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tmp/php2i3k2W 

/tmp/phpcU4Bq8  

內會主席李慧琼決定周五開會 郭榮鏗質疑外聘大律師意見 
無線新聞2020年5月4日

內會主席李慧琼決定周五召開會議,但副主席郭榮鏗質疑,外聘的資深大律師意見與法律顧問意見有衝突。

立法會法律顧問去年10月曾提出,內會未選出新主席前,現任主席不能處理其他事務。

內會主席李慧琼說,參考外間法律意見後,決定周五召開兩節的會議,早上繼續由副主席郭榮鏗主持選舉主席,下午由她處理其他事項。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稱:「其實大家都很清楚,無論是不同的法律意見都顯示及指出,包括最重要是《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我作為內務委員會主席,是有這個權去決定議程。」

建制派亦批評立法會法律顧問之前的意見。

新民黨香港島議員葉劉淑儀表示:「外界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引述多個權威的法庭裁決,符合法律目標及廣闊一些的解釋,而沒可能像我們立法會法律顧問的解釋,變了有一個荒謬的後果。」

但郭榮鏗指,外間的法律意見與立法會法律顧問意見有直接衝突。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副主席郭榮鏗指出:「不只內委會、財委會,還有其他事務委員會的正副主席權限,你也會影響。

對立法會影響的深遠程度,是遠大過現在內委會的死結,很不希望周五開會又會發生一些『雙胞胎』及難看的場面。」

他表示未能預計周五開會的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郭榮鏗這次 " 攬炒 ", 顯然是拿立法會法律顧問在去年10月曾指出,內會未選出新主席前,現任主席不能處理其他事務,所以郭榮鏗有恃無恐,

但如立法會法律顧問所指,内會未選出新主席前,現任主席不能處理其他事務的話,那郭榮鏗這個内會副主席一樣不能執行副主席的職權,

嚴格來說他衹是内會選主席的 " 主持人 " 而已,不具備副主席甚至代主席的身份,亦沒有內會副主席或代主席的權力,

筆者疑惑,立法會法律顧問的 " 意見 " 是否符合議事規則,

在新一屆立法年度未選出新任內會主席前,内會正副主席仍未卸任交接,內會主席仍要履行職責,確保内會的正常運作,

何來會有 " 內會未選出新主席前,現任主席不能處理其他事務 " 這樣的說法,無疑是為拉布癱瘓立法會的議員開綠燈嗎,

郭榮鏗指外間的法律意見與立法會法律顧問意見有直接衝突,何止是有衝突,簡直是南轅北轍,

筆者不知道立法會法律顧問的資歷履歷,是否比梁君彥外聘的兩位資深大律師更高,

但人家做足功課,搜集到多個權威的法庭裁決,以引證給出的法律意見,符合相關法律目標及解釋,

而沒可能像我們立法會法律顧問一句 " 內會未選出新主席前,現任主席不能處理其他事務 " 就交差了事,

而在郭榮鏗主持選主席期間,卻沒有給出法律意見提醒郭榮鏗某些行為是屬越權,令致内會經歷超過半年仍未能選出主席,

亦難怪會被葉劉狠批,指 " 立法會法律顧問的解釋,變了有一個荒謬的後果 ", 經此役後,立法會的法律顧問是否會自行引退,以保留自己僅有的一點點尊嚴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普通人語 的頭像
    普通人語

    普通人語 - 肥貓有話說

    普通人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