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牆有耳:蘭花系成員爆粗守行為 [ 李八方 ]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3月25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325/19089345
八方細細個就知,講粗口係唔啱、唔禮貌嘅行為,但今時今日,講粗口已經變成一種文化,但講粗口講到俾人告,你都咪話唔無謂,噚日喺東區法院就有一單。
話說調理農務蘭花系成員盧建民,舊年六四25周年嗰日,喺北角金殿大廈外,同喺度「集會」嘅愛港之聲成員互罵,盧不停爆粗,最後被票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控方話警方當日喺一個鐘內警告咗佢4次冇聽先至拉人。
案件原本噚日開審,但控方庭上同意不提證供起訴,畀佢自簽2,000蚊,守行為年半了事,但唔准佢再干擾或企圖干擾社會秩序、對任何人或威脅對任何人行使武力、作出喧嘩或有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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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現在才知道, 今時今日講粗口已經變成一種 " 文化 " , 疑惑香港人的素質是否在倒退, 退一步而言, 如果這種 " 文化 " 放在內地人身上, 又是否認為無傷大雅, 是內地人融入香港 " 文化 " 之中呢?
其實政治黨團組織以 " 調理農務蘭花系 " 為名, 已屬 " 文化 " 的一種, 成員貫徹組織命名的意義, 推廣粗口 " 文化 " 無可厚非, 但在公眾地方針對他人推廣粗口 " 文化 " , 則似乎有商榷之處, 被警方控以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實無可厚非,
警方當日在一個小時內警告4次才拘捕被告, 可見執法十分寬鬆, 有足夠時間讓被告人推廣粗口 " 文化 " , 更同意不提證供起訴, 讓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年半,
事件令筆者憶起當年 " 調理農務蘭花系 " 成員, 身為教師的林慧思以粗口辱罵警員事件, 到頭來還不是輕輕放下, 不了了之, 莫說是檢控林慧思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甚至連校內處分都衹是 " 口頭警告 ", 林慧思更揚言不會向受辱警員道歉,
市民是否認同教師以 " 粗口文化 " 表達心中所想? 市民是否認同我們的警務人員應帶同 " 老母 " 值勤, 為市民 " 服務 "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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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林慧思粵語爆粗曝光
香港東方日報 2013年8月10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0810/00176_020.html
當街辱警的小學女教師林慧思再有爆粗片段曝光,原來林老師不但用英語爆粗「What the fxxk」辱罵警員,更以廣東話爆粗「×你老母」問候警務人員,片段再次引起支持及反對者在網上激辯。林在facebook轉載《禁歌》的歌詞,其中一句「你禁到一個我,但禁唔到千千萬萬個我」,指「傳媒,我用這首歌回應你們所有問題」,又重申她不會辭職。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認為,林老師爆粗辱警屬不恰當行為,應向涉事警員道歉。
以「公安」指罵警務人員
該段長六分廿八秒的短片前日上載至YouTube,拍攝日期為七月十四日,即林在旺角行人專區以英文粗口辱警同日,片中可見林因青年關愛協會及法輪功的糾紛與一名警署警長爭執,當時警署警長向鏡頭外人士指「唔好講粗口」,林慧思聽罷稱「公安!講粗口咪講粗口!×你老母!」、「講粗口唔係違法!」後來更多次拍手及以「公安」稱呼警務人員。
警署警長提醒在場人士「如果引起騷亂、破壞安寧係可能違法」,亦指警民關係組正調解事件;林則取出手機攝錄,稱「你恐嚇我呀?你呢啲咪白色恐怖囉!我唔驚你」、「如果我講句嘢造成騷亂要拉我坐監喎」、「全場人做證!大聲啲講嘢都要拉嘅!」又聲言「我畀人拉慣!拉啦!」又要求警署警長提供警員編號。
林慧思昨於facebook轉載饒舌歌手MastaMic歌曲《禁歌》,稱「傳媒,我用這首歌回應你們所有問題」,另一則留言就說「講多次,你們做甚麼也好,我不辭職的,你們繼續吧!」
片段引起支持及反對者於網上激辯,反對林的網民批評她「擺明想挑釁警察」、「咁嘅人仲有資格做老師」,甚至認為警方應將林拘捕,另有網民讚揚警署警長克制;挺林一方則指事件緣於警方「應做而冇做」、執法不公,林只「仗義執言」,亦有人稱,「學生將來講粗口但見義勇為,好過唔講粗口但睇見唔公平當看唔見。」
教協:教師不應講粗口
大律師陸偉雄指,單憑一句粗口不能指有人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否則「全世界都應該拉」,但若其行為引致他人起哄或其他亂狀則作別論。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總幹事葉建源表示,再有新片段傳出,令事件難以平息,他重申,教師不應「講粗口」,有關事件應交由林慧思任教的寶血會培靈學校處理。何漢權則指,當局有必要檢討規管教師操守的指引。
本報昨曾致電寶血會培靈學校,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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