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議會陣線03  

未成立先甩轆 新四人幫記招遲大到  因朱凱廸要食麵 唔識尊重記者?
hkgpao 2017年11月17日
https://hkgpao.com/articles/163772

毛孟靜、朱凱廸、陳志全及梁耀忠組新四人幫「議會陣線」,共同於立法會興風作浪。四人原定昨日下午3時舉行成立記者會,但竟然未成立先甩轆,最後因朱凱廸與陳志全遲大到而宣佈取消記招,改為在議事廳外咪兜舉行。

拉布拉到遲大到

超過記招原定時間15分鐘後,毛婆才施施然現身,先幫「慢必」陳志全解畫,稱因為建制派知道他們要舉行記者會,故意激怒陳志全以拖延時間云云;但據《東方日報》報道,實情是陳志全在議會大玩拉布,才導致延誤。

合理化遲到行為

毛婆又引述朱凱廸說:「食緊碗麵」,竟要求把記招順延至下午5時,要全場記者白等朱凱廸食麵2小時。惟有記者表示5時「收工」,毛婆竟嘲諷稱自己過往做記者時,有逾一半時間花在等待,把遲到行為合理化。

作為立法會議員,難道新四人幫毫無時間觀念?更荒謬的是遲到還不認錯,反而諉過於他人,真係離晒大譜!覺得新四人幫無賴請畀嬲!

原圖:香港電台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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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新四人幫「議會陣線」成立的記者會, 成員朱凱廸與陳志全竟然遲到, 衹因朱凱廸要 " 食埋碗麵 ", 可與 " 等埋發叔 " 互相輝映,

食麵的未現身, 反而現身的毛孟靜要記者 " 等多兩粒鐘(等朱凱廸食埋碗麵)" 才開始記者會, 可與當年 " 等埋發叔 " 互相輝映,

新四人幫未開展工作就崖岸自高, 作為前記者的毛孟靜竟然指自己過往做記者時, 有逾一半時間花在等待, 把遲到行為合理化,

記者採訪無疑有時需要等待, 但要看什麼場合, 無預約的狙擊採訪, 當然可能要長時間守候目標人物, 但這等接到通知, 有日期時間地點的記者會, 衹為出席人士 " 食埋碗麵 " , 就要延時兩粒鐘讓在場記者等候, 他們把自已當成是什麼大人物嗎?

「議會陣線」的4名議員, 可算是議會中濫竽充數的表表者,

毛孟靜在發言中如不提 " 好驚呀! " 就過不了日子, 她那麼驚共產黨, 還留在中國香港特區日夜擔驚受怕幹啥, 還不跑到西方國家尋求政治庇護, 做個香港難民好了(首位香港難民楊匡已獲加拿大收留)
至於梁耀忠嘛, 不提也罷, 在去年立法會展開新一屆會期之初, 梁耀忠以第二資深議員的身份主持互選立法會主席就露了底, 把互選主席程序攪的一團糟, 卒之自行引退, 由第二資深議員, 建制派的石禮謙接手才能選出新主席, 可見此人之濫竽充數,

而陳志全電台DJ出身, 口技了得, 不然怎能出來" 搵食 ", 在立法會演講七情上面, 可惜言之無物, 衹能以出位行為 " 搭夠 ",

說到朱凱廸則不提也罷, 這位把女兒取名 " 不遷 " 以紀念自己 " 豐功偉業 " 的父親(怎地自己不改名朱不遷?), 把兒女拿來當政治道具, 在道德上已有問題, 再加上他在會議中的發言空無一物, 毫無論據, 相信連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 衹是意在浪費議會的寶貴時間, 日前更在會議中動議驅趕傳媒與旁聽的市民出會議廳, 朱凱廸當真是腦子進了水了.

後記 :

這等在議會不作為, 衹懂攪破壞的所謂 " 民意代表 ", 在一地兩檢上便露出真面目, 面對大部份社會輿論與市民認同一地兩檢的強烈意願, 仍然違背民意, 強姦民意, 指 " 大部份 " 市民都反對一地兩檢, 可真虧他們說的出口.

