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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蘋果記者06  

吳克儉報警阻採訪被斥壞先例   議員指浪費警力 記協譴責警方做法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12月26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6/19427326

【本報訊】《蘋果》兩名記者前日在中區追訪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期間遭警方重案組探員截停,探員更稱接獲舉報疑有人行為不當,記者即使出示記者證表明正採訪,仍以遊蕩罪被強行帶返警署。一度拒評論事件的教育局,昨承認因吳克儉感人身安全受威脅而報警,做法惹起各方抨擊,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吳克儉立壞先例,找警察阻礙記者採訪,直斥吳作為公眾人物被正常追訪不應小題大做。

記者:蕭洛汶
 
相隔不足24小時,教育局態度由不評論事件,改為發聲明稱吳克儉本周曾數次被陌生人及車輛跟蹤,由於不清楚對方身份和意圖,感人身安全受威脅,教局遂於星期四報案,並相信警方以一貫專業態度處理事件。

林大輝:唔需要太驚青
 
教局發言人晚上再補充,指對方(記者)從沒表明身份,基於合理懷疑及保安需要,尋求警方協助是穩妥做法;又指若一早得悉陌生人是記者或對方能表露身份,局方對於合法採訪工作並無需要警方協助。無綫新聞昨報道,教育局是經保安局向警方轉達求助。保安局至截稿前未有回應。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公民黨梁家傑指事件非常不妥當,認為記者僅進行正常採訪,「嗰度政府總部嚟㗎,標你參都唔會喺度出現,就算你唔知係乜人跟你,可以搵人問吓對方先,係咪記者?有乜幫到你?好過就咁報警」。他批評吳是找警察「擋架」記者,浪費警力兼開壞先例,「梁振英咪要日日報警?」工黨何秀蘭亦指吳報警前應對對方有合理懷疑。

建制派議員同樣不留手,林大輝指既然吳稱每月閱讀至少30本書籍,不妨多看娛樂雜誌,便知很多明星被傳媒追蹤報道,「若個個明星都報警,我怕會浪費警力,少咗人手去維護香港治安安全!」林指吳克儉也是政治明星,公眾人物被追訪在所難免,「唔需要太驚青」。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葉國謙則說理解記者工作,但認為不能因為是記者,便做甚麼都可獲豁免。

監警會委員鄭承隆稱,監警會不能在現階段介入事件,但會認真覆核每個投訴,建議記者若認為警方做法有問題,可先向警方投訴警察課投訴。

總編:或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蘋果》總編輯陳沛敏指整個採訪已展開數天,其間記者與局長一直保持安全距離,沒向對方表露身份,因何時表露身份要視乎新聞性質,「有時候記者需要放蛇,或是暗中觀察完才問反應」,而且當時記者的採訪亦未完成,就已被警方帶走,是侵犯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她稱會研究是否採取跟進行動,包括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又重申吳克儉作為教育局局長,「若真的對記者的職責及採訪手法如此無知,我們表示遺憾;若明知只是記者採訪,仍報警耗用警力試圖阻礙新聞工作,我們予以譴責」。

香港記者協會對事件感憤怒,認為嚴重妨礙採訪自由,強烈譴責警方做法,要求警方確保日後不會再發生同類情況。攝影記者協會發聲明表示極度關注,指記者向警員表明身份,應已消除警員對兩人「有不當行為」的疑惑,惟警方仍將他們帶返警署,希望各界尊重新聞自由,以互諒互讓態度處理傳媒採訪需要。

議員意見

梁家傑:
就算你唔知係乜人跟你,可以搵人問吓對方先,係咪記者?有乜幫到你?好過就咁報警。
 
林大輝:
若個個明星都報警,我怕會浪費警力,少咗人手去維護香港治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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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克儉感受威脅教局報警拘記者
香港星島日報  2015年12月26日
http://std.stheadline.com/yesterday/loc/1226ao11.html 
 
(星島日報報道)兩名《蘋果日報》記者前日追訪教育局局長吳克(圖)儉時,被警方以涉嫌遊蕩罪帶署扣查句半鐘後獲釋,警方證實兩人不涉任何罪案。教育局指,吳克儉近日數次被陌生人及車輛跟蹤,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遂於前日報案。據了解,教育局是經保安局轉介求助。

教育局發言人強調,局長從不知有關陌生人的背景及來意,對方亦從來沒有表明身分,基於合理懷疑及保安需要,局方尋求警方協助是穩妥的做法。若一早得悉陌生人是記者或他們能表露記者身分,對於合法的採訪工作,局方並無需要尋求警方協助。事實上,局長的日常工作及活動均慣常與新聞界接觸,並期望雙方能保持良性的互動。

警方發言人稱,警方前日上午接獲部門轉介有關案件,同日下午發現涉案車輛及將之截停調查,車上兩男女自稱為記者,兩人被帶署確認身分及證實事件不涉及任何罪案後獲釋。

《蘋果日報》總編輯陳沛敏批評吳克儉若明知只是記者採訪,仍報警耗用警力試圖阻礙新聞工作,對此予以譴責。她又指會諮詢法律意見,研究是否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香港記者協會指高官作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隨時影響公眾利益,記者追訪和監察是履行職責的做法,而警方在記者出示證件後仍被帶署,做法無理。

不過,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認為,局長雖是公眾人物,若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報警是合理。

