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03  

中環High Tea - 朱凱廸怎能反對自決? [ 黃麗君 ]
頭條日報專欄 2018年12月4日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26/20181204/722833/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參加元朗元崗新村居民代表選舉,前晚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泛民陣營二十四名立法會議員昨日聯署譴責特區政府政治審查,他們的主論調是《基本法》一百〇四條的規定不包括鄉郊代表選舉,因此DQ朱凱廸是隨意劃紅線,是政治審查,不是依本地法律和憲法行事,這個說法站得住腳嗎?

泛民陣營對朱凱廸被DQ的解讀,針對《基本法》一百〇四條的宣誓規定不涵蓋鄉郊代表選舉,而沒有把憲法的精神和本地條例的規定一併去評估事件,結果他們得出的結論自然與特區政府不一樣。

根據特區政府前晚發出的一頁紙新聞稿,DQ決定上引用《基本法》的環節上,重點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及法律地位,屬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也在香港縱然享有高度自治,但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任何「自決」或港獨主張均不符憲法。雖然《基本法》一百〇四條並無提及村代表選舉,但根據《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獲提名候選人須遵從的規定,是「除非提名某人為鄉郊地區的選舉的候選人的提名表格載有或附有一項由該人簽署的聲明,示明該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該人不得獲有效提名」,選舉主任的決定便是根據《基本法》和鄉郊選舉條例的法理基礎去作出決定,與泛民陣營單以《基本法》一百〇四條的條文去審視情況,結果當然不一樣。

《基本法》一百〇四條處理的是宣誓效忠的問題,鄉郊選舉條例處理的是未選舉、未宣誓前要確認擁護《基本法》的聲明,應被視為是選舉資格的規限,因此泛民捧出《基本法》一百〇四條作為撐朱凱廸的論據,實有張冠李戴之嫌。

事實上,若朱凱廸被選舉主任詢問,他是否推動及支持港獨作為自決選項時,若有表示絕對不會這樣做,選舉主任要DQ他便難有理據。也許有人會問,為何朱凱廸不能毫不含糊地反對自決和港獨?要答這個問題,原因真是相當簡單,朱凱廸以本土派之名冒起,因「本土」之名而名噪一時,本土派與自決、港獨緊扣,反對自決、港獨,等如與本土派割席,這種聲明他可以宣之於口嗎?與本土派割席等如與很多支持者割席,這也許是朱凱廸的計算。

泛民陣營二十四名議員昨天聯署譴責政府,但出席撐朱凱廸聯合記者會的泛民議員,明顯少了絕大部份公民黨和民主黨議員,何解?至昨天為止,朱凱廸還沒有表示要司法覆核選舉主任決定,何解?也許市民都想泛民陣營和朱凱廸表態,讓大家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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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意圖參選元崗新村居民代表, 被選舉主任DQ, 相信網友已從媒體了解大致情況, 而反對派黨團議員人士亦趁機拿來大做, 指是政治審查及迫害,

不過這就奇怪了, 身為民意代表參選人, 拒絕擁護及效忠國家, 又那有資格參與選舉, 這是很清晰的, 相信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選民, 都不會認可那些拒絕擁護及效忠國家的民意代表來代表(甚或騎劫自己意願)在議會發言, 當然, 會有某些反對派黨團議員人士會有這樣的行為, 但一到選舉時節, 都紛紛換面, 以猶把琵琶半遮面, 模稜兩可的姿態參選, 意圖蒙混過關( 朱凱廸便是一例 ),

撐朱凱廸的反對派黨團議員人士所舉的理由, 純如黃麗君所指, 是屬混淆視聽, 把議員的 " 就職宣誓條例 " 綁上了 " 鄉郊選舉候選人須遵從規定 " , 這根本是兩碼子事,

" 就職宣誓條例 " 是勝選後就職的效忠誓言, 但 " 鄉郊選舉候選人須遵從的規定 " 是候選人被提名時, 候選人需簽署聲明 " 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 一個是 " 誓言 ", 一個是 " 聲明 " , 性質完全不同,

其實反對還反對, 你不滿意政府, 批評甚至反對政府的政策是一回事, 但拒絕擁護及效忠國家又是另一回事, 身為國家子民甚至是民意代表, 擁護及效忠國家是應盡的責任, 這放在世界各國及地區都是一樣,

