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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自去年9月復會以來,經過近10個月,還未能選出内委會主席,就算是牛頭角順嫂都知道有問題,可主持選內委會主席的公民黨郭榮鏗卻說冇問題,自己是遵從議會規則進行的,

問題是經過近10個月還未選出內委會主席,這是立法會史無前例的,郭榮鏗還說是沒有問題,如果再拖下去,可能到今年度立法會休會還未能有結果,創造了立法會内委會停罷一年的歷史紀錄,郭榮鏗 " 與有榮焉 ",

誠然,在新一屆立法會期,選出小組委員會主席,由報名參與小組的議員中,最資深的議員主持選主席的做法由來已久,由港英時代到特區時代都未曾出現問題,

可現今由郭榮鏗主持選內委會主席就出現問題,過去了近10個月都選不出主席來,這不是大問題是什麼,

誠然,立法會傳承自港英時代立法局的議事規則,港英時代選小組委員會主席一向都沒有問題,這是把議員視為守規矩的 " 紳士 ", 所以議會規則定的十分寬鬆,

可惜到了特區時代,部份被認為守規矩的 " 紳士 " 變成鼓吹 " 違法達義 " 的政治流氓,在議會甚至在街上都展現出暴力本質,甚至有被法庭判處監禁的情況,

那經過這次内委會選主席事件,長久以來過度寬鬆的議事規則,是否有檢討修改的必要以向市民交代,就成為立法會未來應擺上議程的事項,

這也是的,本來立法會議會如經法庭判處3個月或以上監禁,就可啟動程序罷免職務,但過去就有議員被判監3個月,仍然在自己友的庇護下逃過罷免,仍然坐在立法會內,這等情況是否有檢討的必要呢?

今次郭榮鏗事件被港澳辦中聯辦甚至特搜首批評,郭榮鏗反駁自己是遵從議事規則行事,黃議員更指港澳辦中聯辦違反基本法干預特區事務,

問題是在郭榮鏗主持下,内委會經歷近10個月都未能選出主席,這正常嗎?顯然是郭榮鏗的不稱職,未能履行本身職責才會造成這樣的情況,

如果這問題一日不解決,不排除日後會漫延到其他小組委員會,在 " 資深議員 " 的政治操作下長期選不出主席,變相令立法會癱瘓,更可能由於立法會批不出撥款令政府停擺。

這等有可能影響到特區政府管治的情況,港澳辦及中聯辦能不出聲批評嗎?郭榮鏗是大律師,難道連 " 批評 " 與 " 干預 " 都分不清嗎?

更有甚者,郭榮鏗到外國去要求外國 " 制裁 " 特區政府,這又是否屬於 " 干預 " 呢?

原來在郭榮鏗心目中,中央政府港澳辦及中聯辦的 " 批評 " 就等如 " 干預,而要求外國政府 " 制裁 " 特區政府就不算是 " 干預 ( 中國內部事務 ) ", 這邏輯真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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