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梁上訴再被拒 稱欲籌500萬上訴至終院
東方日報即時新聞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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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c東網專訊】 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宣誓案敗訴,被裁定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游梁二人早前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今早將頒下判詞。甫開庭,法庭已表示拒絕向游梁發許可證明書,二人各自需支付167,851港元訟費。
游梁二人今早約9時15分抵達高院,並在法院門外會見記者交代事件。梁頌恆表示,上訴被駁回屬意料之事,揚言會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又稱屆時會提出最好的法律理據,及正向大律師公會申請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並會聘請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會待有關程序完成再向終院提交申請。
問及為何最後階段才提出最好的理據,游蕙禎解釋指,即使他們某些理據獲勝,政府亦一定會上訴至終院,形容此為與政府打仗一定要有的技巧。
至於資金方面,梁頌恆承認目前在申請法援及開庭的按金仍未準備好,但現時要交的金額及限期等為未知數,會留待終院有決定再行處理。被問及眾籌失敗會如何處理,梁稱希望能有一個比較少的開庭金額,又說最高法院若因按金不足不開庭,「咁大個仔都未聽過」。
游蕙禎表示,目前籌得約55萬港元,有48萬港元用作律師費用,餘下金錢及日後所籌的款項會用作上訴至終院,又強調其眾籌目標一直是500萬港元。游又指暫時未收到立法會就追討二人薪津的進一步行動,現階段會先處理目前面對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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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吊詭的一場官司, 游梁二人早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上訴庭今早頒下判詞, 拒絕向游梁發許可證明書, 二人各自需支付167,851港元訟費。
不談兩人的上訴理據是否充分, 但在訴訟費上就令人摸不著頭腦,
游蕙禎表示, 目前眾籌所得約55萬港元, 有48萬港元用作律師費用, 換言之衹餘下7萬港元, 今次上訴兩人要支付與訟方方約33萬多的訟費, 33萬減7萬, 還有26萬的負數, 不明兩人何來金錢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還向大律師公會申請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及聘請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作代表,
梁頌恆與游蕙禎一路以來都指有律師團作支援, 今次要付48萬港元用作律師費用, 可見律師團並非義務性質, 但又未見兩人透露是申請了法援, 衹不斷申明要眾籌訟費500萬, 可見訴訟是由兩人自行委託代表律師的,
問題就來了, 兩人眾籌所得已是負數, 何來有資金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及特區資深大律師代表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如果英國御用大律師及特區資深大律師是屬義務性質倒還罷了, 但似乎又不是, 兩人月來不斷向公眾籌款, 目標是500萬以作訟費,
但前此所籌得的訟費就算支付了訟方約33萬多的訟費後, 還欠26萬未夠數, 何來有錢再付英國御用大律師及特區資深大律師的預付費用? 以及直接上訴終院的按金?
英國御用大律師及特區資深大律師如果是先上庭, 訴訟有結果後才收費, 可開了法律界的先河, 況且這律師費要待眾籌有望才 " 有得落袋 " , 如果兩人宣佈破產則筆律師費就 " 凍過水 ",
筆者質疑是否有人在背後 " 拍心口 " 支持梁頌恆與游蕙禎兩人打官司, 所以梁游兩人身無分文都如此大口氣, 聲言要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及特區資深大律師作代表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但這又是否屬於包攬訴訟, 令人疑惑.
不過, 梁游身無分文,欠下巨款(欠對方訟費33萬, 另外要歸還立法會180萬), 又沒有申請法援, 竟可以請的動英國御用大律師及特區資深大律師作訴訟代表律師, 相信是香港開埠以來十分吊詭的一場官司, 簡直可以作為法律學院的教材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