套用前美國總統的名句 " 不要問國家可以為你做什麼, 你應該要問自己可以為國家做什麼? " 為什麼有反對派黨團議員人士偏要反其道而行 " 不要問我可以為國家做什麼, 而要問國家可以為我做什麼? " , 把個人權利凌駕於國家權利之上, 把個人政治取態凌駕於公眾利益之上 ( 違法佔中便是很好的例子 ),

這種思維當真是要不得, 試想如果當年沒有國家的庇護, 中華大地早已淪為日本的殖民地, 同胞都成為日本人的奴隸了 ( 反對派黨團議員人士家中, 如有經歷過日本侵華時期的長者, 著實應向他們了解一下淪陷區同胞的苦況 ),

當然, 現時國力強大, 沒有那個國家敢於侵略中國, 新一代的年青人不可能會感受到那種苦況, 但有了國家的後盾, 到外地旅遊公幹時, 都會受到國家在背後的庇護, 一旦出事就能獲得國家駐外使館無條件的支援, 甚至出動軍艦及包機, 把陷於困境的國民接回祖國,

記得在一次支援行動中, 執行支援行動駕駛包機, 把遇上困難國民接回祖國的機長曾說過 " 我們還沒有能力把你送到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但是我們絕對有能力在你遇到困難的時候, 把你從世界的各個角落接回家 " ,

那些反對派黨團議員 ( 鼓吹港獨 ) 人士, 當你們持著由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發出的護照, 到外地旅遊公幹時遇上困難, 你們會向誰求援?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是否堅定立場不承認是中國公民? 衹願承認是香港人, 這不是掩耳盜鈴嗎?

筆者疑惑, 香港回歸後入境處擴大了對外遊港人的支援, 甚至派出人員到外地支援遇事港人, 但這涉及香港入境處人員在外地的身份問題, 並不能以外交人員的身份行事,

為什麼香港回歸後, 對於外遊港人境外的支援, 不是歸入外交部領事保護服務中心負責, 而要交由沒有外交人員身份的香港入境處人員負責, 無論在支援以及與當地地方政府交涉方面, 都沒有駐當地使領館人員來得適宜, 更可能要山長水遠的, 派出香港入境處人員乘飛機到外地支援港人, 這樣的安排是否恰當成疑.

後記 :

很奇怪,菜園村是朱凱廸的根據地,就有如高雄之於民進黨一樣,但他卻棄菜園村而就元朗元崗新村,還參選村代表,

照理以他的 " 功績 ", 選擇住在菜園新村,參選菜園新村村代表可說是"眾望所歸", 為何卻遷往元崗新村,更在元崗新村參選村代表,著實令人疑惑,兩者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是關乎菜園新村買了一幅無路可通的孤島地皮建村,抑或是"支援"村民與通道業主談判過路權時過份政治操作(不知是幫村民還是害村民了) ,令談判陷入僵局,令村民意識到。。。。(村民改向劉皇發求助,過路權問題才獲得解決) ,這又是否他棄菜園村而就元崗新村的原因呢?

 

而距離聖誕新年還有兩個多星期, 又是港人外遊旺季, 港人在外地遇到緊急情況, 除了可向特區入境處在外香港居民24小時熱線(852-1868)求助外, 還可聯絡中國外交部24小時全球領事保護服務中心熱線求助(0086-10-12308或+86-10-12308), 如遇緊急情況,在電話接通後可按0再按9直接與當值熱線人員對話。

05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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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海外遊子的遮蔭樹 [ 屈穎妍 ]
hkgpao 2017年1月31日
https://hkgpao.com/articles/108459

從香港人在美國、越南等地的親身經歷,發現中國領事館已成了海外遊子最大最可靠的遮蔭樹。

又是一個長假期了,這些年香港人的放假模式,似乎都以外遊為主,四海闖蕩,通常你會帶備什麼應急物?

平安藥、信用卡、救命錢、保險信……?

