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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遊行01

撐警大聯盟尖沙咀遊行支持警察約二百人參與
香港商業一台新聞  2016年2月14日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newsdetail.aspx?ItemId=854361&csid=261_341

撐警大聯盟發起下午由尖沙咀鐘樓遊行去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約二百名市民及退休警員等參與。聯盟召集人李偲嫣表示,對大年初一晚的旺角騷亂感到心痛,希望站出來為警員打氣,又期望政府將參與的「暴亂分子」繩之於法。她認為,政府及香港人都應該反思如何化解年輕人長期積壓的怨氣,警方亦應查清楚示威者的動機。

參與遊行的旅遊從業員聯會榮譽會長林少麟表示,騷亂對旅遊業界的實質影響尚未浮現,但可能會令有意來港的外地旅客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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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警遊行逾300人參與 有警員不滿當晚部署? 李思嫣:不是追究責任的時候
明報即時新聞  2016年2月14日
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214/s00001/1455439716553

正義聯盟及撐警大聯盟今午發起遊行,支持警方在年初一旺角衝突執法,由尖沙嘴鐘樓遊行至旺角兆萬中心外,逾300人參與,沿途呼叫「嚴懲暴徒,還我法治」,遊行其間一度被市民以粗口辱罵。

正義聯盟召集人李思嫣表示,遊行有三大訴求,一)支持警方執法及對受傷警員表示關注,二)要求政府及執法部門緝拿所有參與旺角衝突的人及嚴懲滋事分子,三)希望家長及同學留意不少年輕人參與旺角衝突,認為即使對社會及政府有不滿,亦不可以違法及暴力行為宣泄。

問到有前線警員不滿當晚部署,李思嫣指,當晚暴亂是有心策劃,又指現時不是追究責任的時候。

香港旅遊從業員聯會、香港旅遊促進會、香港導遊總工會、香港入境團旅行社協會等7個旅遊業界組織亦參與遊行。香港旅遊從業員聯會榮譽會長林少麟表示,逾百人報名參與遊客,要求緝拿參與旺角衝突人士,認為香港安定才有利發展。問到旺角衝突對本港旅遊業影響,他表示未有實質數據反映,但對遊客造成心理影響,令有意來港者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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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撐警遊行高峰時有7百多人參加
香港電台新聞   2016年2月14日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242116-20160214.htm

撐警大聯盟下午發起遊行,由尖沙咀鐘樓前往旺角行人專用區,支持警方執法。警方表示,遊行最高峰時有770人參與,大會就表示,有過千人參加。

旅遊從業員聯會榮譽會長林少麟表示,安定繁榮的社會才會受遊客歡迎,批評在年初一晚參與旺角騷亂的人是滋事份子,不認同他們表達訴求的方式。

他表示,暫時未知事件對旅遊業的影響,但提到在多個國家都有遊客查詢事件。他又指出,若再發生同類事件,旅客可能會有一段長時間不敢再到香港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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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千人遊行支持警方執法 (港聞)
星島日報即時新聞   2016年2月14日
http://std.stheadline.com/breakingnews/20160214a150420.asp

一批市民參加撐警大聯盟發起的遊行,下午由尖沙嘴鐘樓前往旺角行人專用區,支持警方在旺角暴亂中執法。遊行人士抵步後舉行集會,至下午4時半結束。大會表示有超過1000人參與。

遊行人士包括退休警員,及旅遊從業員聯會成員等。大聯盟召集人李偲嫣對旺角暴亂感心痛及難過,要求警方將當晚的暴徒繩之於法。

面對當下的社會情況,李偲嫣認為政府及港人都應反思如何化解年輕人長期積壓的怨氣,警方也應查清楚示威者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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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千人撐警遊行 譴責暴徒禍港
東方日報即時新聞   2016年2月14日
http://hk.on.cc/hk/news/

