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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蘋果日報,民陣,教協,支聯會被國安 "關注 " 後,卒之輪到記協了,保安局長鄧炳強日昨點名批評香港記者協會倡議所謂的「人人是記者」,有違專業道德,指記協滲透校園,拉攏未受過專業訓練的學生記者入會,並留意到記者協會執行委員會集中在幾個媒體手中,質疑其代表性不足,


其實在港獨黑暴肆期間,有不少持記協發出記者證的 " 所謂 " 記者混在暴亂現場進行 " 採訪 ", 其中更有年紀衹有13歲的小學生記者,


記協倡議任何人都可以是記者,這是把不論學歷資歷的 " 報料 " 記者,提升到與曾受專業訓練的專業記者同等地位,始作俑者是肥佬黎的生果報 " 爆料有賞 "," 有勁料 " 的還支重酬 ( 買新聞?) ,造成對傳媒業界的衝擊,


因為這等未受過專業訓練的記者,對行業的專業道德操守並不熟悉,連底線在那裡也不了解,在回歸後就冒出了不少這等自稱傳媒人的所謂自媒體記者,拿著一部手機就衝到暴亂現場去 " 採訪 " ,


這等所謂記者根本就沒有底線,也多得記協發給他們一張記者證,可以在暴亂現場的警察封鎖線自由出入,影下前線前警察的大頭相,發放到黄媒及港獨黑暴的網絡上 " 起底 " , 對警察及其家人進行滋擾恐嚇, 更發佈虛假新聞誣衊執法者,


而記協主席陳朗昇則反駁鄧炳強,指記協堅持捍衛新聞自由,捍衛行家權益,這是真的嗎?謊話說一千遍仍是謊話,不會成真,可惜的是卻真有人會信,


這就有如輪子長年累月喊天滅中共,長年累月咀咒江澤民一樣,但中共仍屹立不倒,領導下的中國越加強大,而江澤民仍然年年站在天安門城樓上觀看國慶閱兵,但全能的 ( 輪子 ) 教主數年前卻早已魂歸天國," 無所不能 " 的教主滅不了中共,更救不了自己,這不是很可笑嗎。

 

根據記協日昨的公佈,正式會員331人、附屬會員22人、公關會員34人( 原來公關都算傳媒業界 ) ,學生會員56人,另有退休會員及永久會員共43人,會員總數合計486人,相對全港近一萬多新聞從業員而言,衹佔0.5%的比例,

 

但記協卻以業界代表自居, 如果純屬為會員爭取權益也還罷了, 可惜記協卻像是政治打手多於業界組織, 就算同是會員也親疏有別, 置 ( 非我族類 ) 會員權益於不顧, 記協有資格自封為業界代表,足以代表業界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記協親疏有別事件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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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長毛辱罵文匯報記者事件


一宗涉及記者採訪被辱的投訴, 記協的處理手法亦令人質疑, 2009年10月28日, 長毛在舊立法會內辱罵採訪他的文匯報記者葉詠儀為狗, 多家媒體均有報導,


包括《明報》、《星島日報》、《南華早報》、《大公報》、《英文虎報》、《頭條日報》、《都市日報》及《香港經濟日報》,


亞洲電視及有線電視新聞台, 當時亦有報道是次事件。有市民從傳媒報導得悉事件經過, 不值長毛所為, 在2009年11月6日以電郵向當時的記協主席麥燕庭投訴, 要求關注事件,


麥燕庭在回覆市民投訴時卻指 " 就你所提事宜, 我是今天中午收到當事人電話才知悉, 正在跟進 ",


" 在過去的侵犯記者權益事件中, 絕大部分是當事人、當事人所屬機構、其他記者轉告, 記協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了解情況, 並發表言論。我們絕不能憑空臆測, 更不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言, 這不是失語, 是不能語。",


原來麥燕庭由2009年10月28日到11月6日這些日子裡沒有看報紙, 沒有看電視, 沒有聽收音機, 亦沒有其他記者會員將事件轉告, 在 " 閉關修練 " , 不問世事,對事件毫不知情,所以 " 不能憑空臆測, 更不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言 ",


其後文匯報與葉詠儀正式向記協投訴, 記協又作出刁難, 要求葉詠儀親自到記協, 讓有關小組 " 了解 " 當時情況 ", 擾攘一輪, 才將葉詠儀的投訴記錄在案, 展開調查,


在事隔4個月後的2010年3月6日, 記協才發表 " 裁決報告 ", 開章明義第一點不提有市民投訴長毛辱罵記者, 反指有市民投訴涉事記者 " 在未有掌握任何證據或材料下, 對被訪者的同僚帶有強烈預設立場 " 的指控,

 

記協更指當事記者顯然 " 違反新聞從業員採訪時須力求客觀中立的原則 ", " 經操守委員會調查後, 裁定投訴不成立 ", 就此不了了之,連遺憾也欠奉,


記協顯然意欲造成先入為主的態勢,轉移市民視線,暗指文匯報記者有違操守,這對涉事記者又是否公平? 整篇報告都突出了涉事記者的負面訊息, 當時記者問長毛 : " 「大舊穿櫃桶單野點?」" , 被視為輕佻的提問,


而 " 裁決報告 " 指 " 涉及事件的記者確實在提問方式上有未成熟的地方, 委員會認為在盡可能情況下, 新聞從業員須遵循真實、客觀、公正的提問原 則, 不應以判斷事件的語氣說出問題 " ( 那 " 講人話 " 的前港台女記者又如何?),