最近,網上流傳一個電話號碼,叫大家外遊時一定要記住,那就是中國領事館的全球支援熱線,倘若在海外遇事,這通電話,就是你的救生圈。

回想過往的旅遊經驗,隨身袋子中不可或缺的只是錢包、證件、電話、電腦和保險公司緊急熱線,中國領事館?倒沒想過會跟我的旅遊扯上關連。又或者,香港人向來沒有國家觀念,遇事,第一反應是報警、上醫院、拿證明、找保險公司,從沒想過找國家幫忙。

也許大家覺得領事館太遙遠,又不是死人塌樓海嘯地震、更沒有恐襲綁票戰火排華,領事館管的應該是外交事,老百姓在外的小意外小難題,領事館怎會理你?直至近年,我陸陸續續聽到以下真人真事,才明白,弱國無外交,強國嘛,當然不一樣了。

記得兩年多前曾收過一封讀者來信,對方是新西蘭自駕遊三死車禍的其中一位生還者,他們目睹好友在意外中身亡,沉痛莫名,再看到香港媒體及網傳的歪曲報道,更氣憤難平,故遠在新西蘭也傳我郵件,道出一些香港傳媒不會報道的實況,好記得他在信中說過,特區政府和中國領事館在事故發生後馬上到場支援,讓他們不至徬徨無助,那種專業及友善,若非親身感受,絕不能體會國家的關顧……

大事如此,小故事原來更多,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每年處理海外香港人求助個案逾三百多宗,我在不同的朋友圈隨手拈來,就聽過以下幾個真實故事。

朋友A的兒子在美國西雅圖唸書,因為跟室友吵架,極怒下把室友汽車的玻璃砸碎,被控刑毀。孩子孤身在外,沒人保釋,當地警方隨便安排了一個收費高昂的美國律師,錢收了,孩子卻一直還押拘留所,一關就是幾星期,連跟父親通個電話的機會都沒有。

A在香港乾著急,但因為孩子犯事在先,不抱期望,只想有個清晰訊息:案件幾時開庭、兒子命運將如何……而不是在羈留所無了期地等。求助無門下,A決定打電話到中國領事館。

時差關係,那通電話打去時剛好是美國的晚上,A道明原委,對方懇切安慰,叫這位爸爸萬二分放心,他們一定會替他照顧孩子。

A本不存厚望,以為是敷衍之辭,誰知幾小時後,該是美國的早上,三藩市領事來電說,西雅圖那邊沒領事館,故已安排當地僑領代到拘留所看望孩子,並會與他密切聯絡,報告最新進展。

一個夜晚,領事館人員已經把孩子的事了解過、安排好,A實在始料不及。之後,換律師、保釋、上庭、判罪……都是那位僑領陪著他們奔走,最後孩子因犯事不能再獲簽證要即時離境,也是由僑領幫忙安排。最動容處,是僑領一分錢都不肯收,連律師費、機票錢都代付了。他說:「你們人生路不熟,中國領事館叮囑我一定要幫忙,他們說,帳單寄給他們好了。」

一件壞事,卻換來一次感動經驗,朋友給三藩市領事館寫了封感謝信,順道一問:「孩子犯了錯,為什麼你們還對我們這麼好?」領事回覆:「對香港同胞,我們一向都是特別照顧。」

是國策還是特殊關照?

是國策還是特殊關照?無從稽考了,只知道,這樣的事例不只一樁。

另一位朋友,兒子考完試跟同學赴越南自由行,途中因拿出iPad用google map找路,忽然眼前一黑,iPad瞬間被搶去。

言語不通又迷路,三個大男孩站在街頭不知所措,iPad內有很多重要資料,失掉怎辦?幸好路上有個英國人見狀問訊,教他們先去前面警局報案,再找中國領事館求助。

在越南報案原來是要收錢的,先付幾十美元,警察隨便落了口供,跟他們冷冷說這種事天天發生,找回iPad的機會是零。年輕人要求找中國領事館,於是警察便把他們送過去。

一進領事館完全是另一種感受,職員見他們受驚,先送上熱水茶點,又問他們吃飯沒有?餓不餓?有沒有受傷?酒店在哪裏?要不要打電話給家人?身上還有旅費嗎?……聽到警局收了孩子報案錢,領館人員立即抓起電話打去派出所,罵他們為什麼向受害孩子收錢,要他們立即退回。

五星級的領事館奇遇

雖然最後iPad還是不能尋回,報案費也只能取回一半,但領館人員送他們回酒店後一直跟他們保持密切聯繫的窩心,難怪兒子一下飛機,第一件向媽媽滔滔不絕說的,不是旅遊故事、也不是打劫意外,而是這「五星級的領事館奇遇」。

