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Facebook01  

投訴爆燈唔肯交人 平機會擬告Facebook
東方日報即時新聞 2018年12月10日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81210/bkn-20181210000141302-1210_00822_001.html

網絡無邊無際,社交平台歧視言論難以追究?負責執行反歧視條例的法定機構平等機會委員會點名指,曾就多宗歧視投訴個案與社交平台Facebook(簡稱fb)交涉,惟對方屢屢以保障言論自由,有既定處理歧視政策,或資料要向美國法院申領,拒絕披露涉事用戶資料,令該會至今未有一宗成功追查的個案,會方考慮循法律途徑控告fb。

根據平機會資料,一五及一六年所接獲的涉種族歧視及殘疾歧視個案總共只有八宗,惟一七至今年十月已接到七十一宗有關投訴,當中五十一宗是種族歧視及二十宗殘疾歧視,大部分涉及網上言論,飆升近八倍。高級平等機會主任(少數族裔事務組)何永強稱,殘疾歧視多與精神病及情緒病有關,種族歧視言論則多涉有人在少數族裔機構的Facebook主頁上發布仇視言論,令其人身安全受威脅。

該會法律顧問Peter Reading指出,投訴絕大部分發生在fb,由於用戶多為假身份,需依靠fb提供用戶電郵及IP地址等才有機會跟進事件。但去年底接觸fb公司,對方拒絕向平機會披露任何用戶資料,指要保障言論自由,又稱已有處理歧視言論的政策,更指用戶資料被存在美國,該會需到美國向當地法院申請才可取得資料。

平機會營運總裁陳奕民承認,fb的不合作導致無一宗投訴成功跟進,會加強對公眾的反歧視教育,未來亦不排除循法律途徑控告fb。根據香港反歧視條例,任何機構在無合理理由下拒絕向平機會提供資料,或會觸犯刑事條例,一經定罪可被起訴及罰款一萬零一港元至兩萬五千港元,惟因未有一間公司及機構會斷然拒絕提供資料,故從未使用過該條文,該會會檢視該條例是否適用在fb身上。

Facebook回應指絕不容忍仇恨言論,網站已有相關守則,違反守則的內容和帳戶會被移除。該公司又指有政府部門向其索取資料時,都會經內部進行嚴謹評估,審視有關要求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與國際準則,若認為不符合或因國際公認司法關係權存差異,該公司會把有關政府部門轉介予其他合法渠道,如會透過香港與其他政府的法律互助條約程序來處理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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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對於平機會要求提供資料, 以便對在Facebook上殘疾歧視及種族歧視言論投訴作進一步跟進, 卻被Facebook以用戶資料存在美國, 需到美國向當地法院申請才可取得資料為由加以拒絕,

根據香港反歧視條例, 任何機構在無合理理由下拒絕向平機會提供資料, 可能觸犯刑事條例, Facebook對於平機會的合法要求採取不合作態度, 平機會卻遲遲不採取行動令人驚訝,

香港沒有治外法權, 在香港特區司法管轄範圍內便要遵守香港特區法律, Facebook以用戶資料存在美國, 需到美國向當地法院申請才可取得資料為由加以拒絕, 是絕對荒謬的事,

Facebook在特區註冊營運, 就要受特區法例法規管轄, 用戶資料的管轄權在Facebook, 用戶在註冊使用Facebook時要確認Facebook的使用規則, 絕對不能作出違法行為, 以及在合法的要求下, 可將資料轉交執法機關, 這是任何一個網絡經營者的自保條款, 把法律責任推到用戶身上,

現今可好了, Facebook把法律責任攬到自己身上, 拒絕向拒絕向平機會的合法要求提供資料, 更指 " 有政府部門向其索取資料時, 都會經內部進行嚴謹評估, 審視有關要求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與國際準則, 若認為不符合或因國際公認司法關係權存差異, 該公司會把有關政府部門轉介予其他合法渠道, 如會透過香港與其他政府的法律互助條約程序來處理有關問題。"

平機會要求提供資料肯定是符合法律程序, 是否符合 " 國際準則 " 不應是平機會應該考慮的地方, 至於所謂如Facebook認為 " 不符合或因國際公認司法關係權存差異 ", " 會透過香港與其他政府的法律互助條約程序來處理有關問題 " 則更屬荒謬, 這是不把特區的司法管轄權放在眼內, 處處以外國準則凌駕於特區的司法管轄權,

什麼是 " 不符合或因國際公認司法關係權存差異 ", 在特區司法獨立的原則下, 根本不存在與 " 國際公認司法關係權存在差異 " 的問題, 這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行使的是特區的法例法規, 沒有什麼 " 國際公認司法關係權 " 的問題,

如果這樣的邏輯成立, 那如果Facebook把資料庫放在美國, 是否就可以拒絕其他國家或地區執法機構合法的要求提供資料, 如果是這樣的話, 其他國家或地區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把責任算到Facebook頭上, 以拒絕向執法機構提供合法的要求告上法庭,

這就有如有車輛衝紅燈違反交通條例, 被攝影機拍到, 交通部去信要求車主交出當時駕駛者的資料一樣, 如果車主拒絕交出當時駕駛者的資料, 則可能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這是同一道理,

不能以駕駛者持的是外國發出的國際駕駛執照, 資料存放在外國, 如果要取得資料就要經由簽發國的法庭批核, 這是絕對荒謬的理由.
其實一言以蔽之, 是Facebook看不起特區政府, 如果放在歐盟, 還不乖乖地交出資料, 而平機會的缺鈣亦是原因之一(如果在歐盟, Facebook早已被起訴了), 

2017年至今年10月平機會接到71宗相關投訴, 絕大部分發生在Facebook, 但Facebook拒絕向平機會披露任何用戶資料, 並稱要保障言論自由, 稱已有處理歧視言論的政策 ( 公司政策是否可以凌駕所在地的相關法例法例? ),

更指用戶資料被存在美國, 該會(平機會)需到美國向當地法院申請才可取得資料, Facebook的不合作導致無一宗投訴能成功跟進,

Facebook在香港特區營運就要遵守香港特區的法例法規, 要求交出資料的相關責任人是Facebook, 那管你的資料存放在何處, 資料的保管人是Facebook就要交出資料, 否則就可被起訴並追究責任.

後記 :

如果Facebook的邏輯成立, 那蘋果在中國貴州建設了資料庫, 把部份用戶資料存放在中國貴州, 如果在美國境內有涉及歧視言論的投訴, 被相關執法機構要求Facebook交出用戶資料, Facebook又是否可用資料存放在中國, 需到中國向當地法院申請才可取得資料為由, 拒絕相關執法機構交出資料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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