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改革修例 醫界拉布流會
香港東方日報 2016年6月30日
http://www.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0630/00176_035.html
立法會昨日恢復二讀《二○一六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透過增加醫務委員會內的非業內委員推動改革。支持草案的病人組織與反對草案的醫生組織,昨日分別在立法會大樓外請願角力。在會議廳內,反對草案的泛民及醫學界議員則發動拉布戰,先後十五次響鐘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最終引發本屆立法會會期的第十八次流會。現屆會期只餘下兩次大會,今次流會除了會影響醫委會改革進度,餘下兩條涉及消防安全及規管私人骨灰龕的民生法案亦隨時被波及。
負責處理醫生註冊及投訴事宜的醫委會由廿八人組成,當中多達廿四人為註冊醫生或來自醫學界,只四名非業內委員,令醫委會長期被指「醫醫相衞」,拖延處理指控醫生專業失德的投訴,甚或予以輕判或放生。
憂票債票償 泛民轉軚反對
港府因此提出修訂,透過在醫委會增加四名非業內委員推動改革,以及藉此縮短處理投訴的時間。但部分醫生批評有關改動缺乏廣泛諮詢,甚至質疑當局想透過委任大批親政府人士加入及操控醫委會,為引入內地醫生鋪路。
在醫學界「票債票償」的壓力下,多個原支持改革的泛民黨派紛紛「轉軚」反對。連有份倡議今次改革的民主黨,亦表明若部分議員修訂不獲通過,該黨便不會投票支持草案三讀。不過,在絕大部分建制派及個別泛民議員支持下,草案理應仍夠票通過,反對議員惟有透過拉布拖延。
本身是醫生的公民黨議員郭家麒,昨早於立法會口頭質詢環節,已搶閘八次點算人數拉布,令一般可在下午一時半至二時開始的審議法案時段,押後到下午三時才展開。草案正式恢復二讀後,輪到連續多年被評為立法會「大懶蟲」的醫學界議員梁家騮接力,先後多次點算人數,期間更提出中止待續議案拖延時間。
高永文失望 爭下周再闖關
及至六時許,部分建制派議員去了出席已故工總主席劉展灝的喪禮時,梁家騮第七次要求點算人數時,終以一人之差不夠法定人數流會,流會一刻泛民只有七名議員在席。
負責草案的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對流會感到非常失望,強調政府的建議是回應社會訴求,引入的新委員數目屬溫和,不會侵犯醫學界專業自主,亦不存在政府操控醫委會的問題。他表明不會放棄,會爭取在下周通過草案。
梁家騮直指流會是好事,可讓各方有時間認真了解草案內容和處理問題。郭家麒則形容流會是兩敗俱傷,促請政府重新考慮接納他提出的修訂。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對再度流會表示遺憾,並特別強調除了本法案,今屆會期還有兩條民生法案有待處理,促請立法會議員履行職務,不要再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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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醫委會改革風波前, 我們首先看看現時醫委會委員的組成,
根據《醫生註冊條例》, 醫務委員會由以下的人士組成 :
2名註冊醫生 由署長提名並由行政長官委任,
2名註冊醫生 由香港大學提名並由行政長官委任,
2名註冊醫生 由香港中文大學提名並由行政長官委任,
2名註冊醫生 由醫院管理局提名並由行政長官委任,
4名業外委員 由行政長官委任
2名註冊醫生 由醫學專科學院提名並由行政長官委任,
7名註冊醫生 須為香港醫學會會員, 並按照與該會根據本段委出職位有關的規例或程序獲提名, 且是按照該等規例或程序由該會的會董會成員選出
7名註冊醫生 須已在普通科醫生名冊的第I部註冊, 並通常居於香港, 且是由已在普通科醫生名冊的第I及III部註冊的所有註冊醫生在依據選舉規例舉行的選舉中選出
以上的架構顯示, 現有14名醫委會委員當中, 雖有14人是由行政長官委任, 但14人中有10人都是由署長及各大學, 醫管局及醫學專科學院提名並由行政長官委任, 衹有4名業外委員是由行政長官委任,
換言之, 醫委會28名委員中, 24人是業內人士的醫生, 衹有4人是業外人士, 一旦發生醫療事故, 接到投訴, 醫委會委員中醫生與業外人士比例懸殊, 這樣的組成是否能令市民有信心可以得到公平公正的處理?
張崇德夫婦為兒子夭折的投訴, 經過漫長的九個年頭, 醫委會才裁定被投訴的醫生裁定屬專業失德, 在這九年中喪失家人要求討回公道的痛楚不斷的纏繞著張崇德夫婦, 處理一個投訴個案要用九年時間, 醫委會可以認為是正常的嗎?
