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轉區旗疑違誓言 謝偉俊動議彈劾鄭松泰
香港東方日報即時新聞 2016年11月23日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1123/bkn-20161123153626813-1123_00822_001.html
【on.cc東網專訊】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早前在立法會大會上,曾一度走到建制派議員座位前,把枱上的五星旗和區旗倒轉擺放。獨立議員謝偉俊認為鄭松泰行為不檢,又質疑他的行為違反《基本法》第104條所規定的誓言。謝今午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要求於下月14日大會上,動議作出譴責。
鄭松泰於上月19日大會期間,趁點算人數時,把議員枱上的五星旗和區旗倒轉擺放。當時鄭被民建聯議員蔣麗芸發現,蔣隨即把有關五星旗和區旗按原來位置和方式擺放,但鄭再次重複倒轉旗幟的行為。其後鄭松泰雖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勒令退席,但鄭一直拒絕離席。
根據議事規則和《基本法》,有關動議譴責議員的議案,若要通過動議,需獲立法會在席議員三分之二支持。動議一旦獲通過,立法會主席需隨即宣告有關議員喪失資格。
謝偉俊指,根據《基本法》第79條(七),鄭松泰刻意將五星旗及區旗倒轉,行為是極不檢點,有侮辱國家及香港特區之嫌,故提出有關議案,冀探討當中的是與非,並給予鄭機會解釋其行為是否刻意。他指,如鄭未有合理解釋,或不作出公開道歉,他會爭取三分二議員投票通過議案,透露目前已成功游說大部分建制派議員支持議案,之後會爭取泛民議員的支持。
對於有議員已就事件報警,謝偉俊指按現時的條例,倒轉五星旗並非違法,所以在刑事上,未必能充分表現出今次事件的嚴重性。他續指,內委會將在後日(25日)討論議案,冀最快在下月14日的立法會大會討論此事。
面對建制派議員的動議,鄭松泰回應指,不擔心失去議席,又指希望建制派同事明白市民期望議會是論政議事的地方,而非政治鬥爭之地,為香港着想,建制派不應在議會內進行政治形態的鬥爭。他又指,《基本法》對五星旗有一定限制,而建制派展示的只是廉價的愛國展示品。
民建聯議員李慧琼批評部分議員行為不負責任,指鄭松泰當日的行為等同「搶人哋嘢」。民建聯傾向支持謝的動議。工聯會議員黃國健指,有關動議需在席議員三分二通過,甚為困難,但仍值得支持,批評鄭犯下很大的過錯,不尊重五星旗,行為幼稚。
醫學界議員陳沛然指,事件嚴重程度未至於要取消議員資格,相信內務委員會會再作討論,現階段不會支持動議。議員林卓廷認為謝偉俊的建議過火,縱使鄭的行為不恰當或涉辱國,應以現行法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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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促譴責鄭松泰 楊岳橋稱沒必要運用行政權力告狀
香港電台 2016年11月23日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298413-20161123.htm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內會主席,要求下月動議譴責熱血公民鄭松泰,批評他在上月一次會議,將多名議員放在枱上的國旗和區旗倒轉,動議如果獲立法會在席議員三分之二通過,立法會主席需隨即宣告有關議員喪失資格。
公民黨楊岳橋表示,雖然鄭松泰行為並非本身會做的事,亦不覺得反映到任何政治訊息,但任何人也要為自己的政治行為負責,視乎是否經得起選民的考驗。
楊岳橋相信民選議員受選民監督,倘若大家尊重民主制度,就沒有必要運用自己行政權力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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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學界議員陳沛然指,事件嚴重程度未至於要取消議員資格,相信內務委員會會再作討論,現階段不會支持動議。議員林卓廷認為謝偉俊的建議過火,縱使鄭的行為不恰當或涉辱國,應以現行法律處理。"-----
-----" 公民黨楊岳橋表示,雖然鄭松泰行為並非本身會做的事,亦不覺得反映到任何政治訊息,但任何人也要為自己的政治行為負責,視乎是否經得起選民的考驗。楊岳橋相信民選議員受選民監督,倘若大家尊重民主制度,就沒有必要運用自己行政權力告狀。"-----
鄭松泰於上月19日大會期間把所有建制派議員枱上的國旗和區旗倒轉擺放, 被民建聯議員蔣麗芸發現, 隨即把有關五星旗和區旗按原來位置和方式擺放, 但鄭再次進行倒轉旗幟的行為, 更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驅逐離場, 但鄭松泰卻拒絕離開會議廳,
鄭松泰在立法會開會期間, 把不屬於自己物品, 建制派議員展示的國旗和區旗一而再的倒轉擺放, 過程姐經電子媒體在網上及電視直播, 是否屬有意識的侮辱國旗與區旗, 已有市民報警, 等候警方的調查,
由於謝偉俊是獨立議員, 無黨無派, 非建制派議員無位可入, 更無法抹黑, 而鄭松泰在事件上是否屬行為不檢, 相信連非建制派議員也不敢硬撐, 衹能將事件淡化為 " 事件嚴重程度未至於要取消議員資格(醫學界議員陳沛然) ", " 縱使鄭松泰的行為不恰當或涉辱國, 應以現行法律處理(民主黨議員林卓廷) ", " 鄭松泰行為........不覺得反映到任何政治訊息 ", " 相信民選議員受選民監督(公民黨議員楊岳橋) " ,
鄭松泰倒插國旗區旗, 竟可辯說 " 不覺得反映到任何政治訊息(民主黨議員林卓廷) ", 上世紀中石峽尾暴動, 都是因掛國旗而起, 國旗所代表的政治訊息還不夠強烈嗎? 不過, 林卓廷當年可能 " 尚未戒奶 ", 所以不知道因掛國旗可以引致暴動這麼嚴重,
公民黨新任黨魁楊岳橋則更玄, " 相信民選議員受選民監督 ", 監督什麼? 議員當選後, 無論做出什麼違背民意的事, 選民都無機制把鄭松泰拉下馬, 何來監督可言?
要禠奪議員職位衹有法院依法裁決, 或是議員在議會提出彈劾兩個途徑, 可見楊岳橋的 " 議員受選民監督 " 衹是 " 大隻講 ", 意圖引開市民視線,
而法院受理的, 衹屬議席相關的違法違規事項, 如違反基本法相條例的司法覆核(包括宣誓條例在內)與選舉呈請的案件, 可以即時禠奪議員席位, 至於議員如觸犯刑事罪行判監一個月或以上, 法庭亦無權禠奪議員席位, 衹能交回立法會自行處理相關議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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