【on.cc東網專訊】旺角在年初一晚至初二凌晨發生暴亂,社會各界紛紛譴責暴力導致多人受傷。撐警大聯盟、正義聯盟及旅遊業從業聯會今午發起支持警方遊行,遊行隊伍約3時正由尖沙咀鐘樓起步遊行至旺角西洋菜街兆萬中心,1小時後陸續到達西洋菜街,並於警方劃定的示威區開始集會,集會約4時半宣布結束,期間有約20名軍裝警員及負責舉警告旗的旗手在周圍駐守。

警方指,遊行最高峰有770人,大會則指有過千人參加,當中有退休警員參與,由於遊行人數眾多,隊伍需分批出發。遊行人士期間手持撐警的心型標語,又展示寫上「豈容暴徒禍香港」等字句的橫額。

撐警大聯盟及正義聯盟召集人李偲嫣表示,對旺角發生暴亂感到難過及心痛,希望遊行可為警方打氣,同時希望當局可將暴亂分子繩之以法,並希望社會明白,即使年青人對社會存在不滿,亦不應採取暴力方式表達。李續指,年初一晚曾路經暴亂現場,目睹有人運送武器,認為他們無疑是暴徒,希望「辱警罪」可盡快設立。她又強調今日遊行採和平方式進行,如有衝突會聽從警方安排。

對於有前線警員對警方部署感不滿,李偲嫣指警方今次部署未必盡善盡美,但暴亂屬有心策劃,因此重點應放在着重防止以後同類事件發生。另外被問及今次暴亂是否社會矛盾長期積壓所致,李指除了策劃今次暴動的人士,社會上長期有恐怖分子策劃暴動,又有黑金勢力及政客懷有野心,而佔中後更有鳩嗚團蠢蠢欲動。

旅遊從業員聯會榮譽會長林少麟指,今日到場旨在支持李偲嫣發起的遊行,指現時雖未有暴亂對旅業影響的數據,但相信暴亂會令想來港的旅客卻步,認為若再發生暴亂,會令旅客不敢再來港。

任職家庭主婦的黃太與丈夫及兩個分別15歲及1歲半的兒子前來遊行,支持警方行動,她擔心暴亂中打警察的行徑影響社會安寧,希望遊行可教育下一代。旅遊從業員張先生則預期暴亂會令其生意損失3成,認為暴徒掟磚及縱火會嚇得旅客不敢來港,稱年青人對社會有不滿要抒發,但認為不應採取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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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昨有團體組織發起遊行, 支持警方嚴正執法, 筆者轉載一眾媒體對此則新聞的報導, 讓網友比對一下不同媒體的報導 " 手法 ",

支持警方嚴正執法的主辦團體表示有超過1000人參與遊行, 警方則指遊行最高峰有770人, 而商業一台的新聞報導指 " 有約二百名市民及退休警員等參與(遊行)",  而日月神報的報導則指 " 逾300人參與(遊行) " , 還加上 " 遊行其(期)間一度被市民以粗口辱罵 " 的 " 獨家報導 " ,

商業一台與日月神報兩媒體報導的遊行人數, 比諸主辦團體及警方發表的數字少了一大截, 令人詫異, 主辦團體及警方發表的數字都 " 被失蹤 " 了,  受眾衹能 " 信 " 媒體的編採, 這又是否屬於褫奪了受眾的知情權呢? 真要問問記協了,

媒體有其立場毫不出奇, 但在新聞上 " 做手腳 " , 意圖隱瞞或把不實的消息傳播到社會上誤導市民就令人髮指, 日月神報的" 獨家報導 " 指支持警方嚴正執法的遊行,  " 遊行其(期)間一度被市民以粗口辱罵 " , 相信稍有良知的市民都不會對支持警方(在旺角暴亂事件中)嚴正執法有所異議, 日月神報在報導支持警方嚴正執法的遊行中, 加上這樣的 " 消息 " 令人厭惡,

