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陪審員05  

開審前申「篩選」陪審團被拒 法官指辯方破壞制度
東方日報 2018年5月19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80519/00176_013.html

【本報訊】旺暴案在高院開審前,辯方曾以擔心被選的陪審員會因為對涉案事件存有偏見而不能達致公平裁決,向法官申請抽選陪審團前先將遴選名單讓控辯雙方過目,待其查證候選人士曾否在網上就旺暴留言批評被告,辯方亦要求讓食環署職員、其家屬及警員的家屬豁免擔任本案陪審員。不過,兩項申請均被法官拒絕,認為有關申請會破壞隨機抽選不同人士擔任陪審員的制度。

憂存偏見 欲看名單查留言

辯方提出申請時稱,如被選中的陪審員曾在網上就旺暴留言並批評被告,會影響到其是否能公正審案,因此希望可先查看名單以比對遴選人士有否在網上留言。控方表明反對,反問:「若有老人家不懂上網,但又曾在茶樓討論事件又怎樣查?」控方並認為現時的陪審團制度已足夠保證陪審員公正審案,陪審員名單亦不是供辯方作自我篩選之用。

法官:倘批准違法律原則

法官則認為,根據現行普通法,陪審員制度就是要隨機抽選不同人士擔任陪審員,每人均有機會擔任,而且現行制度並非無措施防止陪審員有偏頗,在抽選前法官會提醒候選陪審員公平公正處理案件且不可存偏見,法庭亦需相信他們會忠誠及根據法官指引審案。法官認為若批准辯方申請,即准許他們對陪審員作審查,這非現行制度所容許,亦違反法律原則,而且有人在公眾平台作過評論,亦不可視為他們本身對該事件的立場。

至於讓食環署職員和家屬及警員家屬豁免擔任陪審員,法官認為亦是干預了隨機抽選之原意,並指不能單靠候選人職業或其親屬的職業便認定他會有偏見,故最終拒絕申請。法官其後在抽選陪審團時亦有提醒他們要公平公正審案,不要有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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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遴選陪審員, 採隨機抽選制, 在遴選過程中, 控辯雙方均沒有角色, 不能干預及介入,

但今次旺暴案在高院開審前, 辯方曾以 " 擔心被選的陪審員會因為對涉案事件存有偏見而不能達致公平裁決, 向法官申請抽選陪審團前先將遴選名單讓控辯雙方過目, 待其查證候選人士曾否在網上就旺暴留言批評被告, 辯方亦要求讓食環署職員、其家屬及警員的家屬豁免擔任本案陪審員 ",

辯方的申請令人詫異, 辯方律師是否看得美國一套有關辯方審查挑選陪審員的電視劇集多, 意圖把劇中的一套搬到特區法庭來, 但美國還美國, 香港是香港, 大家的審訊程序都不一樣, 這就有如本案法官所指 " 對陪審員作審查, 這非現行制度所容許, 亦違反法律原則 ",

筆者奇怪, 這等顯然是屬違反特區法庭遴選陪審員隨機抽選的制度, 竟可被辯方向法庭提出, 如果法官批准的話, 那特區法庭隨機抽選遴選員制度便蕩然無存, 遴選陪審員的權力落在控辯雙方手上, 破壞了法庭審訊的程序與制度,

辯方曾以 " 擔心被選的陪審員會因為對涉案事件存有偏見而不能達致公平裁決, 向法官申請抽選陪審團前先將遴選名單讓控辯雙方過目, 待其查證候選人士曾否在網上就旺暴留言批評被告", 辯方亦要求 " 讓食環署職員、其家屬及警員的家屬豁免擔任本案陪審員 ",

筆者疑惑, 辯方如何去 " 查證 " 遴選陪審員名單中的候選人士, " 曾否 " 在網上就旺暴留言批評被告, 就算在網上搜索到有同名同姓人士, 辯方又如何能證明與遴選陪審員名單上是屬同一個人? 辯方這不是攪笑嗎?

還有的是, 辯方亦要求 " 讓食環署職員、其家屬及警員的家屬豁免擔任本案陪審員 ", 筆者疑惑,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的資料顯示, 截至 2017 年12月31日止, 警隊的人數為33,650人,食物環境衞生署人數為10, 118人, 合共約為4萬多人, 如果包括家屬在內, 分分鐘有十多萬人被納入辯方所指的範圍, 而陪審員名冊並亦無顯示名冊內的人士是否食環署職員, 警員, 及其家屬,

如要切實執行, 衹有靠法官在庭上查詢抽選出來的人士(辯方擺法官上枱?), 但這是否又合符遴選陪審員的隨機抽選制度, 有挑選的成分, 更有甚者, 是有先入為主, 指相關被抽中的人士可能有偏頗的取態, 這對相關被抽中的人士絕不公平, 因為有陪審團的審訊, 絕非個人可以決定罪名成立與否, 要經全體陪審員以大比數才能決定有罪或無罪, 辯方這 " 先將遴選名單讓控辯雙方過目 " 的要求誠然絕不合理, 更質疑被抽中陪審員是否能公平公正的審視案件, 亦不符合特區法庭抽選陪審員制度的相關規定.

後記:

在相關違法佔中的案件中, 辯方律師每多是超級大狀, 這等被安排到初級法庭審訊的案件, 以超級大狀出庭辯護, 誠屬是絕不對等, 面對的裁判官可能是律師的徒弟甚或徒孫(可這卻毋須作利益或關係申報), 裁判官在氣勢上便先輸了一仗, 更何況是在經驗與資歷上更屬 " 冇得比 ", 用一些 " 不是理由的理由 " 的辯護策略和理由, 每每能 " 打甩官司 ", 

可到了高等法院, 這等辯護策略和理由, 能否為主審法官接納成疑, 高等法院法官可不像初級法庭的資歷較淺甚或是暫委法官那麼容易被糊弄, 如果以在初級法庭辯護的一套糊弄法官, 撞到的衹是鐵板一塊, 自討沒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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