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廉署04  

廉署踩上梵蒂岡代辦查陳日君
蘋果日報  2014年9月12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912/18863607

【本報訊】廉政公署就捐款事件,高調搜查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及工黨主席李卓人的寓所,被指是政治打壓,牽連的還包括沒有公職的神職人員。

本報獲可靠消息,廉署上月底曾到訪梵蒂岡駐港代辦官邸,要求調查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收取捐款的去向,但代辦以廉署人員無禮,事前未有預約為由,把他們拒諸門外,並覆稱「國有國法」,教會的事不用廉署操心。

廉署上月底搜查黎智英、其助手Mark Simon和李卓人的寓所,其間原來也曾到訪梵蒂岡駐港代辦的官邸,要求調查陳日君有否違反教會收取捐款的守則。

指無禮及未有預約拒助查

據知當時廉署沒有出示搜查令,代辦以廉署人員無禮,事前未有預約為由拒絕助查,並指「國有國法」,若神職人員不當使用捐款,教廷自會處理。廉署發言人昨拒絕評論事件。

今年7月中,有自稱「壹傳媒股民」者公開黎智英及下屬間的私人電郵,部份文件顯示黎智英於去年12月和2012年10月,共向陳日君捐款600萬元。陳日君今年6月曾表示,有接受黎智英捐款,目前仍接受捐款,全部用於宗教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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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報報導, 廉署上月底曾到訪梵蒂岡駐港代辦官邸, 要求調查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收取捐款的去向, 但代辦以廉署人員無禮, 事前未有預約為由, 把他們拒諸門外, 並覆稱「國有國法」, 教會的事不用廉署操心。

梵蒂岡駐港代辦尤安泰蒙席(Msgr.Ante Jozic)衹是兼任, 他正式的身份是梵蒂岡駐菲律賓大使館的領事, 由於中國沒有與梵蒂岡建立外交關係, 因此在特區就不算是正式的外交人員身份, 所以, 梵蒂岡駐港代辦並不能享有領事的外交豁免權,

而廉署上月底到訪梵蒂岡駐港辦事處, 誠然衹是向梵蒂岡駐港辦事處了解陳日君收取肥佬黎數千萬捐款, 有否違反教會收取捐款的守則, 教會是否知悉及認同陳日君收取肥佬黎捐獻的巨款, 況且顯然是屬尚在搜證, 未達致採取起訴行動階段, 所以採取要求相關機構協助調查提供資料的方式到訪, 如果要用到搜查令的話, 陳日君就可能就劫數難逃了,

梵蒂岡駐港代辦以 " 廉署人員無禮, 事前未有預約為由拒絕助查, 並指「國有國法」, 若神職人員不當使用捐款,  教廷自會處理 ", 把廉署人員拒諸門外,

中國與梵蒂岡並無建立外交關係, 梵蒂岡駐港代辦並不能享有領事的外交豁免權, 梵蒂岡駐港代辦有義務協助特區執法人員要求協助調查, 不能以 " 國有國法」, 若神職人員不當使用捐款,  教廷自會處理 " 理由, 拒絕與廉署人員合作, 這等論調與陳日君口中常月旦共產黨的 " 先黨紀後國法 " 又有何分別,

不要忘記,  " 國有國法 " 衹適用於梵蒂岡本土, 以及享有外交豁免權的梵蒂岡駐外領事館及駐外人員, 梵蒂岡駐港代辦並非正式的駐港領事, 因此並無外交豁免權可以凌駕特區法律, 何況外交豁免權亦有一定限制, 並非完全豁免, 在一些重大罪案上, 領事亦要尊重駐在地的法律, 何況尤安泰蒙席並無駐港外交領事的身份,

事件令筆者想起當年食環署人員到狄士尼樂園調查一宗樂園內食肆的懷疑食物中毒事件, 被樂園要求脫去制服帽才放行入內執法, 事件引起社會嘩然, 今次梵蒂岡駐港代辦的 " 國有國法」, 若神職人員不當使用捐款,  教廷自會處理 " 言論, 與當年狄士尼樂園又有何分別, 都是建基於自以為是的 " 治外法權 ", 認為可以凌駕於特區法律之上,

教宗是否應關注一下教廷駐外人員的言行, 猶其是沒有領事豁免權, 外交代辦的言行是否有超越代辦身份, 認為可以凌駕當地法律的地方, 筆者亦不認為教宗會認同教廷駐外人員, 包括沒有公職的神職人員在內, 可以 " 先教規後(當地)國法 ", 以教廷法規凌駕於當地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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