其實自年初一旺角發生暴亂以來, 日月神報的報導, 由最初的 " 警民衝突 ", " 暴力衝突 ", " 到最近的 " 旺角騷亂 ",  始終不願承認事件是 " 暴亂 ", 更不斷以 " 文摘 " 形式在網絡即時新聞中加插 " 另類人士 " 的撰文, 曲線支持暴徒的行為, 甚至將責任歸咎於政府, 歸咎於梁振英, 更有資深政治評論員撰文將事件形容為 " 旺角激鬥 ", "  既防(暴徒)鬧事,更防(政府)借勢, 原來暴徒圍毆警察, 阻撓記者採訪, 毆打記者, 堵塞馬路, 四處放火都衹是 " 激鬥 ",  " 鬧事 " 而已,

暴亂事件中一百三十多名傷者有九十多名是警察, 其中有三人要留醫, 一人要接受手術, 這算是 " 激鬥 ",  算是 " 鬧事 " 嗎? 這位資深政治評論員的良心端的是被狗吃了去,

日月神報每自詡為文化人的媒體, 知識份子的報張, 可近年的表現卻與文化人, 與知識份子的認知愈走愈遠, 不斷質疑及挑戰受眾的智慧及道德底線, 作為日月神報的讀者, 不再是文化人與知識份子身份的象徵, 支持這樣的一份媒體, 不啻是侮辱了自家的身份, 是否仍然繼續支持這樣的一份違反民意, 弄虛作假, 支持暴徒的媒體, 自家看著辦吧.

15明報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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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劉銳紹的旺角激鬥

【騷動過後】既防鬧事 更防借勢(文:劉銳紹)
香港明報即時新聞  2016年2月12日
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212/s00022/1455272067474

旺角激鬥,不能只觀一點,須多角度審視。概而言之,既防鬧事,更防借勢,此乃歷史經驗。

第一,如斯暴力,應該譴責。

無論施暴者有多大理由、多強烈的不滿,也不能以如此暴力行事。我不認同「這類暴力已比外國抗爭的暴力為輕」的觀點。如果此論據成立,也許早晚會演變成支持伊斯蘭國的恐怖活動。衡量抗爭手段的標準,應以本地老百姓普遍認同的可接受程度,而不能簡單地與其他地方比較。

關鍵是準確地審時度勢

總體而言,香港市民對官方管治成效差劣確有極大的不滿,但是否到了暴力抗爭甚至革命的臨界點?未必。我這樣說,並非反對和否定抗爭(事實上對這個政府不抗爭不行),而是要怎樣審時度勢地抗爭,才能達到抗爭效益最大化,同時傷害最小化的結果。有意見認為,現在已到臨界點,或者可以推高臨界點。這是一種政治判斷力的考驗,也是政治技巧(包含政治道德、政治勇氣和政治智慧3方面)是否成熟的考驗。否則,未起先鋒作用,已生破壞之效,更被他人借勢,最後傷人傷己,敢問何利之有?當然,歷史上也有暴力革命成功之例,但歷史同時證明,暴力革命成功不多,反而暴力行動被人利用的例子更多。所以,關鍵還是那句話——準確地審時度勢。

第二,須防借勢火上加油。這樣做同樣可惡,效果將更可怕。

怎樣才算準確地審時度勢?有待歷史證明。但眼前有一些事情已清晰可見,而且很多歷史事實已作驗證,就是大潮所至,必有人(包括擁有權力和資源的官方和政治人物)借勢推波助瀾、煽風點火,然後火上加油。所以,更須警惕借勢之人。

首先要批評的是政府的處理手法。按理,政府可以譴責施暴者,警方也可以拘捕他們;但港府現在只反暴力,卻不談原因,還努力轉移視線,迴避自己的責任。這絕對不是妥善處理問題的方法。假如政府在譴責暴力的同時,也反省、檢討、修正自己的失誤以至錯誤,效果將大大不同。可惜,梁振英不會,政府官員馬首是瞻,也不會。死結因而綁得更死。

