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仆街03  

三個國際標準 [ 屈穎妍 ]
港人講地 2019年12月21日
https://www.speakout.hk/%E6%B8%AF%E4%BA%BA%E5%8D%9A%E8%A9%95/51972/-%E7%8D%A8%E5%AE%B6%E6%96%87%E7%AB%A0-%E4%B8%89%E5%80%8B%E5%9C%8B%E9%9A%9B%E6%A8%99%E6%BA%96

「暴力」二字,本來好易理解,三歲都明。但不知怎的,今時今日沒有文盲的香港,說起「暴力」,竟然可以人言人殊拗餐懵。

有名你叫「暴徒」的人,當然暴力,但在反對派口中,暴力的不是暴徒,而是警察。日前,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郭家麒甚至在議事堂上如此形容香港執法者:「亞洲最佳警察?亞洲最X佳警察就真」。

堂堂一個醫生說出這種話,不單失格失智,更是無知,因為他連警察執法的國際標準都不知曉。

我就以這六個月香港曾經出現的幾次暴力事件,跟同類案例的西方執法標準作比較,讓我們尊貴的郭家麒議員看完後想清楚再說一遍:是「最佳」?還是「最X佳」?

一,10月13日,一名防暴警員奉命到港鐵觀塘站處理一宗「刑事毀壞」案件期間,被暴徒以利刀割頸,警員頸部受傷流血,幾乎被割掉大動脈。18歲的疑兇當場被捕,控以意圖傷人罪。

上週五的法國巴黎,原來也發生了類似案件。一名持刀男子欲向警察施襲時,被警員轟了7槍,兇徒胸口中槍斃命。不同的,是那警員其實並沒受傷,行兇者還未步近,已遭當場射殺。這就是執法者對持刀襲警者的國際標準。

二,11月26日,沙田明愛馬鞍山中學兩名學生在校內向老師展示爆炸品TATP粉末,被警方拘捕並控以管有爆炸品罪。

同是懷有TATP炸藥,上星期高雄市警方圍捕的炸彈犯,卻被掃射105發子彈、5發催淚彈,最後疑犯受槍傷被捕。警方解釋用高火力處理炸彈狂徒的原因,是因為「高爆物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被稱作『撒旦之母』,多次在國際恐襲中被使用,是極危險的炸藥,只要輕微摩擦碰撞,就會引起爆炸。」所以要以高火力對待,好明顯,這是全世界執法者對爆炸品處理的國際標準。

三,這幾個月黑衣人在全港各處以警察為目標投擲大量汽油彈,中大、理大內更發現已製成的汽油彈逾萬個,但警方對這致命武器的還擊,仍只限於低級別的催淚煙及橡膠彈。
反觀今年7月,華盛頓州塔科馬(Tacoma)非法入境者拘留中心門前,一名69歲男子在示威期間向大樓投擲了一顆汽油彈,導致一輛汽車起火,行兇者立即遭警員撃斃身亡。這就是世界警察對燃燒彈的對付標準,哪管只得一顆,下場也是亂槍掃射。

看完三個警察執法的國際標準,郭家麒議員和一眾硬說「警暴」的反對派、黑衣人、黃絲帶應該明白,你們一直執著說「瘋警半年射16,000催淚彈」、「每日平均逾90枚 」、「這數量是軍事行動」……就是因為,警察面對瘋狂暴力,從沒跟隨國際標準動用過一粒真槍實彈把暴徒直接轟斃或者亂槍掃射,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

https://www.speakout.hk/app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亞洲最佳警察?亞洲最X佳警察就真 "-----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 郭家麒醫生

" X佳 " 這個形容詞, 相信絕大多數以廣州話作為日常交流用語的市民, 都知道這是一個負面的形容詞, 不宜隨便加諸他人身上, 猶其是出自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士, 著實是有損其專業身份, 更令同業蒙羞,

當然, 日常慣用這等用詞的人, 每每衝口而出已是見怪不怪, 這等用詞放在市井之徒, 黑社會份子口中, 往往有另一個 " 用途 ", 就是社交用語, 大家見面就來一個相互 " 交流 ", " X你老母, 你條X街近排死X咗去邊呀? ", 市民都見怪不怪 , 但出自議事堂內專業人士口中又當別論,

但出自專業人士口中的 " X街 ", 更在議事堂上被電視直播, 公開傳送到社會上就相當少見, 猶其形容的是近半年止暴制亂, 盡忠職守的特區警察, 能不令社會嘩然!
議員在議會的言論可免受法律責任的追究, 但就專業人士而言, 雖可免受法律責任的追究, 但對於業界專業形象受損, 又是否可追究呢? 因為這不屬法律責任, 而是應受專業團體在意識形態上的約束, 以免影響到業界形象,

記得多年前謝偉俊曾拍攝一些仿似全裸的照片而被律師會聆訊, 原則上他沒有違法, 但仍被律師會處分, 換作是今時今日, 郭家麒醫生在議會的言詞, 又是否有損業界專業形象, 猶其是形容的是盡忠職守的特區警察, 已涉及誹謗 ( 但難以追究法律責任 ), 醫學會又是否應為保護業界形象而作出聆訊呢?

至於說到 " 暴力 ", " 瘋警半年射16,000催淚彈 "、" 每日平均逾90枚 "、" 這數量是軍事行動 " , 問題是 " 軍事行動 " 會用到催淚彈嗎? 軍事行動是制敵先機, 人家有真鎗實彈, 自家還以催淚彈還撃, 這不是找死嗎?

就算在今時今日, 警方破獲暴徒的軍火庫, 並在拘捕懷械暴徒行動中, 有暴徒開鎗拒捕, 仍沒有因此而開鎗自衛,

特區警察至今仍沿用催淚彈等最低非接觸性的武力控制暴亂行為, 可見特區警察的專業及克制, 郭家麒與一眾 " 黃絲 " 硬銷 " 警暴 ", 在半年來黑衣人的暴力事件面前顯得蒼白無力, 衹會淪為社會及市民笑柄,

近日興起在示威中高舉外國旗幟擁抱外人, 要求外國介入特區事務的黃絲, 筆者疑惑他們是否認為特區警察應遵從外國的鎮暴標準? 開鎗制止暴徒方為恰當, 這不是搬石頭砸自己腳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普通人語 的頭像
    普通人語

    普通人語 - 肥貓有話說

    普通人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