中國外長王毅說過,中國外交的宗旨,是「外交為民」四個字,「老百姓把我們當作最親的人,就是外交人員的最高榮譽」。如果我不是親耳聽過、朋友親身經歷過,我也許會像部分香港人那樣,認為那「外交為民」不過是中國慣有的歌頌式公關。正因為這類個案從沒有媒體報道過,我更相信,那不是外交秀,中國領事館原來已成了海外遊子最大最可靠的遮蔭樹。

原載︰亞洲週刊

http://www.yzzk.com/cfm/blogger3.cfm?id=1485229799159&author=屈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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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義執言:記住+86-10-12308熱線
東方日報專欄 2017年1月4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70104/00184_006.html

聖誕期間,大批香港旅客因暴雪受阻滯留日本新千歲機場,斷水斷糧,叫苦連天。平安夜有港人致電中國駐札幌領事館求助,領館即時派員冒着大風雪到機場向香港旅客派發食物及食水等物資,領館人員在機場待了十五個小時,目送最後一班航機的港客安全離日,才撤走救援隊伍。

可惜,國家這種對港人的關懷,香港媒體卻極少報道。雖然不期望領事館對港人雪中送炭的報道會換來某些人對國家改觀,但最少可讓港人明白,在危難面前,身為中國公民必定得到國家支援。常說自己不是中國人的港獨人士,在危難前不知會如何自處?

港人在海外遇困得到中國大使館協助並非首次,無論是在南亞海嘯、新西蘭地震等天災,還是埃及車禍、德國火車斬人事件等人禍,或是生病住院、遭竊被騙等意外,每當港人在海外遇到困難,中國駐外使領館都會第一時間提供協助。國家更設立了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中心的+86-10-12308熱線,是面向包括港人在內的海外中國公民二十四小時領事保護熱線。

香港回歸近二十年來,國家共處理了逾萬涉及港人的領事保護案,涉及香港市民數萬人。這說明,五星紅旗、中國公民身份、特區護照是港人在海外的護身符。

國家富強,港人福祉才能得到保障。奈何反對派經常糟蹋國家的關愛,例如最近的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風波,反對派又妖魔化中央向香港送的這一大禮。逢中必反,只會損害香港利益。

立法會議員 葛珮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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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當日的評論 :

距離農曆新年還有兩個多星期, 又是港人外遊旺季, 港人在外地遇到緊急情況, 除了可向特區入境處在外香港居民24小時熱線(852-1868)求助外, 還可聯絡中國外交部24小時全球領事保護服務中心熱線求助(0086-10-12308或+86-10-12308), 如遇緊急情況,在電話接通後可按0再按9直接與當值熱線人員對話。

這個服務中心其實已在2014年9月啟動, 可惜特區的媒體甚少報導有關資料, 連入境處網頁亦欠缺相關的資料,

其實港人在在外地遇到緊急情況, 最便捷的方法便是向駐當地或就近城市的中國使領館求助, 中國使領館的地位怎樣也比香港入境處為高, 在處理中國公民涉外事務上, 可以在外交層次上得到當地政府的協助,

在月前聖誕節期間, 日本札幌遭遇特大風雪, 機場所有航班取消, 六百多名港人被困機場, 斷水斷糧, 包括婦孺在內的旅客都要席地而睡,
有港人致電中國駐札幌領事館求援, 領館人員隨即啟動應變措施, 連夜搜購物資, 冒着風雪開了三小時車趕抵機場給滯留港人提供支援,
而已通過安檢進入了候機室的港人, 亦在中國領事館的斡旋下, 把支援物資運進機場禁區內的候機室, 獲得(不准帶進禁區的食水及)糧食供應,

領館人員更決定陪滯留港人留到最後一刻, 在機場待了十五小時, 待最後一批港人安全離日才撤走救援隊伍,

國家的強大, 令駐外使領館獲得更多的尊重與便利, 給予國民外遊時有更適切的照顧, 維護著國民在外地的權益,

儘管有些港人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 但在外地遇上困難時, 站在他們身傍的卻是中國駐外使領館人員, 筆者不知道滯留在札幌機場的六百多名港人中, 有多少人是持有BNO護照, 又有否向駐當地英國使領館求助, 獲得英國使領館人員的支援,

媒體沒有報導, 記者在機場訪問歷劫歸來的港人, 未見有問這問題(抑或是有問而被"失蹤"了), 甚或追蹤下去, 但這卻是同時持有特區護照與BNO護照港人所最希望知道的, 究竟他們所持的護照, 在外地遇事時可以得到什麼援助.

05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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