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星島10  

教育界齊譴責 罔顧學生感受 搗亂者破壞辯論賽 星島報警追究
香港星島日報海外版  2015年5月18
http://news.singtao.ca/toronto/2015-05-18/hongkong1431929943d5583995.html

星島新聞集團上周五舉辦「第三十屆全港校際辯論比賽總決賽」,遭到激進組織人民力量及社民連多名示威者闖入衝擊搗亂,嚴重破壞比賽的正常程序,有人更意圖衝向頒獎嘉賓、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場面極度混亂。星島新聞集團決定今日就事件報警查究,並準備向有關人士提出民事索償。事件引起教育界齊聲譴責,支持主辦當局採取法律行動,以遏止「暴民政治」行為。

多名人民力量成員包括譚香文、譚得志(快必)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數十人,上周五進入辯論比賽會場內。當辯論比賽結束,比賽評審進行總結及評價學生表現、大會宣布比賽結果及進行頒獎時,這些激進人士高舉黃傘,不斷用擴音器高叫口號,更多次打斷台上嘉賓發言,有人更試圖將紙球擲向頒獎嘉賓、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引起混亂,事件擾攘逾半小時。

這項全港校際辯論比賽總決賽,是一年一度的學界盛事,近二百支學校隊伍角逐中英文組的錦標,經六個回合賽事,中文組決賽由藍田聖保祿中學與聖保羅書院對決,辯題為「一周一行對香港發展利多於弊」,最後由藍田聖保祿中學蟬聯冠軍;英文組則由聖保羅書院對協恩中學,辯題為「發展東大嶼山為新核心商業區利多於弊」,最終由協恩中學勝出。

研向破壞者民事索償

比賽完全不涉政治,辯題亦不涉及政改,但卻遭激進人士粗暴破壞秩序,更意圖衝擊林鄭月娥,星島新聞集團予以強烈譴責,認為活動受到嚴重滋擾,涉及公眾安全問題,決定今日向警方報案要求調查事件,並準備提出民事起訴,向有示威者索償。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王惠成批評,示威者為了一己的政治訴求,狙擊政府高官,不顧一切做出影響他人及社會的行為,完全罔顧他人感受。他指,學界盛事邀得重要人物參與,對絕大部分家長及學生來說,是一種光榮,但示威者從中搗亂,故他支持主辦單位報警處理,否則擔心這種風氣蔓延,胡亂衝擊將陸續有來。

家長批評「做壞榜樣」

香港津貼中學議會主席林日豐亦批評,示威者的行為,絕對不受歡迎,「始終係學生活動,任何人爭取咩都好,都應該識得尊重別人,參賽學生咁辛苦到呢一刻,都應該得到尊重」。他指,林鄭月娥出席活動為學生打氣、鼓勵,是對學生一種肯定。他認為,主辦單位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以保障所有類似活動,「要話畀公眾人士聽,呢種行為係唔嘅,係要尊重法治。」

香港東區家長教師會聯會主席趙明亦指,辯論比賽純粹是學術交流,即使有高官人物出席,亦應尊重,又指學生為比賽準備多時,包括搜集資料、訓練等,對於活動遭到示威影響,感到可惜。他認為,教育活動不應牽涉政治,「(示威者)要鬧佢(高官)就响出面鬧,要尊重活動意義,咁樣會影響比賽節奏」,認為表達訴求亦須選擇適當的場合,批評示威者行為,為年輕人「做壞榜樣」。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認為,校際辯論比賽對學生很重要,示威者應尊重學生,即使示威亦應在場外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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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校際辯論比賽根本不涉政治, 衹是學界的活動, 衹是邀請了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作頒獎嘉賓, 就引來激進黨團組織人士狙擊, 衝入會場示威, 擾亂比賽進行, 主辦機構星島集團對此作出強烈譴責, 日昨派員報警並準備向有關人士提出民事索償,

