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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地鐵02  

男子涉擲汽油彈自焚致車廂起火 最少18傷
Now新聞台  2017年2月11日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210294&home=1

【Now新聞台】一列由金鐘往尖沙咀列車的車廂起火,港鐵荃灣綫列車不停尖沙咀站。消防接報到場,最少18人傷,2人危殆。警方拘捕一名男子,他承認縱火,消息指該男子身上有精神病人覆診卡。

事發一刻,車廂突然遍布白煙。不少人用手掩蓋口鼻,不斷大叫,有人立即打開車窗。由於是放工繁忙時間,車廂內擠滿人。

涉事列車之後停在尖沙咀站,車廂內仍然濃煙密布。有雜物燃燒,火光熊熊,車廂內及月台上的乘客也慌忙逃生。

一名男子躺在月台上,身上仍然着火。他皮膚燒傷、衣服被燒爛,有人嘗試以布撲熄火種。起火的位置近車頭部分,港鐵職員和市民拿起滅火筒嘗試救火。

整個尖沙咀站的月台遍布白煙,多名市民受傷,有人坐在地上。有身穿校服的學生雙腳嚴重燒傷,在月台等候救援。

港鐵在站內發出廣播,表示發生嚴重事故,尖沙咀站需要關閉,又疏散月台所有乘客。大批消防員和救護人員趕到現場,將傷者抬離港鐵站。

大批傷者要由擔架送上救護車,有傷者面部嚴重燒傷,要由面罩保護。有傷者要綁上繃帶,戴上氧氣罩協助呼吸。傷勢較輕的傷者在地鐵站外,向警方錄口供。

有目擊者表示,列車在由金鐘開往尖沙咀,在隧道期間聽到有人大叫,然後嗅到好像化學物品的味道。

尖沙咀站一度全面封閉,任何人不得進出站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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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香港地鐵自1979年啟用以來, 第二宗在地鐵縱火的案件, 第一宗發生在2004年1月5日, 一名65歲老翁嚴金鐘, 在上午9時許乘搭地鐵荃灣往中環, 當列車駛經海隧道往金鐘途中, 嚴金鐘在車廂內用打火機燃點易燃物體, 火勢迅速蔓延並產生大量濃煙, 接到乘客報告後車長決定儘快將列車駛往金鐘站疏散乘客, 事件造成14名乘客受傷, 經送院治理後已無大礙,

涉嫌縱火的嚴金鐘被檢控, 其後於2006年1月25日被高等法院判處終身監禁, 是第一名在無造成人命傷亡的縱火罪行被判處終身監禁的被告人,  筆者疑惑, 在審訊期間, 精神科醫生證實被告患有妄想症, 法庭為何不把被告人判入精神病院長期治療, 而要把被告人送進監獄,

而另一宗受人矚目的縱火案發生於2000年8月2日下午, 一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士到灣仔入境處請願要求發出香港身分證給他們, 擾攘到傍晚下班時份仍不願離去, 部門主管梁錦光要求他們離開, 但該批人卻拒絕並起鬨, 情緒激動, 有人取出易燃並點火, 梁錦光及請願人士林小星被嚴重燒傷, 送院救治無效死亡,

事件中釀成2死44傷, 警方其後拘控涉案7名人士, 經審訊後首被告施君龍被判謀殺及縱火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 另外6人則因誤殺及縱火罪判監12至13年, 7人其後上訴, 當中施君龍對謀殺罪判決的上訴得直, 被上訴庭改判誤殺罪, 監禁14年,

7人仍然不服判決, 再上訴至香港終審法院, 由於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 7名被告獲撤銷所有控罪, 發還高等法院重審, 2005年6月16日, 施君龍等人在高等法院承認基於嚴重疏忽誤殺梁錦光和林小星, 施君龍被判入獄8年, 其餘6名被告判囚7年4個月, 至於縱火罪則不予起訴。

案件的裁決引起社會矚目, 此案的被告人縱火導致兩人死亡, 44人受傷,  衹判入獄7至8年, 但有精神病紀錄, 並無造成人命傷亡的縱火案被告人卻被判終身監禁, 

衹有慨嘆精神病紀錄, 並無造成人命傷亡縱火案的被告人 " 唔好彩 ", 沒有 " 貴人扶持 ", 而入境處縱火案的被告人有 " 貴人扶持 ", 可以由高院上訴至終審庭, 而幫助這些被告(請願人士)上訴的超級大狀又有 " 超水準 " 演出, 案件在被告人承認疏忽誤殺梁錦光和林小星罪名下, 最終被判入獄7至8年, 至於縱火罪則不予起訴.

縱火是嚴重罪行, 一旦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 但在上述的案件中可以見到, 同是涉及縱火罪行, 最終的裁決可以有不同後果, 有 " 超水準 " 演出的超級大狀可以把嚴重罪行的縱火罪轉移到 " 疏忽誤殺 " 罪, 罪成的判刑便輕許多, " 疏忽 " 嘛, 原來奪去兩條人命的代價衹是7至8年監禁(這是超級大狀值錢之處), " 公義 " ?, 令人慨嘆.

後記 :

以前的傳媒人多恪守傳媒道德操守, 在受關注的社會新聞中, 把令人不安的新聞圖片過濾, 以及低調報導事件, 以免受眾看到圖片感到不安及引起羊群效應,

但自從肥佬黎創立民主報後, 一反傳媒人多恪守傳媒道德操守, 以血淋淋的新聞圖片, 挑動社會矛盾的新聞報導作主打促銷,

令傳媒生態逆變, 不再說什麼傳媒道德操守, 紛紛仿傚民主報作風搶客, 今次的港鐵縱火案亦不例外, 文字媒體紛紛以涉嫌縱火人士身上著火, 站在月台的圖片作頭版頭條, 甚至把圖片放大至半版位置, 可真誇張,

而電子媒體亦不甘後人, 涉嫌縱火人士身上著火的新聞視頻片段, 每隔半小時便在新聞頻頻重播又重播, 筆者疑惑, 這等行為是否會刺激起一些對社會不滿, 偏激人士情緒, 仿傚而釀成羊群效應, 特區的媒體編採是否應為廣大市民的安全著想, 回復正常且具社會責任的手法去報導, 而不應將事件無限放大, 以及採用比較平實且合理數量的新聞圖片或視頻.

11地鐵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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