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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High Tea --- 香港法院是獨立王國嗎? [ 黃麗君 ]
頭條日報專欄 2020年9月10日


就裁判官何俊堯調職事件引來的爭議,司法機構在前日作出了回應,指出司法機構確實收到很多涉及何官的投訴,現正「按既定機制」處理,又強調何官最新的調動是因應正常運作需要而作出,與近期投訴無關。司法機構這些回應,大家收貨嗎?


「按既定機制處理」是指甚麼呢?這個回應明顯是官僚架構有講等於無講的Hea答做法。


立法會議員葛佩帆及周浩鼎上月中去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要求嚴肅跟進何官判案涉及裁決不公,
涉案共八案,不是一個小數目,也是高度政治化的事件,司法機構以按本子辦事的說法去處理何官的投訴,具有說服力嗎?


要答上述這個問題,可以用另一宗涉及法院相關的事件作參考。今年四月底,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處理將軍澳連儂隧道的傷人案,在判詞中形容案中傷人的男導遊「情操高尚」,因此引起社會爭議,其後三宗原定由郭官審理的反修例相關案件,改由其他法官處理。


馬道立在事隔一個月後,發表聲明指出法官及司法人員絕不可偏頗,也要避免就社會中具爭議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辭中發表任何意見,尤其是任何一種政見,否則有機會損害法院不偏不倚的形象。


馬道立這個聲明,應該就是說明了法官們要守的準則,然而這個準則,何官有跟從嗎?當然沒有!何官被投訴的其中一件案件,是「香港眾志」三名成員去年在《國歌法》公聽會內抗議,被何官裁定未有遵守秩序罪名成立,但僅罰款一千元。


何官更稱三人是「未來社會棟樑」,着他們應留「有用之軀」。何官這種評論是否表達了他的政見?有沒有偏幫三名眾志成員?這宗案的判決在今年六月中,發生於馬道立發表聲明之後不足三個星期內的時間,何官是否把馬道立的聲明當作耳邊風?


郭官替罪成的被告說話,一個月內即被馬道立照肺,但同樣替罪成的被告說話的何官,不但沒有照肺,還得到曲線被升職的調職安排,每月可多拿至少六萬元的薪金,道理何在?


郭官與何官的分別是郭官開腔支持的是一個襲擊反修例相關人士的被告,而何官開腔支持的是眾志成員,是反修例抗議的中堅分子。這個分別是否是馬道立處理不一的原因?馬道立如何解釋呢?


馬道立要求同僚不要損害法院不偏不倚的形象,但他在處理郭官和何官兩宗事例中,有沒有雙重標準呢?


近來有人提議現在是時候要改革香港的法院,這種要求帶出了一個問題,香港任何一個行政機關、部門都有監察機構,但我們的法院有誰監察?有監察機構嗎?還是香港法院獨大,已成獨立王國?這是非常值得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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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與醫委會一樣,都是獨立王國,醫委會還好了點,在社會不斷要求下,投訴機制處理方面增加了獨立人士的加入,雖然好不了多少,聊勝於無而已,


醫生懂的市民不懂,專業嘛,就算處理投訴護短,也奈不了何,張崇德劉美娟喪子事件,對醫生失職的投訴,醫委會足足拖了9年,在社會的壓力下才能討回公道可見一斑,


說回司法系統的投訴機制,比醫委會還封閉,堅持 " 自己人查自己人 ", 不容外界參與,調查過程如何?結果怎樣?甚至調查人選如何組成?是由馬道立獨自處理?還是由多位資深法官組成?這一切都諱莫如深,有如一個黑洞,


社會上要求司法系統改革的壓力,在何官事件上被推到高峰,可馬道立仍然埋首沙堆,連曾任終院常任法官的列顯倫也看不過眼,公開撰文指司法系統的改革刻不容緩,


事隔數月,司法機構就公眾對何官的投訴,卒之作出回應,指司法機構 " 確實收到很多涉及何官的投訴,現正「按既定機制」處理 " ,又強調 " 何官最新的調動是因應正常運作需要而作出,與近期投訴無關 " ,


問題是司法機構 " 既然收到許多有關何官的投訴 ", 而投訴都是集中在何官在反修例案件的裁決,正常的做法是暫時把何官調離反修例案件的審理,等候 " 既定機制 " 的調查處理,前此亦有郭官 " 以言入罪 " ,被調離反修例案件審理的例子,


但今次司法機構的處理卻出人意表,直接把何官調到 " 中央 ", 讓他處理高院刑事案的排期事宜,不用再審理案件了,職級卻是明調暗升三級跳,是屬司法常務官階層,薪津亦隨之水漲船高,雖說是暫時署理性質,期限衹有9個月,


一個被多次投訴的法官,在 " 無罪推定 " 利益歸於被告的情況下,應該暫時調離相關案件的審理,等候調查結果,這不是處理而是保護,以免再審理相關案件繼續被投訴,但明調暗升兼加薪就令人意外,司法機構這算不算是暗 " 撐 " 何官呢?著實令人費解,


誠然,一個受到如此多投訴,公眾反應激烈,更有立法會議員去信馬道立表達關注的司法人員,雖然多宗案件裁決涉嫌偏離判刑原則 " 表面證據成立 ", 但在維護司法獨立,司法人員尊嚴的前提下,如何處理無疑是一大難題,


調離崗位無疑是承認錯誤,不作處理卻又無法向公眾交代 ( 這點與醫委會相同 ) ,不知是誰向馬道立建議,抑或是馬道立自已的主張,


把何官調到司法機構處理刑事案件排期,這不算是處理吧,維護了司法人員的尊嚴,又向公眾有所交代,看,何官現時已毋須審理案件了,至於後事如何,當然是張舉能的事,馬道立任內誠然不會作出處理的了,


不過,一個司法人員審案過程偏頗,而結案偏離判案原則的做法明顯,連牛頭角順嫂也看出有問題,且不是偶一為之,受到公眾不斷投訴,


對於維護法治精神,為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把好最後一關的司法人員,蓄意放縱破壞社會秩序的暴徒,這樣的作為是否對的起入職誓言,對起年來受害的廣大市民,午夜夢迴,睡得安好否?

 

後記 :

何官這次明調暗升,衹屬署理性質,更明言衹有9個月署理期,以何官的資歷履歷,升上司法常務官階層似乎淺了一點,這次破格讓他署理,筆者疑惑是否屬 " 約滿酬金 " , 反正9個月後讓他坐正的機會不大,讓他自己 " 識做 ".

 

這就有如把一個資歷履歷尚淺的分店職員(連店長也不是), 因某種原因被調到總公司人事部署任管理層,面對的都是各部門資深經理級人馬(是否暗示他應自我反省) ,可以挺的多久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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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注 :

日昨撰文中對涉及司法人員身份有誤,承蒙網友指正,萬分感激,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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