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馬拉松 - 搵食兵團 [ 屈穎妍 ]
頭條日報專欄 2017年6月27日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170627/579110/
這陣子,大家都在做回歸二十年特輯,回顧特區走過的七千三百日。有人從政治上回望,有人從經濟上總結,各適其適,各有立場。
看了很多,我發現,有一片空白,一直沒人去做跟進,就是……怎麼說呢?它不是一個領域,也不是一個部門,它是一種趨勢,又或者,是一股隱藏力量,我姑且把它歸類為:政治官司。
回歸二十年,我們常說法治,但在這個「法」字下面,卻隱含了「利」。
二○○四年,住公屋的盧少蘭婆婆為阻領匯上市,以法援請來外籍資深大律師戴啟思(Philip Dykes),不識字的盧婆婆無懼語言障礙,與另一法律軍師潘熙跟戴啟思合作無間。
二○○九年,東涌居民朱綺華對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一個身患糖尿病和心臟病的六十六歲婦人,竟又請來資深大狀戴啟思助其控告政府,結果勝訴,法官判政府要付三分一堂費,其餘三分二由法援支付,即是說,全數官司費都是由納稅人支付,巨額律師費就直接落入狀師口袋。
兩單大官司,都無巧不成話都由戴啟思主打。這位英國大狀,來港後任職律政署,八九年負責起草人權法,九七年獲資深大律師資格。九九年曾代表無證兒童爭取居港權,一直活躍於政治官司中。至近期的梁游司法覆核案、劉小麗羅冠聰等四議員被DQ案,戴啟思都是代表律師。長洲覆核王的三十多宗司法覆核,當中也少不了戴啟思的影子。
曾參與政治官司的,還有一大串名字,潘熙、李柱銘、余若薇、李志喜、張健利、梁家傑、何俊仁、廖成利……從這些名單的背景看,原來政治立場跟收入來源真的有關連。
二十年了,看來也應給他們算算帳,看納稅人的血汗錢,到底有多少是透過政治官司養肥了這批狀師兵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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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前曾轉載hkgpao余非專欄相的撰文, 所提供的資料更為詳盡, 原來政治訴訟跟某些律師的收入來源當真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如果官司纏繞至終審庭, 律師費是以6位數字計算, 多打幾堂, 便不難更上層樓去到7位數字,當真是 " 豬籠入水 ",
網友可有統計過, 自回歸以來通過法援, 由申請人 " 指定 " 而不是由法援署編派的法援律師, 所經辦的政治訴訟案件花去納稅人多少血汗錢? 而這等政治訴訟案件敗訴的比例又是多少? 這等官司又是否屬濫用司法程序和機制(如郭卓堅之流), 但法援署卻一律照批法援,
直至近日社會輿論對法援署的濫批法援有所質疑, 批評審批過程黑廂作業, 欠缺透明度, 一些政治訴訟案件任由申請人 " 指定 " 律師, 令一些律師可以 " 超額 " 接辦法援案件, 法援署卻 " 隻眼開隻眼閉 " 不作為, 令市民側目, 法援署才拿郭卓堅來開刀, 對於社會就法援署濫批法援的指責仍埋首沙埋, 不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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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誰來解惑? [ 余非 ]
hkgpao 2017年6月14日
https://hkgpao.com/articles/131162
事情的發展太戲劇性了,郭卓堅被禁申請法援三年。
網上反應以大快人心為主!是的,對一個「被內地軟禁一年,用加料冰糖燕窩越獄,至黑龍江、過境海參崴、去莫斯科、轉機柏林再飛回香港……」也說得出的人,十年間法援長申長有,正常市民都會覺得不尋常。
這篇文章求真相,嚴肅認真地繼續追問法援、律政系統,乃至政府相關部門未回答的若干疑問。
不得不重提本人舊文《法援、司法覆核,有人嗎?我想問…… 》,請大家再登入(https://hkgpao.com/articles/124793),仔細看看那個花了三整個工作天去查核的長表。表內反映出來的不合理現象,至今仍未有人認真解畫。禁郭卓堅申請法援三年?一直都批得好好的,為何忽然喊停呢?假如我把這行為理解為有人在「改錯」,及發出「懲罰」,準確嗎?