更有甚者,假如有人利用這種「只講一點,不及其餘」的手法來達到個人或小集體的利益,那就更必須譴責。近年來,這類手法多番出現,例如在港大校委會事件中,只責怪學生衝擊,但不批評李國章的言行。在這次旺角激鬥中,泛民也譴責暴力行為,但有官員和傳媒卻刻意不提,還間接把暴力行動與泛民扯上關係,合理推斷這是跟快將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有關,跟新一屆特首選舉也可能有關。在客觀效果上,這樣可以開脫官方的責任,同時增加政敵的壓力。這種取態證明,官方口中經常反對政治化,但其實有權力和資源的官方最有條件政治化,並加劇政治化的效應。如不收斂,政治化只會常態化。

其次要談警方的行動。我理解和同情前線警務人員之苦,也理解他們在執行任務的電光火石之間可能誤中副車,傷及無辜。但為了減少對抗,平定局勢,警方至少有兩樣事情可做。其一,對於已有證據證明警方錯誤行使權力和武力的事件,馬上承認和矯正,不要以「程序」、「時間」、「搜證」、「研究」等藉口拖拉,蒙混過關。最典型的事例就是《明報》記者被警員打傷,警方不能只顧保持警隊士氣而得過且過。其二,不能濫捕。即使扣留調查,也不能濫用「合理懷疑」;如證據不足,須盡快放人。警方只有秉公辦理,才能減慢不被信任的速度。1967年警方成為港英政府的鎮壓工具,應作為警惕。

此外也要談內地的借勢。內地傳媒(包括有影響力的官媒)這次一反常態,不經刪節,全程報道旺角激鬥,表面「客觀」,實質是為我所用,對兩地關係毫無積極作用,同樣需要警惕。

1967暴動 值得引以為鑑

第三,與1967年暴動的比較。

有人把這次旺角激鬥與1967年左派暴動(左派稱為「反英抗暴」)比較,但我看不能簡單化。不過,最低限度有一點值得今天的年輕人引以為鑑的。

當年在事件爆發初期,一些年輕人抱着樸素的愛國感情參與其中,就像今天一些青年人抱着一腔熱血參與社會運動一樣。他們同樣反對官方的倒行逆施,爭取合理權益(在此暫不談性質,有人認為「六七」是「反殖」,不能混為一談),有着同樣的良好願望。但是,後來滲入了大量政治因素,包括港英政府的高壓和鎮壓、大陸政府的背後支持(包括政治和經濟資源),以及港共領導人的盲目推動,形成了「3把火」,把香港左派的頭腦「燒紅」了。結果,本來爭取民生性訴求的行動,演變成政治性的暴動;愛國感情被利用,變成破壞性的激情。

按今天的形勢,暫時未見香港的激鬥出現外國或外來的因素,也未見大規模的政治力量在背後推動。但是,有沒有小規模和隱形的力量?目前無法肯定,但必須預防。所以,倘若當年人能現身說法,可以肯定當年「反殖」的初衷,但同時檢視經驗教訓,避免盲目,必然對今天的年輕人有啟示作用。但討論問題時,不能只側重有利於自己的一面,卻刻意迴避不利於自己的一面,更不敢批評官方的責任,否則只會再次陷入困局。

最後要指出的是,事物的發展總有它的規律。上面雖然提到一些經驗教訓,但相信要避免也是避免不來。今天或過去被利用的人如不醒覺,只會繼續被利用下去;利用別人的人如不停止公權私用,也必將付出代價。在此短文寸心,難有明顯效果,只是克盡文責而已。

原文載於《明報》觀點版(201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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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當日之評論 :

劉銳紹開章明義就指旺角暴亂是 " 激鬥 " , " 不能只觀一點, 須多角度審視 ", 筆者怎地在傳媒鏡頭衹看到警察在 " 捱打 ", 不然怎會在送院的百多名傷者中, 警察竟佔九十多人, 有人需留醫, 更有人需動手術, 這算是 " 激鬥 " 嗎?

劉銳紹指 " 總體而言, 香港市民對官方管治成效差劣確有極大的不滿 ",  " 香港市民 " 這籠統的說法, 究竟有多少代表性成疑? 似乎 " 對官方管治成效差劣確有極大的不滿 " 衹是一些政治黨團組織人士及一些激進的學生, 他們就能代表全港七百萬市民了嗎?


