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報道毋須犯險 - 石鏡泉
香港晴報 2015年6月9日
http://www.skypost.hk/column/石老師工作室/007001004070/%E5%84%AA%E8%B3%AA%E5%A0%B1%E9%81%93%E6%AF%8B%E9%A0%88%E7%8A%AF%E9%9A%AA/180423
傳媒工作者往往對突發新聞,包括災難、疫情等天災人禍,有過火的「專業反應」,常誤以為以身犯險是優質新聞的先決條件。其實,若要以人身安全換來任何一則新聞並不明智,傳媒工作者必須三思。
突發新聞因為事出意外,通常都有懸疑、衝突和新奇的元素,亦因其不是常規和不可預料的特質,往往更能吸引讀者,這類新聞官方發放的消息極為有限,記者現場採訪到的資訊便成為重要的新聞素材,而傳媒也在突發新聞中,發揮其「告知」公眾的功能。不過,公眾真的需要這些資訊或「新聞」嗎?在追訪長江客輪翻覆的災難和南韓新沙士疫情的過程中,港傳媒的確過了「火位」。
行內有「搶新聞」的做法,以其鬥快鬥新,哪怕是「鬥作」,甚至連記者自己也成主角,但求「有新聞」。迄今已逾400人死的長江客輪翻覆慘劇,有記者要求「現場報道」,其實所為何事?想證實政府資訊失實,還是想為這則新聞再添鹽加醋?一場遠在千里之外,因龍捲風而發生的慘劇,對港人除有點警惕作用或引發惻隱共鳴之外,還有沒有其他價值?這些資訊恐怕只淪為垃圾資訊或資訊「噪音」,對公眾並沒有甚麼實際意義。知識型社會實不再需要這類氾濫的資訊或數據,反而需要一些有用的知識,包括分析及有根據的論證。
有別於2003年沙士時,港傳媒發揮監察政府的作用,今次有傳媒工作者赴韓,走到當地曾接收新沙士患者的兩間醫院採訪,這樣報道是否專業?假如不幸「出事」,可否視為「偉大殉職」?無論這是前綫記者自行請纓作現場報道,抑或是傳媒管理層在市場化下驅使大機器的兩顆「螺絲」以身犯險,都不應獲公眾認同,因整個社會同樣要為他們不顧人身安全的行為而冒受感染的危險。
有人或認為以上都是較極端的例子,但若一宗交通意外,兩車相撞翻側,有攝記「勇」到爬入爛鐵堆車中,為求影張車內死傷者的慘狀,公眾又有何觀感?採訪、報道如能深入調查,找出事件真相,就像當年美國水門事件的兩位記者般,作出客觀而嚴謹的分析,才是專業傳媒工作者職責之所在。至於那些趣聞式、秘聞式,以至驚嚇式的報道手法,甚至收買、製造所謂的「目擊者」,根本就有損新聞的質素,更不必說能恰如其份地做好一則優質的新聞。
不少香港的傳媒工作者為求「自我感覺良好」,輕率犯險求新聞,又或投訴當局把救災範圍劃得太大太緊而妨礙新聞自由,其實,同業在犯險或投訴之前,應搞清楚自己的真正目的,權衡利害,還要顧及採訪會否妨礙當地救災工作等。總之,傳媒即使專業、拼搏,也未必動輒就要押上寶貴生命。當然,要求救護員「等等」,讓記者先做好佢份工,才讓救護員做好他們份工的人,就更不應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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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工會批石鏡泉「優質報道毋須犯險」論:對新聞工作者專業精神的蔑視
香港明報即時新聞 2015年6月9日(21:53)
《香港經濟日報》副社長石鏡泉今日在《晴報》專欄撰文,以<優質報道毋須犯險>為題,批評本港傳媒工作者誤以為以身犯險是優質新聞的先決條件,「以人身安全換來任何一則新聞並不明智」。
他以「長江翻船事件」為例,「因龍捲風而發生的慘劇,對港人除有點警惕作用或引發惻隱共鳴之外,還有沒有其他價值?這些資訊恐怕只淪為垃圾資訊或資訊「噪音」。至於《蘋果日報》早前派出兩名記者赴韓國採訪疫情,他質疑報道是否專業,「假如不幸『出事』,可否視為『偉大殉職』」?石認為,這類採訪不應獲公眾認同,「因整個(香港)社會同樣要為他們不顧人身安全的行為而冒受感染的危險」。
就石鏡泉的言論,壹傳媒工會以<求真,必須走進現場>為題,在Facebook專頁回應。工會指,長江郵輪慘劇致逾400死,事發地點是旅遊景點,死者是中國人,除警惕作用和惻隱共鳴外,事故還引發大量討論,包括中國政府處理天災人禍的效率與態度、對待死者家屬的態度等等,都具有新聞價值。過往多次在中國或世界各地的重大災難,都曾有港媒採訪,至於在港發生重大事故時,也會有CNN及BBC等外媒來港採訪,「沒有人質疑這些報道是『垃圾資訊或噪音』」。
對於《蘋果日報》派人到韓國採訪疫情,工會認為,韓國是港人旅遊熱點,惟疫症爆發後,當地政府一直有限度發放訊息,連患者的醫院名字也不得而知,傳媒基於專業求真的精神,有責任蒐集第一手資料。另外,工會又表示,赴韓的記者做足防護措施,佩戴口罩,常洗手,回港後即主動向檢疫人員表示曾接近醫療機構及輕微發燒,並即時接受測試及隔離觀察。
對於石鏡泉不點名提出,《蘋果》記者往現場採訪令「整個(香港)社會同樣要為他們不顧人身安全的行為而冒受感染的危險」,工會認為是「近乎誣衊的誇張評述,亦是對新聞工作者專業精神的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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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經濟日報》副社長石鏡泉日昨在《晴報》專欄撰文, 以<優質報道毋須犯險>為題, 批評本港傳媒工作者誤以為以身犯險是優質新聞的先決條件, 「以人身安全換來任何一則新聞並不明智」。" ------
撰文一出, 就被壹傳媒工會(借)日月神報網絡版即時新聞狠批, 筆者疑惑, 當事的民主報這兩天還未作出反應, 日月神報已吹響衝鋒號, 為民主報記者 " 抱不平 ", 即晚就出 " 壹工會批石鏡泉「優質報道毋須犯險」論:對新聞工作者專業精神的蔑視 " 新聞反擊, 當真是 " 皇上唔急太監急 ", 筆者質疑, 壹傳媒工會的反擊不在自己地盤民主報的版面, 反借外間勢力, 令人疑惑, 是新老總 " 不合作 " 乎?