知錯能改是好事,只是,「錯」在哪?似乎尚未深究。
尚有以下四問:
1. 查法援署審批資料時才驚覺──一個用公帑的機構,原來在各方面都不如想像中透明。法援網的「關於我們」、「法援援助計劃」等,固然有簡單交代申請流程,甚至有短片簡介程序等。入「部門架構」,也有圖示部門名稱。可是,最關鍵的審批委員呢?他們是哪些人,如想知道名字、如何遴選,等等,資料呢?部門架構是硬資料,如果想要「軟資料」人名,為何一點訊息都沒有?如此神秘,我怎知道申請者與批出者是否有某些關聯?沒有關聯,也想由人名、身份去確認沒有關聯。
2. 法援網頁有「統計資料」一欄,大喜。走入去一看,是大路、相當粗糙的民事、刑事分類統計數字;類別粗分到基本上沒有多少解讀意義。假如我想知道某個類別,如司法覆核批出案件勝敗訴比例──一個完全不涉及私隱的總體數字,法援網都沒有公佈。
3. 第三問涉及監督。申請法援者的資產申報如被懷疑失實,有機制跟進嗎?以郭卓堅為例,已有傳媒公開質疑他的申報有問題,誰有責任去跟進核實?申報失實的懲處,有沒有追溯期,過得海就是神仙?仍然是公正性的監督問題!如果公正性被質疑時,法援有沒有制衡及監督機制?
連警員也有監警會,可是,原來假如法援、乃至司法系統被懷疑公正性出大問題時,是沒有機制可以發揮監督及制衡作用的?
4. 以下是最有問題的一點──為何用的是法援,卻可以指定律師?以郭卓堅為例,請大家重看長表,郭卓堅在使用法援的情況下,長期跟何俊仁律師行及潘熙合作。其配搭之穩定,令人有很多很多疑問?……。而長表反映,在「郭卓堅法援+何俊仁律師行及潘熙」組合十年馳騁期間的2011年11月6日,郭卓堅以民主黨黨員身份出選區議會選舉──這,是合理關係嗎?壓軸的第4問,大概應該有立法會議員跟進一下吧!
有時,我會理性地反問,法援署每年批出的案件以萬計,涉及郭卓堅的,依表內反映才三十宗上下,是很小的比例,用得著不斷寫文章咬住不放嗎?我曾認真地反問自己。
答案是,郭卓堅的司法覆核直接涉及阻礙特區政府正常運作,拖死了的、影響了的,是整體社會利益。香港社會已因有人濫用司法覆核而做起事來礙手礙腳,直接間接令香港沉淪。這是五十宗乃至一百宗婚姻、人身傷害案(法援網內的統計分類)出問題也不可比擬的傷害。還有,在郭卓堅身上顯現的上面第4問,是個小問題嗎?
法援運作曝露出來的不合理,郭卓堅「個人」再被禁申三五七年都不足以釋公眾疑慮。香港,你還敢說你的核心價值是法治嗎?抑或,「港式法治」,從來都不是真正的不偏不倚?香港,你有自己想像中的高大威嗎?
回歸二十年了,不少面向都不進則退,怨誰?
原圖:文匯報、網絡圖片、大公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11/25/HK1611250013.htm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6/1209/3401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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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當日之評論 :
上文作者提出的問題, 筆者早在多年前已質疑法援署審批法援的準則, 以及獲批法援任由申請人指定律師是否合理, 日前亦曾撰文指出法援可能淪為某些律師的 " 提款機 " , 而法援申請人衹是這等律師的 " 車手 " 而已.
