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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港大10  

陳文敏指警禁錮學生表證成立
香港星島日報加拿大溫哥華版  2011年8月24日
http://news.singtao.ca/vancouver/2011-08-24/hongkong1314176607d3380826.html

對於警方在副總理李克強訪問港大的保安措施,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表示不能接受,表達強烈不滿。

陳文敏表示,根據表面證據,港大校慶當日警方將手無寸鐵的學生推入後樓梯並不准他離開,已構成非法禁錮。但由於只有學生才能提出投訴,如有需要,校方會向有關的學生提供法律意見及協助。

港大開學禮黑絲帶派過千條

港大舉行開學典禮,有學生發起開學禮黑絲帶行動,向出席開學典禮的同學派發黑色絲帶以及傳單,以表達對818港大百周年慶典安排的遺憾及不滿。

活動發起人之一的醫學院學生黃樂孺表示,已派發過千條黑絲帶。同學要求校方追究818警察在校園內剝奪學生、校友、教職員、職工及公眾人士的自由及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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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禁錮?學生講大話
香港太陽報  2012年2月4日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20204/00407_017.html

【本報訊】警方在八一八事件當日,把港大學生李成康及另外兩名學生推入後樓梯,檢討小組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認為警方不適當使用武力,但非法禁錮學生的指控並不成立,更踢爆李成康等人大話連篇,三人在後樓梯不斷以言語挑釁警方,又用相機近距離拍下警員面容及警員編號,與他們說當時很害怕有很大落差。警方回應指當日管制區的設立是與港大磋商後定出,管制時間內只有認可人士出入,不可逗留,其他人不准進入,當日港大保安人員無法勸離三名男子,警方使用最低武力將三人推回後梯,是確保管制區的完整性。

檢討小組昨日在記者會上播出一段在後樓梯附近閉路電視拍下的八分鐘片段,見拿大聲公的三名學生欲從後樓梯步出,但遭多名警員及校方保安阻止,學生一度高舉雙手以示無衝擊行為,但警方卻突然把三人推入後樓梯,小組直指此舉涉及不適當使用武力。

不過,三名學生被推入後樓梯後的情況,與三人向外宣稱的卻是另一版本,檢討小組委員、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指出,三名學生被推入後樓梯後,其中一道門一直開着,無人說不可讓學生離開,期間亦有學生報的同學進出後樓梯,學生更與保安員有講有笑。李成康在後樓梯內,則多次質問警方是否非法禁錮他們,又舉起相機放在警察的面前拍照,當警方沒有行動時,他又問警方「做咩唔出聲呀,扮《學警雄心》吖?」有學生則說「影塊面唔好玩,不如影佢哋啲號碼」,更指警員「樣衰」。

李成康昨日解釋,他手持的四條短片為事件真相之關鍵,他並未向檢討小組呈交「證據」,主要是因為已交由律師處理,並非想隱瞞事件,他今明兩日會與律師商討如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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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學術資格不足捐款罪責未清 豈能參與副校長遴選?  [ 黎子珍 ]
香港文匯報  2015年2月23日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2/23/PL1502230001.htm

陳文敏為爭奪港大副校長一職,祭出了「批評就是打壓學術自由」的武器,禁止傳媒批評,這種做法欲蓋彌彰,只能進一步證明,陳文敏故意把遴選工作政治化,目的不過是為取得副校長一職造勢。然而,陳文敏既非講座教授,甚至連博士學位也沒有,學術資格並不符合副校長的要求。

加上他在擔當港大法律學院院長時,曾經收取了戴耀廷的「匿名捐款」作「佔中」之用,有關行為已經觸犯了廉署的規定,有市民亦已到廉政公署投訴戴耀廷和陳文敏。請問一個學術資格不足的人、一個牽涉罪案的人,有何資格參與副校長遴選?有何資格擔任副校長?如果港大委任了這樣的人當副校長,不旋踵他就要面對官司審訊,請問港大聲譽何在?委任副校長不能輕率。香港學界不是沒有人才,何必要用有污點的人?是因為鬥氣還是其他政治原因?值得社會各界關注。

如果說,選拔香港大學副校長,是一個學術專業的問題。那麼,陳文敏就應該列出其專業水平和過去的學術成績來說服公眾,證明陳文敏的確有資格擔任港大副校長。然而,陳文敏卻反其道而行,聯同反對派將遴選工作大肆政治化,發動了聯署,誣指「左報批評陳文敏就是政治打壓」,而且無中生有製造謠言,扯到了行政長官打電話給港大校務委員,阻撓陳文敏當副校長云云,並且由《蘋果日報》、自稱「公信力第一報」等全力炒作,企圖製造一場政治風波,劍指行政長官。

