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曾佔領中大生 回鄉拜山被拒入境
明報 2015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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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參與佔領運動的兩名中文大學學生會前成員,昨分別與家人回鄉拜山時被拒入境內地,理由包括在港曾參與違法活動,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其中一名學生直言臨近畢業,擔心無法入境內地會影響求職。
皆曾屬學生會 被指危害國安
中大學生會前副會長關偉雄說,昨晨與家人一起回廣東鄉下拜山,經過內地關口時,職員用電腦掃描了他的回鄉證,隨即以「隨機抽查」為由將他帶入房間,其身分證及回鄉證被拿走,背囊也被檢查一次,之後更被人拍照。關說,等候近一小時後,一名內地人員拿着文件向他宣布,因他在港曾參與非法活動,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因此不能入境,要將他遣返香港。
關偉雄說自己「身家清白」,去年已卸任中大學生會職務,在學聯中也不活躍,僅在去年幫手組織過佔中商討日,佔領期間至10月起才以普通市民身分參與,不曾被警察抄過身分證,故對自己無法入境內地感意外,他說﹕「想不到崛起的大國連一個人微言輕的學生都怕得要死。」他估計未來至少兩三年都無法回內地,畢業在即,他相信求職時也無法勝任一些要回內地的工作。
昨日下午,另一中大學生會前成員馮世傑隨家人回廣東拜山時,同樣被內地關口人員攔截。馮說,他被帶入一間房,內地人員盤問其職業及背景,他如實回答,等候約半小時後,對方指根據《邊防條例》不可讓他入境,隨即將他遣返香港。他說內地人員態度還算友善,有人對他說﹕「唔好意思,上面啲嘢我都唔清楚。」
馮說,他一定程度上認同香港人是中國人,但被拒入境削弱了他的國民身分認同。他對無法回鄉拜山及探親感憤怒,打算暑假再「闖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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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與佔領行動的團體組織成員, 已有多人被拒入境內地, 有泛民黨團組織議員前此曾質疑政府將被捕人士資料轉交內地, 但被拒入境的中大學生會前副會長關偉雄, 指稱在參與佔領行動期間 " 不曾被警察抄過身分證 " , 證明泛民黨團議員前此質疑政府將被捕人士資料轉交內地, 全屬無中生有, 砌政府 " 生豬肉 ",
不過, 關偉雄指自己在學聯 " 並不活躍 " , 但可以進入學聯的管理核心成員殊不簡單, 如果說自己 " 並不活躍 " 無疑是質疑市民的智慧, 指在佔領期間 " 以普通市民身分參與 " 更是質疑市民的智商,
組織佔領行動的學聯學民核心成員, 佔領過後有不少人被拒入境內地, 證明內地有關部門已掌握了這兩個組織核心成員的資料, 兩個組織被視為推動佔領行動, 擾亂特區社會秩序, 違反特區法例的團體組織, 核心成員, 對此當然要負上相關責任,
在一國兩制下, 特區政府還未起訴相關人士並不表示內地並無制裁的權力, 張子強一案便是很好的例子, 他在特區犯案, 在內地被捕及審訊, 最終被判刑, 雖然張子強辯護律師極要求內地把張子強移交犯案地點的香港特區審訊, 但最終被內地法院駁回,
可見如在特區犯事, 內地是有權處理, 起訴及審訊, 特區雖說是一國兩制, 但當你持著回鄉證入境內地, 便被視為中國香港居民身份, 需受內地法律法規管轄, 在香港可以合法活動的團體, 以及組織的活動, 在內地未必會被認同, 在一國兩制下可能被內地視為 " 危害國家安全 " 的行為, 可以被處理, 起訴及審訊, 港人不要以為以香港人的身份, 就認為入境內地可以享有不同的 " 待遇 ",
關偉雄估計未來 " 至少 " 兩三年都無法回內地(訊息從何而來?), 畢業在即, 他相信求職時也無法勝任一些要回內地的工作(這是意料中事), 回不了內地工作衹是小事, 但當見工時人家問起為什麼被拒入境內地時如何回答, 分分鐘讓招聘的機構擔心招聘到一些政治激進份子進公司, " 同化 " 公司員工 " 靜靜起革命", 甚至" 炮打司令部 " 奪權, 令公司吃不了兜著走, 某媒體便是很好的例子,
在佔領過後, 有公司願意聘請被拒入境內地的求職者嗎? 在現時的營商環境, 如果員工不能入境內地, 對公司的發展(猶其是垮國公司)無疑是有影響, 而涉兩兩地投資管理及服務性行業的, 員工更不時要聲音兩邊走,
就算公司暫時沒有這樣的發展, 但可以自由出入境內地, 已成為大部份公司聘人的基本要求(甚至是用來測試求職者是否政治激進份子), 不能入境內地是求職者的軟肋, 當然, 求職者可以回應自己持有回鄉證, 顯瞞了自己不能入境內地的事實, 但瞞的了多久?
關偉雄指 " 想不到崛起的大國連一個人微言輕的學生都怕得要死 ", 這話就有點 " 激 " 了, 兩學主導的佔領行動癱瘓港九鬧市道路兩個多月, 暴力衝擊立法會, 損毀立法會大樓, 在佔領行動期間破壞社會公共設施, 甚至盜取政府或私人財物堵塞道路, 衝擊警察防線甚至要檢查運送警方補給食物的運輸車輛, 這算是 " 人微言輕 " 嗎?
拒絕 " 榜上有名 " 涉嫌在特區參與犯法行為的人士入境內地, 是世界各國及地區相關部門一貫維護國家安全的做法, 就如有學生在香港在成立伊斯蘭國香港分部, 支持伊斯蘭國對抗美國的 " 迫害 ", 看看你或組織的成員入境美國時, 相關部門如何 " 招呼 " 你? 難道 " 堂堂大國的美國連一個人微言輕的學生都怕得要死 "嗎 ?
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 筆者建議可找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為學生向美國政府交涉, 指學生衹是純粹發表言論, 不涉行動, 屬言論自由範疇, 看看美國政府如何回應? 一個不好, 連張達明自己也成為 " 被關注 " 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