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李慧琼01  

釀流會罰5,000 被逐禁開會兩次 李慧琼撐增罰則匡立會
hkgpao 2018年6月27日
https://hkgpao.com/articles/207212

反對派屢在立會搗亂,有倡對被被逐議員罰款「停賽」,民建聯主席李慧琼也表贊同!

反對派屢搗亂立會

眼見立會秩序江河日下,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倡修例,增加罰則,冀匡正議會,對市民有所交代。昨日,李慧琼受訪時明言民建聯在原則上是支持建議,她更提出如因議員缺席釀成流會,即罰款5,000;倘被逐離場,則不可出席會議兩次。

面對反對派冥頑不靈,屢次搞搞震,阻礙會議進行,事後還大言炎炎卸責他人,實令人憤慨!如果無懲罰制度,無疑是縱容政棍,支持引入罰則,撥亂反正!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hkol/headline/2017-01/3412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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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議員除拉布外, 多年來每以濫用議事規則及喧嘩, 離座衝擊主席台等行為滋擾阻撓會議的進行, 已達致令市民難以接受的地步,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倡修例, 增加罰則是向市民交代,

李慧琼提出如因議員缺席釀成流會, 即罰款5,000, 倘被逐離場, 則不可出席會議兩次, 這有待商討議決,

其實因議員缺席釀成流會, 原因有多種, 如果事前有請假的則不在此限, 但如果事前沒有請假而缺席, 也應作出處分,

另一方面, 如果議員已回到立法會大樓, 卻不參與會議, 處分應該更重,

而更嚴重的, 是議員已回到立法會大樓(甚或身在會議廳外), 卻不參與會議, 釀成人數不足流會, 或已進入會議廳, 但在點人數時執意離去, 釀成人數不足流會, 是屬最為嚴重的有違議員職守行為, 應予極嚴厲的處分,

至於議員被逐的繼後處分,應以累積次數計算,除當日不能再參與同一會議外,累積一次則罰則加倍(如罰款,停薪,禁止參與同一會議(次數視累積次數而定),

至於蓄意令會議因人數不足而流會的議員,應賠償因流會而耗費立法會資源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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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議規委員會研修例 搞事者或罰款 謝偉俊倡︰議員如多次被逐整年度不准出場!
2018年06月14日
https://hkgpao.com/articles/204354

支持扣搞事議員人工、支持禁止搞事議員不准進場!今晚世界盃開幕啦,大家都好清楚,如果球員犯規會被罰離場,甚至停賽,這正常不過事!立法會也應該一樣,搞事的議員一旦被「罰紅牌」就會被趕離場。不過反對派依舊生事,因為懲罰太輕,又有何懼?今日,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指委員會將研究,被逐者要罰款;若多次搞事被趕,或整年度不准出場,實行「停賽」禁搞事。

被逐出場應有後果

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昨日進行二讀,期間有許多泛民議員叫囂及搞事,林卓廷等5人更被逐離場。謝偉俊表示,現時有不少議員被逐離場後沒有後果,謝認為委員會應該研究是否應就有關情況罰錢,更建議指,若議員多次被逐離場的話,整個年度或「不准出場」!的確,僅僅趕出場,未有其他後果,儼如無牙老虎,毫無阻嚇力,難怪一眾政棍屢屢生事!

適逢世界盃今晚開幕,謝偉俊亦引用作為例子,指若有球員在世界盃被趕出場,起碼要停賽一場;又指其他國會亦一樣,被逐出場後有後果要負責。

大家認為謝偉俊這個提議如何?泛民議員多次搞亂,根本無心開會,你又支不支持搞事議員罰款停賽呢?

原圖:謝偉俊Facebook、無綫新聞截圖
https://www.facebook.com/paulwt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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