" 記者在採訪過程中, 為了搜集新聞材料, 應當保持冷靜, 應意識自己作為旁觀者的角色, 不應參與或介入與被訪者的罵戰 "


整篇報告所顯示的是, 受辱記者由受害人的原告竟變成被告, 長毛反而是罵得有理有據了, 報告對長毛辱罵記者為狗的事實絕口不提, 完全掩蓋了長毛的不當行為,


無論如何,就算對記者提問有不滿的地方, 亦不應辱罵記者為狗, 記協對此竟可完全抹掉, 連 " 遺憾 " 也沒有, 記協為維護 " 自己友 ( 不是指會員或業界人士而是非業界或會員的長毛 ) 自毀長城, 還有何面目去談什麼維護會員權益?


2012年劉迺強被信報取消專欄事件


前此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被信報無理取消專欄, 向記協投訴, 記協回應稱有關指控與事實不符, 指劉迺強於2012年4月16日電郵該會, 投訴信報取消他在該報的專欄, 但電郵未有提及涉及哪些文章以及引起什麼爭議,


記協稱曾要求劉迺強提供進一步資料, 但劉的回覆卻仍未能提供所需資料, 故此未能處理該宗投訴, 記協又指劉迺強要求該會在他發出電郵後一星期內交代, 但該會處理投訴有嚴謹程序, 根本不可能滿足劉迺強的訴求。


表面看來, 記協對投訴的處理十分嚴謹, 無法在劉迺強發出投訴電郵一星期內處理好投訴, 但事實是否如此呢?


2012年劉銳紹被成報撤下專欄事件


同一時間,2012年4月12日, 發生成報停止劉銳紹專欄事件, 記協在短短三日內就 " 完成調查 " , 並在 2012年4月15日發出聲明,譴責成報, 指 " 本會對此深表憤怒 ", 比對劉迺強投訴信報取消專欄事件的處理手法有天壤之別,


2014年李慧玲被商台解僱事件


李慧玲在2014年2月12日下午5時被商台解僱, 記協在當日深夜10時22分就已發出聲明 " 表示高度關注 ", 並指 " 李慧玲去年底突然被調離早晨節目時, 已引起公眾關注有關安排是否與其言論有關, 當時商台高層解釋為正常節目調動, 如今李慧玲於調動後僅數月即離任, 無疑增加公眾的疑慮 ",


記協在不足6小時的時間內, 就可以搜集到足夠資料, 發出聲明,更將事件綁上前此李慧玲被調職, 認為是 " 無疑增加公眾的疑慮 ", 暗示 " 是否與其言論有關 ", 效率神速, 但為前此何劉迺強要求記協一星期內處理他的投訴卻被記協認為時間不足,未能及時完成調查,


2017年肥佬黎恐嚇東方記者事件


而肥佬黎2017年在維園以粗口辱罵恐嚇東方記者,嚴重侵犯新聞自由,更涉嫌刑事恐嚇,但記協卻噤若寒蟬,在傳媒業界嚴重譴責肥佬黎的情況下,仍然做縮頭烏龜,緘默不言

 

香港記者內地採訪被打事件


2018年有本港記者在四川採訪期間遭民警武力對待,內地有關部門經調查後,處理打記者民警並向特區傳媒道歉,事件本已告一段落,但記協卻不肯罷休,發表聲明 " 強烈抗議 ",又拉隊到中聯辦示威,反對派及黄媒更乘時大事炒作,

 

 2019年環球時報記者被打事件


2019年8月14日,港獨黑暴佔領機場出入境大堂7期間,懷疑逋下機的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正在採訪,將付國豪包圍綑綁,及後搜出其記者證後,更遭多名暴徒圍毆,及後由趕到之警員救出送院治理,

 

事件令社會嘩然,輿論紛紛譴責,更有市民質疑記協號稱代表業界,捍衛業界權益,為何悶聲不響不予以譴責,而記協卻顧左右而言之,回應以 " 符國豪並無按規矩配載記者證 " 致被暴徒毆打,


當時港獨黑暴横行,付國豪幸好逋抵步,並未有採訪任務,否則真的載上 ( 環球時報 ) 記者證進行採訪的話,早就被暴徒 " 五馬分屍 " , 不留醫一頭半月也康復不了,

 

如果付國豪早就展示了記者證,暴徒就不會毆打他了嗎?不要說笑了,記協說的可是廢話,可能暴徒更下重手往死裡打也說不定,況且付國豪當時並非在執行採訪任務,記協這等說詞不知是幸災落禍,還是別有用心。

 

 

後記 :


記協對劉迺強的投訴 " 無法處理 ", 對成報停止劉銳紹專欄事件卻可以在3日內完成 " 調查 ", 發聲明指 " 深感憤怒 ", 對李慧玲被商台解僱卻可以在不足6小時內發出聲明力撐李慧玲,


而對長毛辱罵文匯報記者葉詠儀是 " 狗 " 的投訴處理卻花了120日合共3000小時, 得出的結論竟然是長毛罵得有理, 葉詠儀 " 被罵是 " 活該 " , 葉詠儀由原告變成被告,當真是 " 六月飛霜 " ,

 

上面的例子衹是冰山一角,記協回歸以來,攪的小動作罄竹難書,這樣的傳媒人組織還會有公信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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