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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奶粉04 

社論 - 奶粉廿三條 剝奪媽咪選擇權
香港頭條日報  2015年1月7日
http://news.stheadline.com/dailynews/headline_news_detail_columnist.asp?id=315163&section_name=wtt&kw=5

食環局就奶粉及嬰幼兒食物、營養及健康聲稱規管,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即時引起不少媽媽關注,部份媽媽大力反對,形容建議為《奶粉廿三條》,恐怕政府加大管制,既無助鼓勵母乳,更會剝奪媽媽的自由選擇權利。

根據食缳局建議,將禁止一歲以下「細仔」奶粉的營養含量聲稱,也不可作比較,例如「增加67%DHA」、「含優質乳清蛋白」等聲稱將來廣告中不能提。至於健康聲稱,例如「益生菌有助腸胃健康」,或「PhD磷脂對腦細胞功能是必需的」,將來究竟能不能寫,局方表示先聽民意,但無論甚麼聲稱,都要有根據。另外,三歲以下「大仔」奶粉及嬰幼兒食品聲稱的規管,則暫未有定案。

禁令建議背後原因之一,是當局希望鼓勵餵哺母乳,但這個想法過份理想化,試問在職婦女為工作拼搏,有多少人真的能抽空餵母乳,而且工作間輔助設施嚴重不足,在職婦女想一邊工作一邊餵極之困難,而且香港公眾地方(如商場)極缺乏哺乳室,有關法規亦欠奉,故禁奶粉廣告宣聲根本不可能推動母乳餵哺。

另外,奶粉中的營養含量或健康聲稱,屬正面資訊,並非對嬰兒有害,所以為何要禁?邏輯上令人不解。當然,有關資料必須有科學根據,這方面政府要求奶粉商提供,不能作失實宣稱或誇張誤導,公眾會支持,但不應以禁令形式管制,而是要求更詳實的成份和驗證資料。

有媽媽發起《反奶粉廿三條》組織,宣稱「保障我B 捍衛媽咪知情權」,最能代表媽咪的心聲,因為奶粉是有益產品,媽咪應有自由搜集不同資訊,為嬰兒作出最好的選擇,一旦政府禁止,媽咪便難以作出決定。

禁止奶粉營養宣稱,也可能開了極壞先例。現在很多健康產品宣稱抗老化、提高免疫力、健脾益胃等等,若奶粉可以管,其他健康食品也可以管,消費者將會無所適從,選擇權平白被剝奪了。

李一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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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的一篇社論, 社論, 本來是媒體反映市民大眾聲音的地方, 不過在特區的政治生態環境下, 已逐漸質變, 成為某些媒體老闆的傳聲筒甚或民主媒體的民意製造機器, 已偏離了反映市民大眾聲音的宗旨,

這篇社論以 " 奶粉廿三條 剝奪媽咪選擇權 " 為題, 開章明義已否定了食環局, 就奶粉及嬰幼兒食物的宣傳廣告展開公眾諮詢的建議, 扣上 " 廿三條 " 的中帽子, 眾所周知, " 廿三條 " 已成為負面的代名詞, 任何政府提出的規管建議, 都有反對的人加上 " 廿三條 " 的尾巴, 加以反對,

但這次媒體以社論形式, 代表了代表了市民大眾聲音(也許是代表了媒體的立場), 指 " 引起不少媽媽關注, 部份媽媽大力反對, 形容建議為《奶粉廿三條》", " 恐怕政府加大管制, 既無助鼓勵母乳, 更會剝奪媽媽的自由選擇權利", 否定了政府對嬰幼兒健康的關心,

社論以 " 當局希望鼓勵餵哺母乳 " 為基礎立論, 否定政府提出對奶粉及嬰幼兒食物的宣傳廣告加以管制, 指 " 這個想法過份理想化 ", 因而引伸到 " 在職婦女為工作拼搏, 有多少人真的能抽空餵母乳 ", " 故禁奶粉廣告宣聲根本不可能推動母乳餵哺",

首先, 外出工作的婦女對於餵母乳方面有困難是事實, 但母乳對嬰兒健康成長有好處, 相信大部份母親都不會反對, 不能以在職婦女工作的問題, 就否定了母乳的好處, 將奶粉 " 形容為 " 有益產品, 將母乳的 " 代替品 " 取代了母乳的地位,

其實有支持母乳育兒的母親, 雖是在職婦女, 也會堅持以母乳育兒, 每日把母乳擠出放在冰箱, 讓家傭定時餵給嬰兒, 奶粉衹是輔助食品, 在母親 " 不方便 " 的時候, 例如患上感冒需要服藥, 甚或外出公幹時, 才以奶粉取代母乳,

回歸以來, 奶粉市場的競爭激烈, 本來壟斷市場的幾個牌子由於自由行人士及內地需求殷切, 令本地市場屢屢缺貨, 本地媽媽大為鼓譟, 但令人奇怪的是代理商卻指有充足存貨供應本地市場(倉存奶粉那裡去了成疑?), 雖然政府採取措施限制個人攜帶嬰幼兒奶粉出境, 但仍阻遏不了水貨集團招攬市民以螞蟻搬家方式的將奶粉轉移到內地市場(真不明貨從那裡來?)