將遴選工作政治化只為爭奪副校長一職

如果說,行政長官打電話給港大校務委員「干預施壓」,這是極為嚴重的指控。陳文敏和反對派有真憑實據,就應該公布出來,究竟是甚麼時候,有哪位校務委員收過行政長官的電話,通話的內容說過了甚麼。但到現在為止,反對派及有關傳媒仍是子虛烏有的「聽說」,完全提不出有關的人名和證據,說明了陳文敏和反對派一直採用謠言攻勢,企圖欺騙公眾。

其實,在副校長遴選工作並未完成之際,陳文敏和反對派已經跑出來說,「行政長官阻撓陳文敏當副校長」,企圖製造先入為主、人選已經確定的印象,行為完全是破壞了遴選的規矩。這樣對其他候選人絕對不公平。陳文敏要為自己造勢,先高調肯定《學苑》的「港獨」文章,製造了他就是維護「香港大學學術自由」的「英雄形象」,以表示自己在這一方面,遠遠壓倒其他競爭者,擔任副校長捨我其誰?接下來,他更加發動了所謂學者聯署,為奪取副校長一職製造聲勢。這是一場自編自導自演的鬧劇。

陳文敏和反對派搬弄出「學術自由」的唬人理由,禁止傳媒批評其以往表現及學術資格,不過顯示出他理虧心虛。陳文敏和反對派不是一直在叫嚷「要維護新聞自由」嗎?為甚麼現在又雙重標準,一部分傳媒擁有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另一部分傳媒卻沒有新聞自由?這就證明他們想搞一言堂,禁絕不同的聲音。

陳文敏為甚麼要搞一場遴選風波,原因是他自己知道沒有真材實料,不夠資格擔任港大副校長。所以才要製造所謂「特首施壓」風波,否則將難以與其他競爭者競爭。出任港大副校長一職需要在學術上有一定地位,一般都屬於講座教授級別,擁有崇高聲望的知名人士。但陳文敏於上世紀80年代曾領取獎學金到英國進修,卻以所謂「民主抗爭」為由半途而廢,當時未有完成博士學位便匆匆返港,至今仍無博士資格。請問陳文敏能否出來交代其學術水平?如果一個大學教職員,學術水平不夠格、管理學院烏煙瘴氣、面對批評毫無雅量,睚眥必報,是否適合擔任大學副校長?

戴罪之身有何資格擔任副校長?

更重要的是,擔任港大副校長必須「身家清白」,但陳文敏是「戴罪」之身,試問如何能擔此重任。陳文敏的下屬、「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曾向港大提供145萬港元的「匿名捐款」,作為籌辦「佔中」的經費,其中30萬元捐給法律學院,當時接受人就是陳文敏。身為院長的陳文敏竟然與戴耀廷共同隱瞞幕後捐款人,已經違反了大學的捐款規定。

廉署的反貪指引,列明大學不能接受匿名捐款,任何捐款都必須來歷清楚,戴耀廷轉交捐款時一直拒絕透露捐款人姓名,當中明顯存在違規,而陳文敏身為管理層知法犯法更是罪加一等。早前已經有市民到廉署投訴戴耀廷、陳文敏等人,相信廉署目前正就案件調查和搜證,當證據齊全時,隨時就會展開檢控。大學副校長的任命不能兒戲,既然陳文敏隨時有官司在身,就不應該參與副校長遴選,如果港大委任了這樣的人當副校長,不旋踵他就要面對官司審訊,請問港大的聲譽何在?

陳文敏和大力支持他的所謂學者,現在擺出一副「學者的意見,不允許他人批評」、「學者的專業表現、管理能力不允許新聞界批評」的唯我獨尊架勢,但是為甚麼社會各界不能討論學者的表現和言行,不能批評其失職的表現?難道看到有不合資格的人要擔任港大副校長了,社會輿論都不能發聲,以免被扣上「打壓學術自由」的帽子?香港大學是政府公帑營辦的一個大學,所有資金都是來自納稅人,從港英政府管治的年代開始,政府就有一整套管理大學的辦法和渠道,校監更有權有責就校政表達意見,傳媒也可以評論大學的任命。為甚麼到了特區年代,這一整套制度立即蕩然無存了?港大就變成了「獨立王國」,連批評都不可以,他們的法理依據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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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看完上面的三則新聞回顧, 對於陳文敏的個人品格與學術資歷是否夠格擔任港大副校長一職, 請自行判斷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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