上文作者撰文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十分豐富, 甚具可讀性及參考價值, 筆者轉載於此讓網友參考分析, 究竟法援署審批法援出了什麼問題?更有甚者, 法援署連批出法援所 " 指派(或由申請人指定) " 的代表律師身份都不願向公眾公佈, 公眾衹能在審訊時方能知悉代表律師身份, 不明這等起碼的資訊, 都可以在法庭公開聆訊中讓公眾知悉, 法援署卻不願向公眾公開, 著實令人大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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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法援、司法覆核,有人嗎? 我想問…… [ 余非 ]
hkgpao 2017年5月9日
https://hkgpao.com/articles/124793
那應該不是個「蹲式窗口」(看過《人民的名義》的讀者會懂得笑),「法援、司法覆核,有人嗎?」想問幾個問題。
早前,法庭法官有一些判決引起爭議,市民情緒有起落,發洩的晦氣話容或有點難聽。而令小市民不能不受驚的是,原來「罔議」法官法庭是藐視法庭,刑事罪來的。捂著口,不敢亂議,只想戰戰兢兢地問。資料,就攤開在下面,打從心底裏蹦出句:「點解會咁嘅?!」有人可以釋疑一下嗎?尤其請注意法援、司法覆核、律師人選之間的關係。
※何謝韋律師事務所(Ho, Tse, Wai & Partners),是何俊仁有份的律師行。合伙人包括:何俊仁、何俊麒、李偉業、文浩正、謝偉衡、黃通言,以及Wai Gerry Ka Cheung
已經盡最大努力,那怕鑽遍了法援部門的官方網頁,仍然查不到「法援審批結果」這項資料。我以為用的是公帑,批援的資料會公開透明。上面這表如有錯,敬請各方朋友指正。打問號從缺的律師資料,以及近兩年的法援情況,風聞過大部份都得法援,但要核實才填上去;如讀者找到各式資料,歡迎留言填補。
現在怎知道郭卓堅哪宗司法覆核有法援呢?既查新聞報道,也聽郭卓堅本人如何說。他驕矜,愛沾沾自喜秀成績,在中英文媒體都「大秀」一番,就在這些訊息中盡量找。他還鼓勵年青人學他哩。「滿頭華髮的覆核王,有一個心願,就是想有年輕人『接班』,『我好想有人接班,年紀大,希望班後生仔裏面,搵一兩個出嚟,為公義做吓嘢』。」(【專訪】《望有後生仔接班 傳承經驗 「覆核王」郭卓堅:為公義做吓嘢》2016/11/22《立場新聞》)學壞三日,學好三年;當他說到這個份上,就不能不認真一問了:「法援、司法覆核,有人嗎?表內展示的情況,正常嗎?合理嗎?郭卓堅叫大家學他啊!」
覆核法援常雙批 成功率卻頗為低
表內的資料即使尚未完整,卻已讀出司法覆核、法援經常輕易「雙批」的郭卓堅,司法覆核成功率卻頗低!想問,「點解會咁嘅?」批出司法覆核,誰把的關?還有,即使近年或已退黨,但郭卓堅是民主黨黨員有資料可證;2011年的區議會選舉他以民主黨身份出選。郭卓堅作為一個長期或曾經的民主黨黨員,承辦他法援司法覆核案的律師,經常出現潘熙、何俊仁有份的何謝韋律師事務所這組合;想問:「點解會咁集中、固定和不規避嘅?」真心不明白。
5月2日本人博文末尾的一問「(1) 法援申請人是可以指定律師處理案件的嗎?──會不會被歪用?有沒有律師因而特別受惠?有沒有統計……」仍然好奇。
是要搞清楚的,因為年初已有大學碩士生組織司法覆核JR團,有樣學樣。有些事,對或不對?該不該學?是大是大非,真不能掉以輕心,要愛護年青人。假如未來又出現郭卓堅1號、郭卓堅2號,乃至「比較固定的法律團隊配搭」,怎麼辦?
所以,法援、司法覆核,有人嗎?勞駕花你一點時間,看看上面那個表,告訴大家點解會咁嘅?
原圖:港台新聞截圖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302260-20161214.htm?archive_date=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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