
就區旗及區徽條例中列出的區旗通用尺寸有如下八種(注意:是通用而不是法定) :
長(厘米) 高(厘米)
1號 288 192
2號 240 160
3號 192 128
4號 144 96
5號 96 64
車旗 30 20
簽字旗 21 14
桌旗 15 10
建制派議員置於枱頭之國旗區旗無疑是屬桌旗一種, 亦是通用尺寸及被視為是符合規格比例的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