今次的改革衹是加入4名業外委員, 相對於現有的24名業內醫生委員, 仍是有很大的差距, 雖說醫學聆訊是專業範疇, 但高院審理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陪審員, 都是由普通市民選出, 不屬法律專業人士, 為什麼一些業內人士偏要堅持所謂 " 專業自主 ", 抗拒加入業外委員,
何況業外委員不屬醫學專業人士, 未必有醫學專業知識, 他們的角色衹是代市民監察醫委會的運作, 猶其在處理醫療投訴事件中, 相關部門是否能做到公平公正以及專業的態度去審視個案, 而沒有偏袒的行為出現,
醫委會增加業外委員誠屬可以增加市民對醫委會處理醫療投訴的信心, 對醫委會的形象有正面作用, 何況相對於8名業外委員, 業內醫生委員仍有24人之多佔大多數, 筆者實在看不到如何會影響到醫委會的 " 專業自主 "?
反對人士的另一個理由是 " 梁振英插手(醫委會)威脅專業自主 ", 表面看來現時醫委會28名委員當中有14人是由行政長官委任, 如果再加入4名業外委員, 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人數便達18人, 比諸由註冊醫生及醫學會選出的14人為多,
但我們看看現時由行政長官委任的14人當中, 有2人由署長提名, 2人由港大提名, 2人由中大提名, 2人由醫管局提名, 2人由醫學專科學院提名, 10人全都是註冊醫生, 衹有4名業外人士是由行政長官直接委任,
就算改革議案通過, 加入由行政長官直接委任的4名業外人士, 業外人士與醫生的比例是10比8, 醫生仍是佔大多數, 再加上並非由行政長官委任, 由註冊醫生及醫學會會董選出的14人, 醫生與業外人士更達到24比8的比例, 難明何能威脅到醫委會的 " 專業自主 ",
除非由署長, 港大, 中大, 醫管局, 醫學專科學院提名的10名醫生全部都是行政長官的 " 粉絲 ", 再加上由行政長官直接委任的4+4非業界委員(如果改革議案獲得通過的話), 由行政長官委任的18名委員當然是比註冊醫生及醫學會會董選出的14人為多, 但這有可能嗎?
筆者就不相信由署長, 港大, 中大, 醫管局, 醫學專科學院提名的10名醫生全部都是行政長官的 " 粉絲 ", 是否連業界也對署長, 港大, 中大, 醫管局, 醫學專科學院提名的同業沒有信心, 把他們標籤為行政長官 " 粉絲 " 的 " 非我族類 ",
醫委會部份委員由行政長官委任是制度上使然, 這就像其他許多法定團體組織, 名義上都由行政長官擔任領導人一樣, 行政長官在法定團體組織的運作上並無任何角色, 亦不會干預這等法定團體組織的運作,
在醫委會改革事件上梁家傑把矛頭直指梁振英, " 不容許梁振英插手威脅專業自主自律 ", 問題是法例規定委任醫委會委員的是 " 行政長官 ", 梁振英衹是現屆的行政長官, 所以由他署名委任, 問題是如果梁振英不競選連任, 那下屆的行政長官就不是梁振英, 那梁家傑就不反對醫委會改革了嗎?
一個法律界專業人士, 把法例規定的 " 行政長官 " 職能都攪不清楚(未知是有意或無意), 把梁振英個人綁上行政長官職能, 向社會傳遞錯誤的訊息, 為反梁振英就連醫委會改革都反, 衹問 " 專業自主自律 ", 而不問社會要求醫委會改革呼聲不絕於耳,
無疑, " 專業自主自律 ", 是建基於市民對專業人士的信任, 認為他們的專業操守足以自律自主, 但誠如張崇德所言, " 當我們把生命交託給醫生時, 醫委會能否做到一個機制, 能夠保持醫生的水平 ", 張崇德夫婦痛失愛子就是一個血的教訓, 經過醫委會九年漫長的聆訊才能討回公道, 令市民對醫委會在處理醫療事故的投訴上, 是否能得到重視, 能得到公平公平的處理成疑, 今次加入4名非業界人士委員都引來業內人士的反對, 在這種情況下, 專業人士還能獲得市民信賴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延伸閱讀 :
政情:政治解碼:醫醫相衞 牢不可破
香港東方日報 2016年5月15日
http://www.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0515/00176_073.html
圍繞醫療體制改革的震盪停不了,其中立法會將於七月休會前表決改革醫委會草案,更被視為重頭戲之一。據報,就草案建議對該會引入更多業外委員,增加制衡和監察力量,業界與政府正展開拉鋸戰,未到最後一刻亦不知鹿死誰手。
醫委會一向被外界批評透明度低,醫醫相衞,審議醫生失德失當投訴的效率慢過煎藥。其中一宗廣受議論的是藝人張崇德及劉美娟夫婦個案,二人於○五年就兒子夭折一事投訴婦產科醫生醫療失德,醫委會最初以「嬰兒夭折好普通」為由,裁判投訴不成立;張氏夫婦認為裁決不公,不惜出售物業籌集律師費,前後用了九年時間,花費了七位數字的金錢,一直追究下去,才最終取回公道。家境不俗的藝人夫婦追究醫療事故也這麼困難,一般小市民的境況可想而知了。
見微知著,醫委會高門重閘,其實就是整個醫療體系的縮影。表面上現時有眾多渠道接受醫療服務投訴,市民不乏申訴之門,包括醫委會處理醫生的專業失當行為、醫管局接受有關醫院及診所服務的投訴、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公營機構行政失當、司法機構研究賠償問題等等,然而實際上許多投訴都是石沉大海,最終申訴無門。其實,病人遭遇醫療事故,個人及家屬本身已十分傷痛及辛勞,有多少人願意奔走不同部門,辦理大堆瑣屑文件手續?這對病人和病人家屬公平嗎?