201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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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克儉被不明人士跟蹤數天, 卒之報警求助, 問題關鍵在於跟蹤者的身份及動機, 如果吳克儉一早知悉跟蹤者是記者身份, 記者又表明身份要求採訪, 那吳克儉仍然報警是為不妥但顯然跟蹤記者採用的車輛並非報館採訪車, 而跟蹤吳克儉的記者亦沒有在吳克儉步出家門上班時表明身份進行採訪, 然後才繼續 " 跟縱 ", 相信如果涉及的記者曾向克儉表明身份及乘坐報館採訪車 " 跟蹤 " 的話, 吳克儉當然不致 " 捋虎鬚 " 報警求助( 記者是無冕皇帝嘛 ),

由此可證明吳克儉確是不知悉跟蹤人士是記者身份, 而有鑑於近日激進本土組織人士行為越趨激烈, 而TSA事件引起社會爭議, 吳克儉是教育局負責人, 被這等激進本土組織人士釘上毫不出奇, 基於人身安全理由, 吳克儉在被跟蹤數天後向警方求助無可厚非,

由於記者並非使用報館採訪車, 而又未向吳克儉表明身份, 則不能定性為正常的採訪行為, 而屬秘密搜集目標人物 " 言行( 這是民主報老總陳沛敏說的 ) " 的行為, 雖說政府官員是公眾人物, 但媒體記者採取這等長期跟蹤搜集目標人物 " 言行 " 的手法, 應在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前提下方能採用, 因為這等行為涉及侵犯目標人物的個人私隱, 什麼範疇是屬公眾知情權, 什麼範疇是屬目標人物個人私隱極具爭議  - 總不成吳克儉的家居生活, 家人的行止, 也要滿足 " 公眾的知情權 " 吧?

這次民主報派出記者隱藏身份跟蹤吳克儉數天, 筆者著實看不到吳克儉有涉及違反重大公眾利益, 導致媒體記者要採用隱藏身份方式跟蹤吳克儉搜集資料的誘因, 何況民主報在沒有合理 " 懷疑 " 的情況下, 連續數天派出記者隱藏身份跟蹤吳克儉, 而又被吳克儉 " 發覺 ", 這那裡是隱藏身份的方式, 明顯的是要讓吳克儉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與社團人士的手法無異,

記得多年前有媒體派出連續數天派出記者跟蹤法官, 老總卒之被起訴定罪判囚, 因為事涉藐視法庭及令法官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雖說吳克儉不是司法界人士, 但媒體在沒有合理懷疑下, 以這種手法(意圖)令吳克儉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行為, 是否有違傳媒道德操守成疑.

而記協的力撐民主報則更令人失笑, 記協指 " 高官作為公眾人物, 一言一行隨時影響公眾利益, 記者追訪和監察是履行職責的做法 ", " 記者被警方突然帶走, 失去了採訪時機, 剝奪市民知情權 ",

筆者不明在事件中涉及的記者行為是屬正常的 " 追訪 " 嗎? 根本是 " 有追冇訪 ", 而 " 監察高官 " 是否在沒有合理懷疑下, 要採用這等 " 隱藏身份 " 但又(意圖)被目標人物 " 發覺 " 的方式去 " 監察高官 " ? 媒體以 " 市民的知情權 " 為理由採取非常手段搜集資料, 要獲得社會的認同, 甚至要獲得法庭的認可, 不是傳媒可以說了算, 記協這是鼓勵業界濫用傳媒權力, 令人側目,

至於警方的做法, 在接到政府官員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求助時, 截查目標人物是慣常做法, 何況民主報記者使用的顯然不是媒體採訪車, 就算出示記者證, 亦有需要核實其真偽, 何況在違法的佔領行動期間, 有自稱是記者的人士亦涉及參與佔領行動, 具雙重身份, 顯示記者亦可能涉及罪案, 警方對於出示記者證表明身份的人士採審慎態度可以理解.

後記 :

被警方帶走的兩名民主報記者, 步出警署時均以口罩遮去廬山真面目, 著實令人難以理解, 如果是正常的採訪工作, 為何不願以真面目示人, 不願曝光在同業鏡頭前, 難道他們端的是見不得光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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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記協對有記者在執行職務時被警方以涉嫌「遊蕩罪」帶返警署扣查之回應 (Chinese only)  
http://www.hkja.org.hk/site/portal/Site.aspx?id=A1-1437&lang=en-US

香港記者協會對有記者在執行職務時,被警方以涉嫌「遊蕩罪」帶返警署扣查,致未能繼續履行職責,認為事件嚴重妨礙採訪自由。記協對事件感憤怒,並強烈譴責警方做法,要求警方確保日後不會再有同類情況發生。

《蘋果日報》兩名記者昨午在中區追訪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突然有數名便衣警員上前截查。雖然記者已即時出示記者證,但探員沒理會,更一度拒絕讓記者致電通知 上司,反指兩記者是遊蕩罪嫌疑犯,將記者帶返警署扣查個半小時。警方期後又改口表示,只是邀請記者協助調查,兩名記者錄取口供,被扣查個半小時後才離開。

本會認為,高官作為公眾人物,其一言一行隨時影響公眾利益,記者追訪和監察是履行職責的做法。但警方在記者當場出示證件,證明自己正在履行職務時,仍以涉嫌干犯「遊蕩罪」為由,把記者帶返警署,實在是無理的做法。

新聞工作爭分奪秒,記者被警方突然帶走,失去了採訪時機,剝奪市民知情權。本會亦擔心此例一開,會窒礙記者採訪工作,本會要求警方確保,日後不再有同類情況出現。

本會呼籲,若記者日後遇到同樣情況,請致電2591-0692到記協求助及備案。

香港記者協會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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