壹傳媒工會的反擊可真夠激, " 對新聞工作者專業精神的蔑視 ", 指 " 壹傳媒工會以<求真,必須走進現場>為題, 在Facebook專頁回應, 不過這標題當真令人失笑, 新聞工作者 " 求真 " 放在其他媒體都無問題, 但放在民主報與日月神報就有點那個, 無須 " 畫公仔畫出腸 " 了吧?
對於石鏡泉不點名批評民主報記者到韓國新沙士源頭醫院 " 現場採訪 ", 令 " 整個(香港)社會同樣要為他們不顧人身安全的行為而冒受感染的危險 ", 筆者十分認同, 雖然記者有 " 佩戴口罩, 常洗手, 回港後即主動向檢疫人員表示曾接近醫療機構及輕微發燒, 並即時接受測試及隔離觀察 ",
但問題是他們的防禦設備是否足夠? 記者對的疫症的預防知識是否足夠? 到韓國新沙士源頭醫院 " 現場採訪 " 時, 除了佩戴口罩, 有否穿上全套防禦服, 佩戴手套, 眼罩及鞋套? 在離開新沙士源頭醫院時, 有否澈底棄置防禦服飾在指定的裝置內, 以及即時清洗身軀, 換上潔淨服飾才乘搭交通工具, 回到所居酒店, 以免將新沙士帶到社區之中,
如果如壹傳媒工會所指, 記者 " 有佩戴口罩, 常洗手 ", 但在到韓國新沙士源頭醫院 " 現場採訪 " 時, 沒有佩戴上面所述的服飾及走預防程序, 這兩位記者當真十分幸運, 因為韓國有關方面已驗出新沙士源頭醫院門把手亦存在新沙士病菌, 一經接觸已可能受到感染,
雖然記者 " 回港後即主動向檢疫人員表示曾接近醫療機構及輕微發燒, 並即時接受測試及隔離觀察 ", 但新沙士感染後有十四天的潛伏期, 在此期間可能並無任何表徵, 但已具備經空氣傳播機會, 記者乘搭飛機回港, 全機乘客都有機會 " 中招 ", 猶其如果在十四天檢疫期證明屬陽性反應, 同機乘客早已四散, 甚致轉到其他國家或地區你教政府如何 " 尋人 " 作出隔離?
石鏡泉說的對, 新聞工作者專業精神不能凌駕於社會安全之上, 至於外國傳媒垮國界垮地區派員採訪, 派出的多屬外訪有經驗的資深記者, 亦不會親身犯險, 憑著一腔熱血, 衹 " 佩戴口罩, 常洗手 " 就闖到韓國新沙士源頭醫院 " 現場採訪 " ,
石鏡泉是經濟日報副社長, 屬行政管理人員, 但亦是資深傳媒人, 他的撰文從記者自身安全出發, 這是行政管理人員的職責, 記者採訪出事, 家屬 " 上訪 " 的對象便是老總與社長, 能不為職員的安全擔心嗎? 但現今許多初生之犢採訪時 " 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 , 往往跑到最前線去, 令致老總及社長為他們擔心, 相信石鏡泉是有感而發,
至於有等媒體主事人 " 鼓勵 " 記者 " 衝鋒陷陣 " 以獲取 " 第一手 " 甚或 " 獨家新聞 ", " 鼓勵 " 編輯 " 奪取受眾眼球 " 往往令致編採鑽進將新聞 " 無限擴大 " , 加枝添葉甚致 " 老作 " 的牛角尖, 令業界側目,
此外, 還有媒體編採 " 起義奪權 " , 令媒體為個人意念 " 服務 " , 失卻了傳媒人應有的操守與道德, 這種種媒體 " 怪現象 " 看在資深傳媒人的石鏡泉眼裡, 實令人神傷, 以 " 優質報道 " 為題, 實意有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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