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黃毓民03  

曾鈺成:議員要為言行負責
香港新報  2013年12月10日
http://www.hkdailynews.com.hk/news.php?id=308548

繼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上周出席諮詢會遭「掟蛋」後,昨日在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再有人提及「掟彈」,但這次是黃毓民向林鄭月娥揚言,市民對政府處理政改態度不滿,快要掟汽油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譴責此種行為,指議員亦無權犯法,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則認為,黃毓民只是隨口說說,議員會對自己言行負責。

議員無權犯法

曾鈺成昨日出席「綠色辦公室」活動後表示,不同意任何暴力行為,亦絕不容許議員威脅任何人,謂議員要對其言行負責,然而他認為,黃毓民的言論只是隨口說說,若有違規,自有法律規限,他不會對議事廳外事務加以評論或有所行動。同場的譚惠珠則認為,議員亦無權犯法,冀議員就政改諮詢發表意見時,以《基本法》為基礎。

譚惠珠感遺憾

另就曾俊華被掟雞蛋一事,譚惠珠對此感遺憾,稱香港有言論及示威自由,但無犯法自由,冀同類事件別再發生,並呼籲事件始作俑者停止有關行徑。行政會議成員林煥光亦直言,向官員掟蛋是不文明行為,應予以法律跟進,民眾亦會自行定奪此舉是否恰當。另一行會成員羅范椒芬亦口徑相若,謂香港是文明社會,絕大部份港人不會以謾罵方式表達意見,冀社民連考慮用其他方式表達意見。

新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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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進政治黨團人士, 繼日前向特首梁振英擲雞蛋誤中副車後, 日昨黃毓民又在議會指 " 香港除了搞革命沒有第二條路 " , " 唔係掟你雞蛋, 就嚟掟你汽油彈呀, 我話畀你聽林鄭月娥!"

林鄭月娥於會後點名批評黃毓民 " 若黃「稍後還有一些進一步的言語,我們覺得是受到人身安全威脅,我們都會採取適當的行動」", 而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出席活動後, 被傳媒問及對此事的看法, 曾鈺成表示, 不同意任何暴力行為, 亦絕不容許議員威脅任何人, 議員要對其言行負責, 但他認為黃毓民的言論只是隨口說說, 若有違規, 自有法律規限, 他不會對議事廳外事務加以評論或有所行動.

首先, 議員受特權法保障其在議事廳發言權利, 言論的自由, 是故黃毓民的言論不涉及行動, 實是難以作出法律行動追究, 但由於黃毓民的說話是針對林鄭月娥而發, 是對人而非對事, 如果導致林鄭月娥有恐懼的感覺, 就是涉嫌觸犯刑事性恐嚇條例, 衹不過黃毓民的言論是在議事廳發言, 在特權法的保障下, 免於受到檢控而已,

至於林鄭月娥會後回應聲稱, 若黃毓民稍後還會有進一步言論, 令他們覺得人身安全受威脅, 會採取適當行動, 指的當然不是以法律起訴黃毓民, 而是去信立法會主席要求正視議員的言行, 嚴格執行議事規則, 端正議會的歪風, 議會是議事的地方, 政府官員到議會來溝通交流, 接受諮詢理應受到尊重, 議員應該以事論事而不應針對個人說出不恰當並含有恐嚇成份的言論,

而曾鈺成認為黃毓民的言論只是隨口說說, 若有違規, 自有法律規限的說法, 筆者就有所保留, 議員在議事廳的發言, 受特權法保障, 法律管不到, 規限不了, 衹祇以議事規則及議員守則作內部處理, 這就有如共產黨的 " 先黨紀 ", 但可惜的是 " 無國法 ", 因為法律管不到, 在這等 " 自己人管自己人 ", 甚至 " 自己人查自己人 " 的情況下, 歷史告訴我們, 但凡涉及議員的違規事件, 都是雷聲大雨點少, 最終不了了之, 無人需要負責, 不過, 曾鈺成近日就政治事件的評論十分曖昧, 陰陽怪氣, 實是令人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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