面對大部份社會輿論與市民都認同議事規則有修改必要的強烈意願, 仍然抗拒修改議事規則, 更把拉布導致議會陷於癱瘓的責任推給建制派議員(人在做天在看), 著實是十分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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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香港難民

楊匡被確認為難民 入境處不評論個案
香港dbc 數碼電台(已停止運作) 2015年5月14日

保釣人士楊匡成為回歸以來,第一位被聯合國確認為「難民」的港人。他與太太現時在加拿大定居。楊匡表示,希望日後有機會回港,入境處不評論個別個案,只表示香港永久性居民有出入境自由。

楊匡是本港的社運及保釣人士,3年曾經參與保釣行動,成功登上釣魚島,結果被日本警方拘捕,強制遣返。他的太太劉沙沙就是河南維權人士,曾經前往內地多個地方探望被囚禁或軟禁的異見人士。

楊匡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劉沙沙因為積極參與維權活動,被內地嚴密監視,無辦法來香港。他之前到內地參與集會,被內地沒收回鄉證。劉沙沙為與他團聚,因而偷渡到越南。兩人在越南會合後,輾轉去了泰國。當地的非政府組織協助他們聯絡聯合國難民署,最終得到政治庇護,4月1日以難民身份抵達加拿大定居。

楊匡說:「我是第一個香港永久居民,經過聯合國協調,獲得政治庇護。沒有甚麼特別感受,只是我終於有機會看著我太太平安一段時間,我最擔心她,我不擔心自己。第二是我有機會好好醫病。」
楊匡表示,他們兩夫婦選擇離開,事前經過不少爭扎,亦有不少疑慮,「是否好事呢?我們在自由的地方過好的生活,會否掛念著很多坐監的良心犯、掛念很多和我們出生入死,但仍然留在內地的朋友,其實都想了很久。」

楊匡表示,他們兩夫婦都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回來香港和內地,「我們兩個都很想回來,但劉沙沙應該不會在短期內回來,因為有了身孕,需要安胎,生孩子、亦要照顧孩子一段時間。我的想法是,快些治好自己的病,我想我會很快回來。」

楊匡表示,有非政府組織協助他們適應當地生活,提供基本的衣食住行,他們亦可以在當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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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當日之評論 :

楊匡成為回歸以來, 第一位被聯合國相關部門確認為「難民」的港人, 筆者從維基百科搜得有關 " 難民 " 條件的闡釋, 但左看右看, 前看後看, 也看不到楊匡可以符合 " 香港難民 " 的條件,

香港在一國兩制下, 連在內地禁止的輪子也可在港合法活動, 更遑論是 " 因種族、宗教、國籍、特殊社會團體成員或政治見解, 而有恐懼被迫害的充分理由, 置身在原籍國領域外不願或不能返回原籍國或受該國保護的人 ", 以及 " 居住國或國籍國部分或全部地遭到外來侵略、占領、外國統治或出現嚴重危害公共秩序事件, 而被迫離開自己的習慣居住地而在其居住國或國籍國以外尋求避難的任何人 ",

筆者對於聯合國相關部門確認楊匡為 " 香港難民 " 感到詫異, 亦對其審核標準提出質疑, 楊匡在香港並無受到特區政府上述有關符合難民資格的 " 迫害 ", 亦可以自由進出特區不受干擾, 至於楊匡曾被告上法庭判刑, 是因他在示威期間作出激烈行為, 拉扯脫警員肩章涉及刑事毀壞而被檢控, 不涉及政治因素,

而楊匡的抗爭 " 戰場 " 是在內地, 是楊匡 " 主動 " 返回或潛回內地進行抗爭被內地拘控, 與特區政府無涉, 聯合國怎可以將楊匡在內地的抗爭行為綁上特區, 將楊匡定性為香港難民? 筆者從未聽聞過一個離開內地, 到達一國兩制香港特區的 " 民運人士 " , 曾受到如聯合國相關部門定下的 " 難民 " 條件的對待, 這就有如已在美加定居, 但經常潛回內地 " 活動 " 的 " 民運人士 " (如吳宏達之流), 被聯合國相關部門確認為 " 美國難民 " 及 " 加拿大難民 "一樣可笑.

聯合國相關部門這是開了極壞先例, 令那些在特區的激進泛民黨團人士都有一個懸念, 衹要行動夠勇, 夠激, 能引起聯合國相關部門關注, 便可循此途徑到西方國家定居, 並有非政府組織協助他們適應當地生活, 提供基本的衣食住行, 亦可以在當地工作, 繞過了嚴格的移民限制, 頭上還戴上 " 民運人士 " 花環接受外國人的歡呼祝賀.

對於這等以香港居民身份確認楊匡的 " 難民 " 資格, 對香港聲譽影響甚大, 政府應作出應對措施, 要求聯合國相關部門加以澄清, 楊匡究竟是根據那一條款認為足以構成他的 " 香港難民 " 身份? 抑或是以他在內地遭受的 " 待遇 ", 因而確認他屬 " 內地難民 " 身份, 與特區政府無涉, 特區政府亦應同時去信跟進聯合國相關部門在港英時代, 代聯合國相關部門照顧逃港越南難民生活的11億6千2百萬暫支款項, 對聯合國相關部門確認楊匡的 " 香港難民 " 身份對香港形象與聲譽造成的負面影響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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