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明報04  

呂家明:就港視提意見 非干預
明報  2014年1月10日
http://news.mingpao.com/20140110/gaa3.htm

【明報專訊】明報編務董事呂家明承認,去年10月底香港電視發牌事件時,曾有一天從加拿大越洋致電明報總編輯劉進圖,詢問「做了咁多日頭條,係咪有其他新聞呢?」呂家明稱只是提出意見,不是干預,「我無話一定要換」,但承認與劉進圖工作上「唔係好融合到」。

當時在加 越洋致電劉進圖

《明報》高級管理層與編輯部主管會議中,編務董事呂家明有否干預編採方針是其中一個討論點。呂家明回應稱,干預與給意見並不相同,「干預係如果你唔咁做,可能有紀律處分。但如果我講完你可以唔做,點叫干預?」

去年10月底發生的港視發牌風波,《明報》連續以9天頭版報道事態發展,當時身在加拿大的呂家明,昨承認確曾致電給劉進圖,「我只係講個意見,做了咁多日頭條,係咪有其他新聞呢?」他同時指出,這不是唯一一次以電話向劉給意見。

劉進圖在會上表示,公道點說,呂家明是他上司,無論在法律上、編務上或商業上,均有權及有責任提醒他注意,「我唔認為係干預」。

但劉補充,呂當時身不在港,以長途電話「遙控」給意見,呂未必了解港視事件,雙方難深入溝通。

認與劉「唔係好融合到」

至於呂家明與劉進圖的合作是否有問題,呂家明說,「我同Kevin(劉進圖)之間合作上唔係好融合到,我承認,因兩個人唔同性格……我只係覺得兩個人加埋,唔會大過一。」他又說無法合作是無分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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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第二)報管理層與員工開會, 討總編輯劉進圖被調職事件, 被指干預編務的管理層, 是公信(第二)報編務董事呂家明, 去年10月在公信(第二)報報導香港電視發牌事件上, 曾致電劉進圖提出意見,而劉進圖在日昨的會議上亦承認, 無論在法律上、編務上或商業上, 呂家明均有權及有責任提醒他注意, 「我唔認為係干預」,

呂家明是公信(第二)報編務董事, 當然有責任有權向總編輯提意見, 如果不是強迫接受, 就不能說是干預, 進一步而言, 如果呂家明實施他編務董事的權力, 要求劉進圖 " 尊重 " 他的意見, 亦無不可, 劉進圖可以不依從, 但可能需要向董事會解釋,

公信(第二)報在港視發牌風波上, 連續9天以頭版頭條方式報道事態發展, 是否真的這麼有新聞價值成疑, 身為編務董事的呂家明作出關注, 致電劉進圖提及 " 做了咁多日頭條, 係咪有其他新聞呢? ", 這是人之常情, 亦是專業觸角, 質疑受眾會不會感到厭倦,

但公信(第二)報員工卻將事件無限擴大, 拉扯上干預新聞自由, 編輯自主, 有管理層干預編務, 卻有意忽略了呂家明編務董事的身份, 傳媒人的專業道德與操守是要報導事實, 這種為著對一己之利而隱瞞事實, 對外指稱有管理層干預編務, 拉扯上干預新聞自由, 編輯自主, 是否有違傳媒道德與操守呢?

至於編務董事與總編輯 " 在合作上唔係好融合到 ", 對媒體的發展與管理蒙上陰影, 不能忽視, 解決辦法一是撤換編務董事, 一是撤換總編輯, 董事會在權衡媒體過往的業績與管理狀況後, 那一個決定對媒體最有利, 最然是採用最有利的方法, 由於公信(第二)報的編務往績並不理想, 經常報導錯誤而要向受眾道歉, 問責之下, 總編輯自然首當其衝, 責任沒有理由強加在編務董事頭上, 劉進圖被調職衹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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