為了打破樊籬特別是那個牢不可破的醫醫相衞小圈子,立法會早年曾通過動議促請港府成立獨立而法定的「醫療服務申訴專員公署」,確保市民的醫療投訴可獲快速、獨立及公正的處理,可惜時任食衞局局長周一嶽對動議置若罔聞。這也難怪,周一嶽不僅渾渾噩噩,而且自己也是醫科出身,首要保護的當然是同門師兄弟的利益了,不然的話,改革醫委會何需等到現在才來做。
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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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當日之評論 :
這則新聞令筆者想起儘管社會上有聲音要求設立獨立機構處理相關投訴法官事宜, 但仍被司法機關拒絕, 甚至連邀請海外法官處理投訴法官事宜也不願鬆口, 這與投訴醫療體系的困難都是一脈相承, 醫療體系專業人士的小圈子堡壘牢不可破, 就有如民主人士所垢病的, 內地先黨紀後國法一樣, 有投訴先由 " 自己人 " 的專業人士去查,
雖然醫委會有業外人士成員, 但對於醫療專業一竅不懂, 難以排除會被業界委員牽著鼻子走, 包庇自己人, 為什麼醫委會不可以有獨立的海外退休業內人士甚或學者加入投訴小組, 以彰顯過程公正透明, 以增加市民的信心,
其實專業人士的管理發牌制度源自英殖民地政府, 對殖民地政府而言, 專業人士是政府要拉攏的對象, 亦是 " 讓高等華人(知識份子)加入管治圈子 ", 以維持社會穩定的政策, 所以在專業範疇完全由業內人士自行管理發牌, 形成如有投訴, 就有如共產黨般的 " 先黨紀後國法 " 的現象, 由自己人先查自己人, 往往以事屬醫療專業, " 我們懂的你們未必懂作擋箭牌, 如有不滿, 可自行聘請律師進行申訴, 但這可是須要龐大的金錢去支持(看張崇德及劉美娟夫婦兒子夭折個案可知), 普通平民百姓那能負擔得起,
說到這裡, 筆者概嘆, 在司法範疇, 被告人可申請法援代表辯護, 甚至可以 " 指定超級大狀作為代表律師, 但在醫療事故中, 申訴人卻得不到政府的法律援助, 是專業人士 " 不好惹 " 嗎? 如果認為事涉敏感領域, 又是否可以成立一個醫療事故援助基金, 由公私營醫療體系的牌照費中抽取一個百分比撥入基金內, 向醫療事故申請人發放法援以聘請律師或海外專家處理醫療事故申訴事宜, 相信這比增加醫委員會非業界委員更令市民接受, 起碼是由獨立的海外專家代表申訴人, 何況更有律師監察事件的聆訊是否有人為的 " 阻滯 ", 隱瞞某些重點, 拖延聆訊過程(張崇德及劉美娟夫婦兒子夭折個案聆訊長達9年), 保障申訴人的權益.
但長遠而言, 無疑是應成立法定的「醫療事故申訴專員公署」, 接手醫委會的申訴機能, 邀請已退休的外地退休業內人士甚或學者擔任主席, 就醫療事故的申訴進行獨立的調查, 這就有如當年把貪污賄賂案件由警察反貪污部分拆出來, 成立廉政公署一樣, 有法定權力能不受制肘的進行調查聆訊及傳召證人作供.