劉銳紹批評政府的處理手法, 指 " 港府現在只反暴力, 卻不談原因 ", " 還努力轉移視線, 迴避自己的責任 " , " 假如政府在譴責暴力的同時, 也反省、檢討、修正自己的失誤以至錯誤, 效果將大大不同 ",

在發生這樣大規模的暴亂事件後, 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首要任務是平息暴亂, 穩定民心, 搜捕暴徒繩之於法向社會向市民交代, 無謂暴亂者的出發點如何 " 高尚和正義 ", 採用破壞社會秩序的暴力手段, 絕對是不能為市民接受與支持的,

其次才是展開善後工作, 就如劉銳紹所指的, 成立由社會人士組織的專責委員會, 由市民接受與認可的人士擔任主席(例如現任或退休法官), 作出" 反省、檢討、修正自己的失誤以至錯誤 ", 向社會交代, 但這衹是處理暴亂事件第二步的善後工作,

現時連第一步的平息暴亂, 穩定民心, 搜捕暴徒繩之於法還未完成, 劉銳紹就急不及待的綁上了善後工作, 指責政府衹譴責暴力事件,  " 利用這種「只講一點,不及其餘」的手法來達到個人或小集體的利益 " , 更拉扯上 " 間接把暴力行動與泛民扯上關係, 合理推斷這是跟快將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有關, 跟新一屆特首選舉也可能有關 ", 劉銳紹這頂帽子是否扣的太大, 扯的太遠一點呢?

劉銳紹談到警方的行動, 聚焦在 " 警方錯誤行使權力和武力 " 上, 並舉明報記者被警員打傷為例, 就指警方不能只顧保持警隊士氣而得過且過, 明報記者被警員打傷衹是旺角暴亂其中的一則事件, 警方有大量的搜證拘捕甚至將暴徒送上法庭的工作要做, 工作有先後緩急之分, 就指警方 " 不要以「程序」、「時間」、「搜證」、「研究」等藉口拖拉,蒙混過關 " ,

至於警方平息暴亂, 穩定民心, 搜捕暴徒繩之於法工作還未完成, 劉銳紹就指 " 不能濫捕, 即使扣留調查, 也不能濫用 " 合理懷疑 " , 如證據不足, 須盡快放人 ", 警方拘捕涉及暴亂人士, 自然有其根據, 扣留調查亦有法例可援, 不能指是 " 濫捕 " 與 " 濫用合理懷疑 ", 至於 " 合理懷疑 " 亦普遍為法庭接納, 否則日前過堂涉及暴亂的被告人, 亦不會被法庭以 " 合理懷疑 " 發出肇事範圍的 " 禁足令 ",

而劉銳紹把旺角暴亂與67年暴動作比較, 指與今天一些青年人 " 抱着一腔熱血參與社會運動一樣 " , " 同樣反對官方的倒行逆施, 爭取合理權益 " , 67年的暴動, 起因是新蒲崗一間膠花廠的勞資糾紛, 警員到場鎮壓令事件擴大, 更遇上內地如火如荼的政治運動漫延到香港來令事件複雜化, 67年暴動根本是一場政治運動, 反對英殖民地政府的倒行逆施, 爭取合理權益衹是其中一個因素,  內地的政治介入才是67年暴動的主因, 否則何以會發生內地民兵越界攻擊警署, 要出動英軍支援的事件,

但特區政府是否已達致當年英殖民地政府對華人的高壓統治地步, 令 " 爭取民生性訴求的行動, 演變成政治性的暴動 " , 相信大眾自有公論, 不是劉銳紹與一些政治黨團人士說了算, 但在今次旺角暴亂後, 絕大部份輿論都對暴徒作出譴責(當然, 一些激進黨團與另類媒體除外), 這就顯示了就算打著 " 爭取民生性訴求 " 的大旗, 如果演變成 " 政治性的暴亂 " 是絕對得不到市民的認同與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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