故此就造成不少新牌子奶粉的加入, 以爭奪這個大餅, 令原有壟斷市場的幾個牌子感受到威脅, 近年就形成了奶粉廣告戰如火如荼, 廣告除了針對本地市場外(沒有貨供應還賣什麼廣告), 還針對內地自由行的同胞, 就形成將奶粉效能誇大的趨勢, 這亦是內地廣告的特色, 至於奶粉廣告所指, 奶粉中的營養含量或健康聲稱, 加入了可以幫助嬰兒成長的 ABC, XYZ, 相信奶粉商亦拿不出詳實的醫學報告來證實他們的聲稱, 故此政府實有必要在這個範疇替媽媽們把關,

其實就嬰幼兒奶粉而言, 國際已有一套標準, 所有嬰幼兒奶粉必須含有嬰兒成長必需的養份, 其他額外添加的成份是否有需要成疑, 而這等額外添加的成份是否對嬰兒成長有幫助, 相信亦沒有確實的證據可以證明, 否則國際間早已將之納入嬰幼兒奶粉成份內作為標準的一部份,

雖然奶粉中的營養含量或健康宣傳聲稱屬正面資訊, 但這等所謂 " 資訊 " 衹能視作推廣廣告看待, 每個嬰兒的體質與吸收都不一樣, 難以嚴謹的科學實驗證明的確對嬰兒成長有肯定的幫助,

根據食環局建議, 是禁止一歲以下嬰幼兒奶粉的營養含量聲稱, 也不可作比較, 例如「增加67%DHA」, 「含優質乳清蛋白」, 至於健康聲稱例如「益生菌有助腸胃健康」或「PhD磷脂對腦細胞功能是必需的」, 將來究竟能不能寫, 局方表示先聽民意, 但無論甚麼聲稱, 都要有根據, 這是合理的要求(符合商品說明條例),

換言之, 奶粉商所售賣的嬰幼兒奶粉營養含量, 可以加入 " DHA " 與 " 乳清蛋白 ", 但不能以此作廣告宣傳, 至於健康聲稱例如「益生菌有助腸胃健康」或「PhD磷脂對腦細胞功能是必需的」, 這是游走於灰色地帶, 對嬰幼兒奶粉所含成份與其他牌子作間接的比較與宣傳,

如果將政府就奶粉及嬰幼兒食物、營養及健康聲稱規管展開公眾諮詢, 就指為 " 奶粉廿三條 " , 認為 " 剝奪媽媽的自由選擇權利 ", 更有媽媽發起《反奶粉廿三條》組織, 宣稱「保障我B 捍衛媽咪知情權」, " 因為奶粉是有益產品, 媽咪應有自由搜集不同資訊 ",

特區媽媽反應如此 " 激烈 ", 實令筆者感到詫異, 而指奶粉是有益產品更令人疑惑, 奶粉是母乳的代替品, 是嬰兒成長的食品, 並不是什麼 " 有益產品", 如果媽媽授以母乳, 根本無需奶粉, 因為母乳所含對嬰幼兒所需健康成長的成份比奶粉高得多, 況且餵母乳對嬰兒的親子關係是奶粉所不能代替的,

這篇社論顯然向反對政府就奶粉及嬰幼兒食物、營養及健康聲稱規管的一方側斜, 政府逋作出諮詢, 就引來媒體以社論形式 " 反映 " 媽媽的憂慮, 更有媽媽發起《反奶粉廿三條》組織,

這等作出激烈反應的 " 媽媽 ", 是否就可以代表了全港媽媽成疑, 政府規管嬰幼兒奶粉的出發點毋庸置疑, 是為媽媽選擇奶粉不致被誤導, 讓財雄勢大, 壟斷奶粉市場的數個牌子以推山倒海的廣告誤導媽媽, 以為有聲稱的效果可以幫助兒女成長, 更為此要付出比其他牌子貴的價錢去購買奶粉(其中就包含了不少推廣費用), 其實效果不比其他牌子奶粉為高,

社論的結語是 " 禁止奶粉營養宣稱, 也可能開了極壞先例, 現在很多健康產品宣稱抗老化、提高免疫力、健脾益胃等等, 若奶粉可以管, 其他健康食品也可以管, 消費者將會無所適從, 選擇權平白被剝奪了。"

說的一點不錯, 現時市面很多健康產品宣稱抗老化、提高免疫力、健脾益胃等等, 都是游走於藥物管制條例的灰色地帶, 也應管一管, 因為藥物管制條例制訂時, 並沒有健康產品這類項目, 健康產品衹是近年代才冒起的東西, 究竟是屬於藥物還是食品? 誠屬有所爭議,

就像 " 醫學美容 " 一樣, 究竟是屬 " 醫學 " , 還是 " 美容 " 範疇, 一樣引起社會極大爭議, 但兩者都關乎生命安全(醫學美容曾引起不少醫療事故), 健康保障(不少所謂健康產品被驗出含有西藥成份),

無論是 " 嬰幼兒奶粉 " , 或是 " 健康產品 ", 甚或是 " 醫學美容 ", 這等近年代冒起的東西, 無論對嬰奶兒成長, 市民生命安全及健康保障著想, 政府是否有責任管一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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