筆者認為應成立法定的「醫療事故申訴專員公署」, 而不是「醫療服務申訴專員公署」, 是因為 " 醫療服務 " 的申訴非常個人化及非常廣泛, 亦涉及醫療服務資源的分配, 所以應交由相關醫療機構進行調查較為適合, 反而醫療事故是可能有明顯的疏忽成份, 交由相關醫療機構進行調查比較難令人抱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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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美娟子夭折案 接生醫生停牌兩年 劉聞判落淚 「BB好似俾人誤殺」
香港蘋果日報 2014年5月26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526/18733063
【本報訊】醫委會經過12日聆訊和商議,昨日終就藝人劉美娟及張崇德夫婦長子張天藍夭折案判決。為天藍接生的婦科專科醫生蔡明欣被控七項專業失德,有四項裁定成立,判停牌24個月,判詞指蔡的專業水平遠低於香港醫生的一般水平。至於因未及時將天藍轉送公院搶救的兒科醫生尹錦明則脫罪。劉美娟聞判後落淚指「BB好似俾人誤殺咗」,其夫則批評判刑太輕。
記者:佘錦洪 陳凱迎 謝明明
近八個小時的商議,張崇德及劉美娟夫婦一直在場等待。劉美娟在聞悉判決後哽咽落淚,稱聆訊證明蔡明欣有錯失導致兒子夭折,「BB好似俾人誤殺咗,感覺好難受」。她又形容可能在醫學角度未能判尹錦明罪成,但在自己心中,兩位醫生都要為事件負責。
張崇德批評判刑過輕
張崇德稱,不明白為何對涉風化案的醫生被判永久釘牌,「但係人命只係咁樣(兩年)」,認為無任何事比生命更重要,對結果表示失望,但強調尊重醫委會判決。
醫委會在判詞中詳細分析蔡的「四宗罪」,其中多次強調蔡明欣專業水平遠低於香港醫生的一般水平。判詞指,蔡無足夠證據支持進行羊水刺穿術,亦無足夠時間講解穿羊水帶來的風險,就為距離預產期還有20日的劉美娟刺穿羊水催生;而蔡錯誤在診所而非醫院刺穿羊水,亦無着劉美娟即時入院,亦是錯誤。
到晚上接生時,蔡使用真空吸取術的過程中有延誤及困難,增加胎兒創傷及窒息風險,卻未有安排兒科醫生在旁候命隨時急救;天藍出生後,蔡未有替天藍進行適當急救,又在天藍瀕死的情況下,容許張祟德為兒子剪臍帶及交到劉美娟手中拍攝合照。四項控罪一同執行,共判處蔡停牌24個月,刊憲後即時執行。
兒科醫生指控不成立
至於為天藍搶救的尹錦明,醫委會指,護士當日無完全按為他指示定時為天藍量血壓及匯報情況,又未有及時安排轉院,雖在臨床判斷上有失誤,但未至於構成專業失德,故裁定他一項專業失德指控不成立。
蔡明欣的辯護律師求情時,在庭上讀出多封病人家屬對蔡的致謝信,又指蔡在事發後九年來背負着自責與內疚的包袱,現時每次接生時均有一支醫生團體隨時候命,確保不會歷史重演;又指蔡於沙士期間,曾到最先爆發疫情威爾斯親王醫院的8A病房幫忙。
對於今次裁決,並無參與今次聆訊的醫委會委員蔡堅表示,醫委會在量刑時,一般會參考過往同類案例,若判刑過重,或會提高被告上訴得直機會,「如果醫委會判得過重,就會成為被告向高等法院上訴理據,法庭會睇番過往同類案例嘅判刑,或會增加成功上訴嘅機會。」
對張崇德指涉風化案醫生刑罰較重,但涉及人命卻只判停牌24個月,質疑判刑過輕。蔡堅表示,兩者性質不同,而且並非所有涉風化案的醫生都被判永久釘牌,指醫委會審訊醫生涉非禮女病人等風化案時,會考慮涉事醫生犯案原因及重犯風險。
委員指蔡無吸取教訓
麥列菲菲在裁決後表示,風化案件與本案性質不同,不會評論個別事件。據了解,委員認為蔡明欣於整個聆訊期間,仍堅持自己事發時的所有決定無問題,顯示她並沒有從事件中吸取教訓,故需判她即時停牌,沒有緩刑空間。至於尹錦明,委員雖認為他沒有及早將張天藍轉往公立醫院的決定「不理想」,但未致於「離晒大譜」,故判他無罪。
案情指,劉美娟05年2月18日到婦產科醫生蔡明欣產前檢查,蔡在未知會的情況下為劉進行羊胎穿刺術,更指示劉到聖德肋撒醫院待產。劉美娟一直陣痛至深夜於19日凌晨誕下天藍,當時沒有呼吸。尹錦明凌晨1點45分到達醫院搶救,其間天藍被指頭部有出血及要插喉協助呼吸,延至同日下午才轉送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翌日凌晨死亡。醫委會09年接獲投訴,至13年底方正式展開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