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霖死因訊 陪審團裁定死因存疑提兩項建議
無線新聞 2020年9月11日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開庭時指,明白陳彥霖遺體被發現時,全身赤裸令人難過,但提醒在法庭聽到的證供才是證據,不要以報章、傳媒報道審案,要作出獨立考慮;又指裁決選項要達致毫無合理疑點,由於沒有證據顯示,陳彥霖是被襲擊等原因致死,因此排除「非法被殺」的可能性。
是否死於自殺?死因裁判官認為亦須達致毫無合理疑點,認為即使陳彥霖先後被診斷患對立反抗症以及急性壓力反應,可能增加自殺風險,但與她死前一個月的情況並不相符,故亦可排除「自殺」可能。
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只需考慮陳彥霖是「意外致死」或「死因存疑」,
陪審團需推論陳彥霖為何在水中,以及在水中發生甚麼事。如果認為陳彥霖死前被其他因素影響而自行走到水中,最終溺斃,可推斷她「意外致死」。
如果陪審團只可以推論出陳彥霖的死亡時間及地點,但未能推斷她死亡環境情況,便裁定她「死因存疑」,但法庭表明不希望陪審團作此裁決。
死因裁判官亦向陪審團派發有十七條問題的問卷,以協助他們裁決,其中陪審團認為,陳彥霖進入海中時,身上並沒有穿著任何衣物。至於陳彥霖失蹤當晚,是否在知專校舍正門前,登上的士去日出康城緻藍天,以及當日她有否呈現思覺失調的徵狀,陪審團都未能確定。
2男3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四小時,最後一致裁定死亡地點不詳、「死因存疑」。
死因裁判官表示,對案件感到非常難過,形容陳彥霖對家人及朋友都很好,希望死因庭裁決可解答公眾疑慮,還陳彥霖媽媽少少公道。陳彥霖媽媽聽到後數度拭眼淚。他重申死因庭只負責找出死因、事實真相,但無權過問民事或刑事過失,相關責任只可以交由其他法庭處理。
陪審團又提出兩項建議,由於未能確定陳彥霖出現思覺失調,促請醫管局檢討青少年精神科會診機制,又指因為遺體腐化而未能調查更多資訊,建議當局重新考慮進行矽藻測試,查出死者在何處下水,協助尋找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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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彥霖的死因研訊告一段落,2男3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四小時,最後一致裁定死亡地點不詳、「死因存疑」。
死因裁判官指出,由於沒有證據顯示,陳彥霖是被襲擊等原因致死,因此排除「非法被殺」的可能性。
至於是否死於自殺?死因裁判官認為亦須達致毫無合理疑點,認為即使陳彥霖先後被診斷患對立反抗症以及急性壓力反應,可能增加自殺風險,但與她死前一個月的情況並不相符,故亦可排除「自殺」可能。
而死因裁判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指只需考慮陳彥霖是「意外致死」或「死因存疑」,陪審團需推論陳彥霖為何在水中,以及在水中發生甚麼事。
如果認為陳彥霖死前被其他因素影響而自行走到水中,最終溺斃,可推斷她「意外致死」,但法庭表明不希望陪審團作此裁決。
死因裁判官排除了陳彥霖非法被殺或自殺的可能,衹給陪審團兩個選擇,「意外致死」或「死因存疑」,
如果認為陳彥霖死前被其他因素影響而自行走到水中,最終溺斃,可推斷她「意外致死」,但法庭表明不希望陪審團作此裁決,如此則陪審團別無選擇,衹能選擇陳彥霖「死因存疑」,
筆者對裁決感到奇怪,陪審團制度的主角是陪審員,法官衹屬引導性質,需跟從陪審團的商討結果判案,
但今次死因庭的聆訊,法官卻站在主導地位,首先排除「非法被殺」或「自殺」的可能性,更給予陪審團兩個選擇,「意外致死」或「死因存疑」,
但法庭表明不希望陪審團作出「意外致死」的裁決,這明顯是令陪審團別無選擇,衹能決定陳彥霖「死因存疑」,變相是法官主導而非陪審團主導,
而陳彥霖死因在過去的社會環境下,被黃絲文宣謠言傳的沸沸揚揚,指陳彥霖被謀殺,全家被殺人滅口,毀屍滅跡,因此死因庭的聆訊備受矚目,
而陳母第一日出庭作證完畢離開時,更被黃絲追著滋擾謾罵,指她是假冒的,一度須避入警署, 向警方求助,
滋擾證人是屬嚴重違例事件,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但法庭對此卻毫無反應,不作追究,衹(斬脚趾避沙蟲)批准陳母再出庭時採用特別通道離去 ,法庭(對於違法黃絲) 如此寬容令人疑惑。
後記 :
就此案曾有傳媒報導,有心理專家分析,在自殺案中的死者全身赤裸,每涉及性侵事件,因全身赤裸的心理是要洗刷身上的污垢,如同女性被性侵後隨即洗澡的情況一樣,而去到自殺是屬極端行為,但如受害人心理狀況不穩定,則不排除會出此下策,
事件又令筆者憶起年來港獨黑暴肆虐期間,曾有議員指出,參與暴亂的少女,往往遭港獨黑暴誘騙,發生不正常關係,淪為洩慾工具,
亦有傳媒報導,有參與暴亂的少女在逃避警察追捕時,登上(接放學) 不認識的手足車輛逃走,遭「接放學司機」載到僻靜地方性侵,由於不信任警方沒有報警,就被暴徒有機可乘,屢屢犯案,不知有多少女受害,
而在警方行動中,更有在被捕暴徒身上搜出避孕套,潤滑劑(原來參與暴亂都要攜備避孕套的), 更搜出治療愛滋病藥物,可見是屬積犯,未知陳彥霖案是否與此有關,黃絲文宣大肆散播謠言,又是否意圖轉移市民視線,掩蓋真相。
筆者不欲在陳彥霖家人傷口上灑鹽,但陳彥霖死因可能涉及港獨黑暴的惡行,亦是受害者之一,在精神極度困擾下觸發自殺的念頭,陳彥霖死因真相撲朔迷離,疑點甚多,但這一切都隨著「死因存疑」而結束,
而筆者亦憶起另一宗無頭公案,在違法佔中後,有一段時期黃絲港獨時興在獅子山頭懸掛文宣直幡,但當年就發生一宗學生墮崖死亡事件,
死者在事前亦無任何要輕生的跡象,但警方查來查去都查不出結果來,與陳彥霖事件一樣變成無頭公案,但事發後有頗長時間未見獅子山頭再有黃絲的文宣直幡出現,
筆者當年亦曾撰文質疑,死者是否與 " 手足 " 在獅子山頭懸掛直幡時失墮崖,如果屬實,則如即時報警求助,死者可能有救,
但事發當日衹是由行山人士發現報警,並無發現有與死者同行人士,死者當日仍有上課,為何獨自一人爬上獅子山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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