激進黨團組織這種不理任何場合, 衹要有目標人物的出現, 就拉隊到場示威的行為, 與輪子多年來針對中央領導人外訪時, 如影隨形的尾隨示威並無二致, 特區激進黨團組織人士更青出於藍, 人家輪子衹在街頭領導人途經之處或會場外示威, 不會聚眾衝入會場干擾聚會, 特區激進黨團組織人士卻屢屢衝入會場干擾聚會進行,

部份教育界人士及家長組織對這種激烈行為認為難予認同, 而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認為示威者應尊重學生, 即使示威亦應在場外進行(筆者疑惑葉建源背後的教協為何緘默不言)。

在事件中, 主辦單位的星島集團事後報警及準備向有關人士提出民事索償, 但成效有多大成疑, 在肇事時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處理, 事後才報警已屬 " 馬後炮 ", 姿勢多於實際, 如果當時第一時間報警, 由到場警員紀錄了未獲邀請闖進會場, 並干擾比賽進行的激進黨團人士資料, 那警方處理便順當得多, 提出民事索償亦有激進黨團人士資料可跟進, 至少未獲邀請闖進會場人士的身份可被確認, 

至於索償嘛, 除非主辦單位宣佈在備受激進黨團人士干擾下, 比賽無法正常進行, 實行中止比賽, 擇日安排重賽, 有實質上的損失, 否則這 " 索償 " 是否可行成疑, 姿勢多於實際,

現時社會有一趨勢, 就是打著 " 爭取真普選 " 幌子, 可以 " 想到就去做 ", 管他是否違法, 是否獲得社會認同, 獲得市民支持, 反正政府呼籲市民守法, 依法表達訴求, 卻被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在2015年1月12日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質疑 " 法治不僅是衹懂盲目地守法 ", " 過度強調民眾必須守法, 往往是是極權政府利用法律作為整治民眾的工具 ", 這等言論無疑是為激進黨團人士的 " 不守法 " 行為背書, 為戴耀廷與學聯等人所鼓吹的 " 守法不是法治的全部 " 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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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坦言集 - 守法才是法治    [ 陳文鴻 ]
東網  2014年11月22日
http://www.on.cc/hk/bkn/cnt/commentary/20141122/bkn-20141122000214938-1122_00832_001.html?view=m

甚麼是法治?戴耀廷與學聯等人說守法不是法治的全部。那麼說,不守法也算是法治的一部分嗎?這絕對是歪論,有何根據?假若可以不守法,法治的法與治從何建立?不守法也不違反法治,這屬矛盾的對立面,戴耀廷等又不懂辯證法,怎樣來對立而統一呢?

他們說不守法,因為還有公義因素,等於說公義相等於神,法治的法不守,是為了遵守神一樣的公義。即使相信公義等於神,耶穌不也說過,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祂仍然甘心走上被釘十字架的刑場,不作爭辯、抗拒,不是不守法,而是守法。戴耀廷是信教的,難道他們入教時,牧師或神父沒有教導他們嗎?

宗教可信不可信,關鍵是你信不信這個神,而神又是虛無縹緲,不能證實。戴耀廷說的公義,是甚麼公義?誰說的公義?這就變成黃巢起義、紅毛起義,自己立一個神來擁護自己的起義,反政府、不守政府的法,但戴耀廷等是揭竿起義嗎?

法治是長年累月由許多人討論妥協形成的體制,不受一人一事一時隨意歪曲,所以法治才是公義,是相對公義,故可長期延續發展,維持社會穩定,推動社會發展。戴耀廷的公義、學聯的公義、學民思潮的公義、泛民的公義都是假的,既說不清楚,也沒有公信力。為甚麼社會要將他們個人的公義變成與法治的公義分庭抗禮呢?教法律的亂說要不守法,做牧師的不知耶穌教訓,教社會的不懂批判自己,做學生的不懂學習思考,這便是香港的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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